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充满了探索、冒险和开拓的经历,企业的生产和发展则把这种冒险和开拓的精神延伸到经营活动。
企业中的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出现得比较早。完整的独资、合伙企业形式最早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代。在罗马法中,已经有普通合伙与简易合伙之分别。到了中世纪,各国制度有了较大发展,地中海沿岸的意大利各商业城市中出现了家族经营团体,家族经营团体是从独资经营中演变出来的,它是后来的无限公司及有限公司的胚胎形式。到了地理大发现时代,西方殖民主义者开始向海外掠夺、积累资本。当时出现了海商贸易方面的两种组织形式:一种是共同筹集资金、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船舶共有制;另一种是有产者出资,将资产交船舶所有人或者他人在海外贩售货物,盈利按出资额分配,亏损时有产者负有限责任,贩售人负无限责任的康孟达(Commenda)组织。这两种形式的贸易发展对公司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康孟达组织的出现,意味着家族经营团体的亲情因素日益淡化,商人之间约定投资和利益分配及风险分担的结合体则占有重要位置。康孟达组织后来演变为隐名合伙和两合公司。
在中世纪的英国,曾有一种经皇家颁发特许状设立的贸易团体,成为独立的法人。1600年,英国成立了国王特许的享有法人资格的东印度公司,该公司有独资的章程,开设时总资本为68 372英镑,总资本划分为若干股份,成立时有198名有限责任的股东。1602年,荷兰成立了东印度公司。这两个公司的成立,真正揭开了公司制度的篇章。(www.xing528.com)
19世纪中叶,美国横贯东西的铁路建设开始,股份有限公司制度起了巨大作用,股份公司在美国得到了相当规模的发展。资本空前地得到积累并集中使用,许多的工程建设得以实现,公司的资产日益膨胀。到了20世纪,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股份公司迅速膨胀,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等形成了多层次的控股网络,在国际上形成了跨国公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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