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田钒平[2]摘要:有效推进法律变通,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是多民族背景下提升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状况的关键。而“法律变通”既是宪法及其相关法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一项重要权力,又是民族自治地方妥善处理其内部关系的主要途径。因此,对法律变通进行专门研究,是准确把握法律变通的界限,有效开展法律变通工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社会治理提供法律依据,必须认真对待的关键问题。
田钒平[2]
摘要:有效推进法律变通,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是多民族背景下提升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状况的关键。由于对多民族构成、习惯法变迁、市场经济一体化等客观因素缺乏足够重视,致使当下的法律变通难以有效解决不同民族或区域之间的习惯法冲突、同一民族或区域内部因为习惯法变迁而产生的法律冲突、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中对法律进行变通的合理性、平权主体生产交易法律需求的有效供给等问题。为此,应从准确把握民族自治地方的客观基础,甄别民族性和区域性法律需求,明确法律变通的根本原则和重点问题,构建立法和司法相结合的法律变通机制等几个方面,推进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律变通工作。
关键词:民族自治地方;社会治理;法律变通;立法;司法(www.xing528.com)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是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必须解决的根本问题。[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指出,在社会治理中应“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4]由此可见,“依法治理”,是处理涉及民族的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和谐的根本保证。而“法律变通”既是宪法及其相关法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一项重要权力,又是民族自治地方妥善处理其内部关系的主要途径。因此,对法律变通进行专门研究,是准确把握法律变通的界限,有效开展法律变通工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社会治理提供法律依据,必须认真对待的关键问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