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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14年,中国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快速推进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表4-12005~2013年文化贸易促进政策一览续表从表4-1可看出,这是文化贸易促进政策频出的一个时期。通过一系列文化贸易扶持政策的实施,我国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进出口总额显著増加。2012年~2014年的数据也显示,以旅游、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广告宣传、电影音像、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为代表的文化服务贸易净出口总额连年増加,但是旅游、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电影和音像领域均表现为明显逆差。

2005-2014年,中国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快速推进

自2005年开始,我国政府开始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和文化贸易发展的重要性,先后通过中宣部、文化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出台若干政策文件,引导和推动优秀文化产品、骨干龙头企业(集团)以及知名文化品牌积极“走出去”,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在竞争中寻求合作,在合作中竞争,积极地将中华优秀文化向国外市场进行推介和宣传,极大推动了我国文化贸易的发展。

除此之外,相关部门还制定很多细化的规定、意见与通知,根据各行业的异质性特征,落实相关政策在具体领域的实施,例如在动漫产业就有《文化部关于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等关于动漫产业、动漫企业和动漫产品“走出去”的促进措施。

表4-1 2005~2013年文化贸易促进政策一览

续表

从表4-1可看出,这是文化贸易促进政策频出的一个时期。如果将文化贸易分为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的话,那么这些文化贸易促进政策其实可以被划分为鼓励出口和限制进口两种类型。其中我国鼓励出口的文化贸易政策主要包括出口奖励和补贴、税收支持、金融支持、服务保障支持以及体制改革支持等内容;而限制进口的文化贸易政策主要包括关税非关税壁垒,其中我国主要是通过关税限制文化产品进口,而对文化服务以及内容文化产品的进口限制措施主要是非关税壁垒。

通过一系列文化贸易扶持政策的实施,我国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进出口总额显著増加。尽管绝对值增长迅速,但是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领域逆差明显,例如2013年底我国电视节目进出口总额达到76823.63万元,电视剧进出口总额达到33747.44万元,动画进出口总额达到9326.62万元,但除了动画领域为顺差之外,电视节目和电视剧方面均呈现高额逆差状态。2012年~2014年的数据也显示,以旅游、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广告宣传、电影音像、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为代表的文化服务贸易净出口总额连年増加,但是旅游、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电影和音像领域均表现为明显逆差(表4-2、表4-3、表4-4、表4-5所示)。(www.xing528.com)

表4-2 2012~2014旅游费(亿美元)

表4-3 2012~2014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亿美元)

表4-4 2012~2014咨询费(亿美元)

表4-4 2012~2014广告、宣传费用(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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