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大多数村规民约的重点都集中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弘扬道德风尚”上,尤其侧重于倡导村民遵守国家法律,很多条款与官方法律重复,几乎成了制定法的复读机。此外,“和睦相处”与“尊老爱幼”等乡里美德也构成了村规民约的另一核心内容。我们不否认遵纪守法与传统美德的重要性,然而,时至今日,在现代化浪潮的席卷下,村民也已秉承了理性与功利的思维习性,村规民约仍一味弘扬“守法”与“互助”,却有意回避拆迁补偿与集体收益分配等现实问题,凸显了村规民约内容的边缘化,也势必会导致村民对村规民约的漠视甚至鄙视。
在调研的过程中,我们采访了一些村民,他们普遍不熟悉村规民约,也没有太多的关注热情,问多了,只说“村规民约就在村文化礼堂里张贴着”。时至今日,我们不能未加分析,用“缺乏集体责任感”“村集体宣传不力”等大词作为说辞,掩饰村民不关注甚至完全不在乎村规民约的真实原因。反观我们调研中获取的资料,很多村规民约条款都还停留于尊老爱幼、和睦邻里、爱护公物、谨防火灾与节约用水等“标签化”内容上,在村民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作用非常有限。不过,从表面上看,这些村规民约贯彻得很到位,破坏公物、引发火灾与邻里纠纷等情形并不多见,村规民约的大多数条款都落到了实处。然而,仔细深究,这些标签化的规定之所以能得到良好的“贯彻实施”,并非由于村委会的大力推广与有效施行,而是这些内容本身就是很基本的要求,即使没有村规民约,村民也能按照社会公德履行相应的道义责任,在实际生活中很少会触碰这样的底线。从这一意义上看,不少村规民约只是将我们习以为常的道德责任书面化而已。(www.xing528.com)
进一步而言,很多村规民约仍以尊老爱幼、和睦邻里等传统道义责任为核心内容,但就村集体内部关系而言,这样的内容绝非主线。近年来,随着村集体经济实力的不断壮大,村民合作社的分红与村集体财产的租赁收益都相当可观,村民对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在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背景下,郊区村庄的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进程迅速加快,征收与拆迁补偿分配更是村集体利益分配的核心问题,各地都不时爆发“外嫁女”与在读大学生没法拿到补偿款而上访的事件,但这样的利益攸关问题在村规民约中却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当前不少村规民约在内容选择上显然具有避重就轻的意味,村集体经济收益的分配、土地征收与拆迁补偿以及低保户名额的分配,这些问题与每个村民利益息息相关,但大多数村规民约都回避上述问题,从而在这些利益攸关的事项留下了明显的规则空缺,为村干部等“权贵”上下其手提供了充足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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