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省委政府统一部署,各级领导干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在全省大力推进“尚德养廉”行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修身表率作用。建议参照中山“五项工程”、“五修五廉五力”等经验,倡导领导干部在正人品、立官德、强党性、树形象上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以为政者、管理者的修身带动全民的修身。坚持“虚功实做”、“知行合一”原则,提倡领导干部减少应酬,每天用半小时时间阅读传统文化经典著作,努力成为优秀传统文化的守护者和传承者,用其中的精髓指导工作实践;提倡官员写修身日志,多读传统的历史经典、文学经典、哲学经典、伦理经典,要有意识地将传统文化“学习—反思—实践”结合起来,提高个人的品位、境界、气度。
(二)加强官德建设必须进一步健全道德评价、激励和监督机制。要建立领导干部的道德评价、奖惩机制,形成一套测评领导干部的有效机制,使道德行为能够被量化,与之奖励、升迁挂起钩来。逐步建立道德警示制度和评议制度,定期开展道德评价活动,对道德操守不佳,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干部,组织上应给予记过处分或者劝其辞职。建议在定量考核方面,将干部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四个大项建立官德的考核目标,每个大项分解为若干要素,再将各个要素划分为若干个子项,采取百分制的方式,制订相应的权重计分标准,形成一个规范的、科学的考核体系。考核可通过专项民主测评、民意测验等方式进行,如让领导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对照计分标准,经过无记名评判打分,组织汇总分析,形成比较准确、全面的一个数字化的认定考核和认识。
(三)完善任人唯贤的领导干部选拔机制,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制约。坚持把干部的德行放在首位,选拔任用政治坚定、真才实学、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认真执行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领导干部腐败渎职的机会。尊重和保障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提高监督效果。建议各级党委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借鉴中山市《干部“德”的专项考察试行办法》、《中山市领导干部道德行为指南》以及全国各地的先进作法,制定操作性强的认定机制,采取实地考核、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定期对各级各部门推进全民修身行动情况进行测评,真正反映出修身工作的成效和不足,保证各项措施得到良好的贯彻。
作者为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宗教研究所
【参考资料】
《关于开展全民修身行动的意见》(中山市委)
《全民修身 以文“化”人——访广东省中山市委书记薛晓峰》《党建》杂志201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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