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村在制定村规民约时没有召开村民会议,甚至完全照搬浙江省村规民约模板,很多村规民约存在着大量的重复内容,与当地乡村现实严重脱节,村规民约流于形式,缺失现实意义,自然无从实现相应的村民自治功能。我们将选取嘉兴市南湖区余北村的村规民约与衢州市开化县池淮镇寺坞村的村规民约作对比。在这里,我们选取的是其中的社会治安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www.xing528.com)
我们发现这两个村关于社会治安部分的规定完全相同,然而,两村相隔数百公里,一个地处杭嘉湖平原,一个则位于浙皖交界的山区,风土人情大相径庭,但规制村民日常行为的村规民约竟然雷同。经查阅资料,我们发现这两个村的上述村规民约条款完全抄袭了浙江省村规民约范本。一份村规民约如何适应得了那么多村子,抄袭必然带来不科学不贴切。然而,余北村的照搬照抄式村规民约并非个例,大量村庄都存在着无视当地实际情况,抄袭省村规民约范本的做法,这种千篇一律的村规民约最终沦为张贴于村文化礼堂的文化符号,很难有效地发挥规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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