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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银行机构合规与风险管理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此外,金融机构的董事会或高层管理人员还必须向监管部门定期提交董事会决议或者高层管理人员合规报告,以确保该金融机构达到相关监管要求。

国际银行机构合规与风险管理

针对后金融危机时代层出不穷的银行违法行为及洗钱等金融犯罪活动,各国金融监管部门采取诸多改革措施,并制定新的监管原则,以加强和完善金融机构的合规操作。例如,美国纽约州颁布了《关于所辖金融机构建立并维系交易监控系统及过滤系统的最终原则》(简称《最终原则》),着重强调金融机构的合规行为,特别是监督其金融交易活动符合银行保密法,并杜绝金融机构在敌对国家间的任何金融交易。其管辖范围既涉及依法成立的所有美国银行机构、信托公司、私人银行家、储蓄银行以及储蓄及贷款公司,也包括准许在纽约州运营的外国银行等分支机构。在操作中,这包括:金融机构必须依据《最终原则》的要求设立并维系一个特定的金融交易监控系统,从而确保相关交易活动遵守银行保密法及反洗钱法及其相关规定,并及时报告可疑的金融交易活动;设定并维系一个过滤系统,以及时阻断法律所严格禁止的金融交易活动和行为;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上述金融交易监控系统及过滤系统的有效性以及执行的高效率,达到相关法定标准。此外,金融机构的董事会或高层管理人员还必须向监管部门定期提交董事会决议或者高层管理人员合规报告,以确保该金融机构达到相关监管要求。

而英国政府则专门制定了金融犯罪法案(the Criminal Finances Bill,以下简称“法案”),意在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以及司法机构在反洗钱、反腐败、反偷漏税以及遏制资助恐怖主义金融犯罪行为方面的执法权力与提高执法效率。在操作中,这具体包括:金融监管机构与司法部门有权依据法案的规定申请指令,要求可疑的个人与企业说明其可疑财产来源(但指令的批准与否往往最终取决于法院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与私营部门的合作,并将这一伙伴关系作为打击洗钱及资助恐怖主义的一个重要手段,赋予执法机构一系列新的执法权力,包括:查缴与没收(有充分的理由)被认为是犯罪收益,或者是可能被用作进一步犯罪的财产和工具的物品,如稀有金属宝石、手表、艺术品、具有金钱价值的礼券;查缴与没收在银行账户上所存储的与犯罪相关的资金,以及赌场筹码等可以直接变现的物品等。(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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