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行业规范:中国行业习惯法的影响和表现

行业规范:中国行业习惯法的影响和表现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业缘为基础形成的习惯法,在中国除了行会习惯法外,还有行业习惯法。行会习惯法是特定时期手工业和商业团体的规约惯例,而行业习惯法则广泛存在于社会的各行各业,在各个时期都有其影响和表现。”在行业发展中,中国自古即有“三百六十行”“三教九流”之说,在每一流得行业中都包含着同行或者类似同行的职业。而在地下贷款等一些灰色行业中,行业规范甚至完全居于主导地位。

行业规范:中国行业习惯法的影响和表现

这里的行业规范是对存在于都市社会的行业习惯法和行会习惯法的通称。“以业缘为基础形成的习惯法,在中国除了行会习惯法外,还有行业习惯法。行会习惯法是特定时期手工业商业团体的规约惯例,而行业习惯法则广泛存在于社会的各行各业,在各个时期都有其影响和表现。”[22]尽管社会的发展转型使得如今行规的作用不像其在传统社会那样大,但是其仍然在不同社会领域发挥着作用。比如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类具有互益性、民间性、法人性特点的商会组织纷纷涌现,其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行业协会,是由同一行业的企业法人、相关的事业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自愿组成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其宗旨是加强同行业企业间的联系,沟通本行业企业与政府间的关系,协调同行业利益,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发展。如建筑行业协会、皮革行业协会、线缆行业协会等等。另一种是地域性商会,通常由某地区企业公司、公务人员、自由职业者和热心公益的公民所自愿组成的组织。如浙江商会、安徽商会、东北商会等。因为互益、自律的特点加上由确定的组织,商会的章程、会规便是在特定范围内具有约束力和执行力的习惯法。在行业发展中,中国自古即有“三百六十行”“三教九流”之说,在每一流得行业中都包含着同行或者类似同行的职业。交换频繁、分工复杂、行业分化的结果必然是竞争局面的形成,而为了保护行业共同利益、维护行业秩序、保障行业的稳定与发展,便形成了行业习惯法。其执行特点是由行业从业人员在日常的行业实践中自觉遵守,一般没有专门的执行机构和专职的执行人员。[23]尽管我国目前已有各种商事法律调整人们的经营行为,行业规矩所能发挥的作用有限,但是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这些商业规矩仍然在各从业者之间发挥着重要的调整作用。比如在玉石行业、古董行业等一些边缘性的行业中,行业规范发挥着重要作用,甚至具有对抗法律的效果。而在地下贷款等一些灰色行业中,行业规范甚至完全居于主导地位。[24](www.xing528.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