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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法第17卷:解析民间借贷纠纷问题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这一点,我国的司法审判一直是正视现实、认真对待的,如《民间借贷案件规定》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中提到的“交易习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中提到的“常理”以及第十四条提到的“公序良俗”。

民间法第17卷:解析民间借贷纠纷问题

首先,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是司法审判实践中的主要问题,事实认定也是诉讼中争议得最多的问题之一,其原因是案件已经发生、证据很难完全重现当时的事实与过程;其次是同一种类型的案件也可能有着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不同法律关系的交叉增加了案件事实认定的困难;最后是案件中可能存在部分重要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如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方很难举证证明其要求对方偿还的主张。法律因其自身的局限性,决定了法律适用过程中的困难。如何解决法律规范的局限性乃至法律漏洞填补成为司法实践中要探讨的议题。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大部分案件的法律适用比较简单,而事实认定部分却显得很复杂,这是因为民间借贷有着浓厚的“民间性”,很多借贷是依靠人和因素、朋友感情而发生,并不非常注重程序性规则,形成其隐蔽性、非正式性的特征,一旦发生偿还纠纷往往会发现手续不健全、证据不完整性等问题,造成了案件事实认定的困难。民间借贷是民间融资的重要方式,在传统乡村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乡土气息浓郁,解决、裁判民间借贷纠纷,需要考量民间借贷的本土资源土壤,从繁杂的现象中抓取纠纷的本质。因此,民间借贷纠纷的司法审判过程,也是法官运用法律规范和参照民间规则进行司法裁判的过程。对于这一点,我国的司法审判一直是正视现实、认真对待的,如《民间借贷案件规定》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中提到的“交易习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中提到的“常理”以及第十四条提到的“公序良俗”。

在学术界,对于案件纠纷中发挥民间法的作用,代表性学者是谢晖教授,他从纠纷解决和规范运用的角度提出,“裁判规范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官援引一定规范所直接形成的裁判规范;另一种是法官运用一定规范而构造的裁判规范。民间法作为法律渊源,既可以被法官直接援引作为裁判规范,也可以被法官作为构造裁判规范的‘原材料’加以运用”。[22]彭中礼教授通过北大法宝数据库,对含有“习惯”及其相关词语的大量裁判文书进行搜集与整理,发现现有司法裁判中,法官们并不拒绝运用习惯,在司法裁判当中运用习惯存在三种方式,分别为:(1)将习惯作为事实,在裁判说理时承认该事实的存在;(2)将习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也即作为推定案件事实的逻辑起点,以简化事实的认定;(3)将习惯作为行为的规范标准,也即作为法院裁判案件的依据。同时,在裁判理由当中,习惯的运用广泛存在。[23]前两种属于事实认定,后一种属于法律适用。在国外,德国历史法学派的代表学者萨维尼,主张法律的存在与运行在于民族社会的存在与文化生活,“法的最好来源不是立法,而是习惯,只有在人民中活着的法才是唯一合理的法;习惯法是最有生命力的,其地位远远超过立法;只有习惯法最容易达到法律规范的固定性和明确性,它是体现民族意识的最好的法律”。[24]萨维尼的学说有其时代背景和社会发展阶段的特征,对于我们今天的社会情况来说有些武断,但是其对于习惯法的重视并非一无是处,仍然值得我们关注。近来也有西方国家学者强调习惯法的司法作用,如瑞典著名法律逻辑学教授亚历山大·佩策尼克,认为“习惯法产生于民众之间,且法院应当使其自身适应于这种习惯法”。[25]

像民间借贷纠纷这类案件,涉及国家制定法与民间习惯法,还可能涉及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需要司法审判人员透过现象梳理其实质性关系,注重民间借贷纠纷赖以形成的基础性社会关系的考察,包括民间社会规则的了解、习惯法的运用。

Judicial Determination of Private Lending Dispute Cases

Lan Shourong Li Woxing

Abstract:The appearance of the folk loan disputes is complicated.Depending on the type of case analysis,some confuse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rivate lending and sales contracts,property mortgage guarantees.Some are suspected of false litigation or economic crime.In the case of private lending disputes,most cases of the law are relatively simple,but the ascertaining facts are very complex.This is because private lending has social effects.It is necessary that judicial personnel pay attention to inspect of the basic social relations on the form of private lending dispute,including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rules in civil society and the application of the customary law,while hearing the case of private lending disputes.

Key Words:private lending;judicial determination;false litigation;economic crime

【注释】

[1]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15年度招标项目“经济立法的国外经验与本土实际问题研究”(JD1504),并得到江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资助。

[2]蓝寿荣,南昌大学立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

[3]李沃幸,南昌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4]钱凯《我国民间借贷问题的观点综述》,载《经济研究参考》2012年第12期。

[5]凌蔚、何键、曹彦:《辨识与慎查:高息民间借贷的司法认定及规制——以839宗基层民间借贷纠纷为研究蓝本》,载《探索社会主义司法规律与完善民商事法律制度研究——全国法院第23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知网数据收入版本),第988页。

[6]《周金社与东方万博集团有限公司、刘利辉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浙商提字第113号。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14年5月29日。

[7]《四川富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郭家富、李秋虹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渝高法民终字第00072号。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日。

[8]《与徐磊、山东元华集团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鲁民再终字第2号。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14年7月2日。

[9]《陈友萍与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戴必淼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苏民终字第00125号。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15年9月29日。(www.xing528.com)

[10]《张越与付健、孙亚平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民一终字第86号。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14年9月11日。

[11]《上诉人王某与被上诉人皮某,一审被告马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冀民一终字第74号。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14年6月25日。

[12]《江苏永业集团公司与曹洪钢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徐民终字第00349号。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14年8月18日。

[13]《周位清与叶明华、陈媚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闽民终字第530号。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15年7月3日。

[14]《陈玉秀与刘淋清民间借贷案二审民事裁定书》,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兴民终字第72号。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14年11月14日。

[15]《马晨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营口道第一证券营业部、王文民间借贷纠纷申请再审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民申字第2111号。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14年3月10日。

[16]《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与海南华山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08)民二终字第118号。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的《民间借贷纠纷审判案例指导》,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版,第134页。

[17]《徐虹与刘水林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浙杭民终字第2156号。汇法网http://wwwl.awxp.com/case/c16197008.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6年4月7日。

[18]《姜某甲与周某民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长中民二终字第03918号。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15年1月13日。

[19]《翟汉寅与浙江泰合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华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民事二审判决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苏民终字第00380号。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15年12月31日。

[20]《梅振娇与李红玲、海南鸿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民申字第1778号。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16年1月13日。

[21]《成都龙祥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成都市彭州龙洋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川民二终字第592号。汇法网http://www.lawxp.com/case/c19298910.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6年4月7日。

[22]谢晖:《民间法与裁判规范》,载《法学研究》2011年第2期。

[23]彭中礼:《习惯在民事司法中的运用调查报告——基于裁判文书的整理与分析》,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4年第6期。

[24]何勤华:《历史法学派述评》,载《法制与社会发展》1996年第2期。

[25][瑞典]亚历山大·佩策尼克:《论法律与理性/西方法律逻辑经典译丛》,陈曦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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