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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制度-公司企业法学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公司法》没有关于法人监事的任何规定,可能导致监事任免制度混乱,应当予以规定。所以,需要进一步完善首任职工监事选任制度。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除监事的职务,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解除其监事职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诉讼请求,解除监事职务。监事会、执行监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

监事制度-公司企业法学

(一)监事的资格

1.积极条件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所以,两种人可以担任公司的监事,即股东或者职工,他人是否可以担任监事,法律没有规定。

股东可能是法人,也可能是自然人。如果股东是法人,被选任为监事时,那么必须指定自然人代表行使职务。如果代表有数人时,应该分别选任。法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决定代表人选,可以在任期内进行撤换。我国《公司法》没有关于法人监事的任何规定,可能导致监事任免制度混乱,应当予以规定。

对于职工监事,《公司法》仅仅规定了其选任程序,没有规定职工监事的任职条件。这样,只要成为公司职工,就有机会被选任为职工监事,职工监事对公司特别熟悉的优势可能会化为乌有。

2.消极条件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了董事与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同的消极条件。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是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业务行为的人员,如果自己兼任这些职务,就成了自己监督自己了,为此,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但是,如果监事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监事的监督作用也会大大减弱。所以,有的国家,如意大利《民法典》第二千三百九十九条规定:董事的配偶、四亲等以内的亲属、姻亲以及与公司或者受控公司有持续的劳务协作关系之人,不得担任监事职务;已经聘任的,应当解除其职务。意大利的这项制度值得借鉴。

(二)监事的任免

1.选任机关

《公司法》规定,监事会由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组成。但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这种小公司的监事应当是股东代表还是职工监事,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本书认为,这种公司的监事既可以是股东代表,也可以是职工代表,由公司章程规定。

首任股东代表监事,采取发起式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选任;采取募集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则是创立大会选任。非首任股东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但是,在选举首任职工代表监事时,公司还未成立,也没有职工,无法进行选举活动,职工代表监事无法产生。首任职工代表监事不能产生,公司监事会也就不能依法形成,监事会没有成立,公司就不能登记。所以,需要进一步完善首任职工监事选任制度。本书认为,为了使公司顺利登记,又能够体现首任职工代表监事选任的民主性,《公司法》应当规定,首届监事会不包括职工代表监事,但任期只有一年,以后各届监事会的任期每届为三年,必须按照《公司法》规定选任职工监事,组成监事会。(www.xing528.com)

2.选任方式

监事的选任方式与董事的选任方式相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按照其持有股份的多少行使表决权。对于监事候选人的推荐,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公司法》没有规定。法人股东是否可以成为监事候选人,最后成为监事,该法没有规定;股东是否可以累积投票制投票选举监事,《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监事,但没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可以。有学者认为,选举监事以累积投票为宜。[14]

《公司法》规定,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公司职工人数很多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人数不多的,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其他形式民主选举职工代表监事。

3.监事的退任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否则应当退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监事在任职期间,如果自然人监事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监事破产,那么,其监事职位自然退出。如果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不是公司职工了,其职工代表监事职位也自然退出。如果监事向公司辞职,也可以终止监事职务。

监事任职期间,其产生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其监事职务。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除监事的职务,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解除其监事职务。股东会决议解除股东代表监事的,应当由超过出资半数以上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决议解除股东代表监事的,应当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公司章程规定较高比例的,从其规定。

如果监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有权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请求,起诉监事;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诉讼请求,解除监事职务。

(三)监事的义务和责任

董事与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样,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的,监事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监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监事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监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这些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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