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于英雄崇拜的国家权力由于能够迅速集合社会资源进行生产、进行对外战争,英雄崇拜的信仰力量迅速转化为实践中的群体行为,信仰成为第一位的生产力。为了传承和维护如此强大的力量,英雄人物崇拜为核心的民间信仰开始与国家制度建设的制度化同步发展,国家权力开始成为民间信仰的重要构成要素。
祭祀“门神”“户神”“井神”“灶神”“中溜”(土地神和宅神)的“五祀”形成礼制,表面上看是国家权力尊奉民间信仰或者借重民间信仰的力量维护宗法制度,但在起源意义上“五祀”与国家权力是同根同源、密不可分的。当然,随着国家权力从民间权力中分化出来(这个命题在后文有专门论述),国家权力不仅日益强大,成为西方法治理论所形象比喻的“利维坦”,更重要的是国家权力有了新的信仰外衣——宗教,宗教比英雄崇拜时代的信仰更加神圣化、更加理性化、更加制度化、更具有组织性。可以说,宗教是一种更讲究规则、行为,更加符合礼仪的信仰制度,国家权力从民间权力分化分离的过程,也是宗教从民间信仰分化分离的历史。
从民间权力分离出来的国家权力成为国家和社会的统治性力量,并不意味着与民间信仰的关系就一刀两断、泾渭分明。恰恰相反,从人类历史发展看,国家权力成为了民间信仰传承和发展的构成性要素。所谓国家权力之谓民间信仰的构成性要素,是指国家权力不断影响和教化民间信仰,成为民间信仰之行为改变和制度变迁的重要力量。除了“五祀”礼制化之外,汉代以来的历代王朝,都不同程度地建立一套由天子或中央官员执行祭祀之礼的祭祀设施及相关祭祀礼仪,在地方州县也都有相应级别的祭仪及设施。唐宋以降,国家权力对民间信仰采取了恩威并举的管理手段:把大量与主流价值观不相契合的祠庙当作淫祠而加以捣毁。其最有名的事例要数唐代狄仁杰毁坏吴楚地区1700所淫祠。对于各地影响较大的神灵及其祠庙进行了加封、赐额活动,对之实施奖励政策。[10]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权力对待民间信仰经历了从“文革”期间完全否定到改革开放以来的宽容政策,当代中国的民间信仰得以蓬勃发展起来。(www.xing528.com)
不仅如此,国家权力制度化的民间信仰对于国家权力维护也起着一定的积极作用。周朝及其以后,礼制化的民间信仰曾经成为维护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的重要力量,《礼记·祭法》中说,天子七祀,诸侯五祀,大夫三祀,士二祀,庶人一祀。“祀神”的等级制度既是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的一部分,也是维护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的重要力量。此后历朝历代的国家权力对于民间信仰的制度化措施不仅成为民间信仰传承和发展的重要力量,而且也反过来影响国家权力的巩固和发展。“文革”期间完全否定民间信仰,也恰恰是国家权力难以正常运行的时期;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权力宽容民间信仰,也恰恰是国家权力运转良好的时代,这中间是不是具有某种内在关联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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