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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法规汇编.上册-第四章投标和开标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十六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第二十九条投标人应当对递交的投标文件中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第三十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北京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法规汇编.上册-第四章投标和开标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能力。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达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或进行修改和补充,但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投标的,应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资格)等级。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应当对递交的投标文件中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当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第三十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不予开标。

第三十一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人员至少由主持人、监标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组成,上述人员对开标负责。

第三十二条 开标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www.xing528.com)

(一)主持人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停止接收投标文件,开始开标;

(二)宣布开标人员名单

(三)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是否在场;

(四)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

(五)依开标顺序,先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是否完好,再启封投标文件;

(六)宣布投标要素,并作记录,同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七)对上述工作进行记录,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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