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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魔世界的治理观念与规则维系秩序格局

时间:2026-01-25 理论教育 小可爱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说等级秩序安排和利益格局划分意在追求神魔世界静态的体制稳定的话,那么治理观念的嬗变和治理规则的应用则是维持体制运转的必然动力。神魔主体的法律意识也成为治理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神魔世界治理的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世俗人情作为与天条律令相对的客观存在也发挥了强大治理作用。因为利益的牵绊,神魔世界才形成相互争斗、相互妥协的秩序格局。

作为曲折反映明朝社会现实的神魔小说,《西游记》的市井趣味与世俗风格不因摹写怪力乱神的情节而淡化。相反,作者借仙佛和妖魔的口吻嬉笑怒骂、道尽人情世故,以唐僧取经游历的各地风土人情、神奇故事来映射明代社会现实。有学者指出:“《西游记》是写神魔之争的,却对当世的皇帝——明世宗朱厚熜进行了隐寓的批判和嘲讽。毫无疑问,中国过去时代的神魔小说以至历史小说,都有作者所处的现实世界的影子。”[56]这在小说中有很多“昏君好妖道”的情节中得以印证。作者所描述的神魔世界与其说是主观构建出来,毋宁是一种艺术化的客观现实反映,前文所述的神魔世界等级秩序与利益格局就是传统法律文化与政治理念的逻辑产物。“从民间法的角度而言,《西游记》还保留了不少古代值得重视的民间习俗与民间规范。”[57]这些反映传统法律文化与百姓法律心理的民间习俗与民间规范在小说中以神魔世界的治理观念和治理规则为基本方式表现出来。如果说等级秩序安排和利益格局划分意在追求神魔世界静态的体制稳定的话,那么治理观念的嬗变和治理规则的应用则是维持体制运转的必然动力。

小说《西游记》的神魔世界中,法律观念深入人心,不仅两造相争时会援引律法条文指出对方的过错,日常行为也会注重法益效果。尤其是猪八戒在取经过程中注重法律、援引条文以判断和选择行为方式最为典型。在孙悟空打杀白骨夫人变化的一家三口的场景中,猪八戒不断地以世俗法律评价孙悟空行为,并推测随之而来的牵连后果,“事实上,作为曾经的公务员,八戒有着丰富的法律知识,对实体法、程序法均有熟练的掌握,且有极强的法律意识,学以致用、注重用法律来指导自己的生活”。[58]拓展至整个神魔世界,“《西游记》全书一百回,而神怪谈律已有二十余例,平均不到五回即有一例,所占比例是相当高的。而且,这二十余例的内容涉及名例及吏、户、礼、兵、刑等各类法律,刑律中又涉及贼盗、人命、诉讼、受赃、诈伪、犯奸等不同律条”,[59]因此,法律在神魔世界生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神魔主体的法律意识也成为治理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除了法律观念以外,影响神魔主体行为的治理观念和具体治理规则复杂而又矛盾,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对天条王法的遵从和对世俗人情的融通。无论是天条律令还是世俗王法,都具备普遍认可的权威性与神圣性,否则神魔争斗时也不会援引法律为自己行为辩护或者指出对方罪过。这似乎是无可置疑的公理。然而神魔世界治理的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世俗人情作为与天条律令相对的客观存在也发挥了强大治理作用。在唐王李世民魂游地府一回中,负责接待的崔判官因与当朝宰相魏征为八拜之交,而其本身生前也为大唐臣子,因此态度谦恭,给予李世民优待地位,并且作出徇私枉法的行为,即篡改生死簿为李世民增添阳寿二十年。这种依据工作便利而满足人情需求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冥界法纪,可是当李世民面见十殿阎王时,“十王出在森罗宝殿,控背躬身,迎迓太宗”,并言:“陛下是阳间人王,我等是阴间鬼王,分所当然,何须过让”。[60]十殿阎王都因李世民的阳世皇帝身份而态度谦卑,此处的天条王法并没有显现出理性冷酷的面相,而是充满了世俗人情的圆润通融。(https://www.xing528.com)

其二,对宗教道义的宣扬和对世俗利益的选择。整部《西游记》中,佛教不断宣扬美好崇高的宗教义理而获得良好的慈悲形象,反之,道士总以谗佞、妖邪的反派面目出现。这与作者讽刺明朝皇帝崇信道教有关。在小说中,如来佛祖法力无边,是“普阅周天之事、遍识周天之物”的智慧化身。而唐僧赴西天取经的故事被赋予“追求真理”“弘扬佛法”的理想主义色彩时,却忽视了“取经的最初缘由,是如来佛祖要传经,而不是唐僧要取经”,[61]如来佛祖分析了四大部洲的特征,认为南瞻部洲“贪淫乐祸,多杀多争,正所谓口舌凶场,是非恶海”,[62]因此欲传经东土,感召世人向善礼佛。这样看来,即便是如来佛祖有私心,但也是夹裹在一种崇高的理想中,并不为过。然而,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如来身旁二位尊者阿傩、伽叶向抵达西天的唐僧师徒四人索要“人事”不成,传了无字经书,被师徒发现后质问如来,如来却讲了在舍卫国赵长者家传经“只讨得三斗三升黄金米粒回来”的故事,并认为“忒卖贱了,教后代儿孙没钱使用”。[63]宣扬崇高佛教义理的佛祖也讲求利益,且并不加掩饰,多少让人出乎意料,但这却反映出来更为深刻的治理理念——宗教义理的普及离不开经济利益支持,同时,其普及的目的也在于获取更多利益。因为利益的牵绊,神魔世界才形成相互争斗、相互妥协的秩序格局。

其三,对触犯天条的惩罚和对下界妖魔的诏安。有学者比较了玉帝和如来两种犯罪矫正思想,认为“玉帝非常习惯通过重刑(甚至是极刑)的方式来实现对犯罪人的矫正”,而如来认为“犯罪人是可以改造的”。[64]这就涉及对待犯罪的两种治理方式的区别。玉帝的重刑主义有目共睹,猪八戒、沙僧和小白龙都是受害者,小白龙甚至是在死亡线上被观音解救,但玉帝也会听从建议对身为下界妖猴的孙悟空进行诏安。而观音更是诏安的能手,不仅解救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和小白龙,组建成取经队伍,还一路将黑熊精、红孩儿收归麾下为己所用。其实惩罚和诏安对犯罪人可能是天壤之别的待遇,但对统治者来说没有本质区别,都是打击异己以稳定秩序的重要方式。收归菩萨麾下的黑熊精和红孩儿虽然成就正果,但却失去了基本自由,正如铁扇公主表达的愤怒:“我那儿虽不伤命,再怎生得到我的跟前,几时能见一面?”[65]利用惩罚和诏安两种方式,仙佛主体轻而易举地将有利于自身统治的妖魔收入麾下,而打击消灭了违反秩序、触犯天条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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