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炮节即抢花炮,又称“赶会期”,是广西侗族传统节日,广泛流传于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各地节期不一,程阳花炮节在农历正月初五,梅林花炮节在农历二月初二,富禄花炮节在农历三月初三等,其中以富禄在农历三月初三举行的花炮节最具代表性。
花炮节的来源在民间有多种传说。一是传说侗族祖先原住在山西,后几经辗转迁至三江。侗族祖先迁徙过程十分艰苦,常常吃不饱穿不暖,来到三江后开荒造田,才逐渐有了吃穿,并定居下来。后人为了感念祖先带领大家来到好地方的恩情,决定选吉日举办庆典来表达对祖先的感激和怀念。二是传说清朝年间,一个侗族老汉正在山上干活,天空突然一声巨响,接着一个小圈从天而降,落到老汉身边。老汉将小圈捡回家,这一年他所在的寨子都五谷丰登、人畜平安。于是当地人便借助花炮重现天降小圈的情景,人们希望通过以抢小圈的方式抢来好运,慢慢便形成了花炮节。侗族群众认为花炮象征着吉祥幸福,抢得花炮的人以及其所在的寨子在这一年都会五谷丰登、幸福安康。三是传说三国时期,诸葛亮西征至三江一带,在三江驻扎,向当地百姓传授火药制法和灌溉工具水车的制法,还用抢花炮的形式来加强当地村寨之间的团结,增加交往、增进友谊,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花炮节。四是传说明代时,三江有两兄弟,一天,他们送临产的姑嫂二人渡江,船行到江中,却被巨浪吞没了,兄弟俩因此遇难。后来,永历帝经此渡江,两兄弟化作两条鲤鱼来护驾,因此便有了二圣侯王的说法。于是当地群众在每年农历三月初三举行花炮会,以抢花炮的形式来祭祀二圣侯王。
富禄花炮节于每年农历三月初三举办,节日当天柳江畔富禄人民身着盛装,结对奔向江畔沙滩,沙滩上有抢花炮、演唱侗戏、跳“踩堂舞”、对歌、斗鸟等丰富多样的活动,其中最热闹的活动当数抢花炮。按习俗,花炮节有“还炮”“游炮”“抢炮”“接炮”“养炮”等环节,现已略为简化。“还炮”指上一年抢得花炮的人在当年花炮节前需将花炮送还以作当年抢炮之用。“游炮”指比赛当日众人抬“三牲”、花炮和制作精美的3座花炮台前往“三王庙”供奉后举行盛大的游行活动,所有参加抢花炮的选手、演出队伍沿街道、大桥、码头巡游,最后到达位于河滩的主会场,活动正式开始。“抢炮”是花炮节的重头戏。抢花炮有一场三炮,也有五炮或更多的。富禄的抢花炮多为一场三炮,当地人认为一炮象征福禄寿喜,二炮象征升官发财,三炮象征人丁兴旺。抢花炮仅限男子参加,可以以家、族、村为单位组队,也可以跨村寨自由组队,每队队员一般为20人,各队队员人数必须相等。花炮由一个铁筒制成,内置火药,花炮头由丝线缠绕小铁环做成并置于花炮顶端。比赛使用的一炮、二炮、三炮分别陈放于相应的花炮台中。举行简单仪式后,公证人点燃花炮,花炮头冲入空中。参赛选手绷紧肌肉,凝视腾空而起的花炮头,相互争夺有利位置。待花炮头下落,选手们奋力争抢之如群狼围猎。随着比赛的推进,争抢变得愈发激烈,选手们采取挤、抢、护、拦、传等技巧,同时依靠集体采用交叉掩护、声东击西等方式斗智斗勇、四处奔突,围观人群的喝彩声随着选手一次次声东击西、掩护突围的巧妙配合起落。单场比赛在选手突围将花炮头送至得胜门后宣告结束,这时全场气氛也达到顶峰。一炮争夺结束后,二炮、三炮依次进行。因抢花炮时身体的对抗较为激烈,要求参赛者身上无过多装饰和遮挡,故光膀穿短裤便成为该项比赛的着装要求,同时选手还要把两手指甲剪短,不许身藏利器或其他硬物,以免伤人。花炮场上允许使用挤、抢、护、拦、传等技巧,但不能有伤人动作,如有人犯规,场上的公证人即令其出场。由此可见,抢花炮是一项智慧和勇气并存、个人和团队缺一不可的民族民间体育活动。“接炮”指抢得花炮的幸运儿组织人员抬花炮游街巡巷,游行后将花炮安放于家里或祠堂供奉,并大摆宴席与村人、族人共享美食。“养炮”指将花炮接回供奉后,每月农历初一和十五需定时给花炮焚香供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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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花炮节不仅是侗族的传统节日,还是壮、汉、仫佬等民族的传统节日,流行于广西各地,这在广西的很多史籍资料中都有记载。如光绪年间《平南县志》载:“用五色纸剪彩造花炮一尊,以麻绳缠作圈子如环状,置炮口中。炮响则圈飞入云表,万人仰首。圈坠,拾得者,会主用金花彩红饰玻璃佛镜一座,鼓吹送至其家,供奉中堂……”民国《贵县志》载:“初二日,城厢人民群集坊社放花炮,大者丈余,小者尺许,以竹为炮架。糊以花纸,有头、二、三炮诸名目。中藏彩环,炮轰环腾,得者谓之‘得炮头’,会主以鼓吹仪仗送镜至其家,翌年及期,别备屏炮,以金猪、鼓乐送至社前,谓之‘还炮’。近年社坛大都毁除,已无此举。”清代贵县(今贵港市)文人陈芝诰有诗《二月看炮》曰:“二月春风乐事稠,社前箫鼓愿同酬。一声轰烈惊天地,侥幸何人得炮头。”1934年《上林县志》载:“三月三日,真武诞辰,建斋设醮,或俳优歌舞,乐工鼓吹三日夜,谓之:‘三三胜会’。至期送圣放花炮酬神,观者竟得炮头,以为吉利,且主来岁之缘首焉。”《梧州日报》1988年4月19日以《苍梧龙岩欢庆“三月三”》为题,记叙当地抢花炮之文体活动:“数队由小伙子组成的抢炮队,叠起三层人梯,抢夺悬吊的花炮。”以上材料都生动记述了花炮节的盛况。时至今日,除三江侗族自治县外,广西还有不少地方举行丰富多彩的花炮节活动。
花炮节源于祭神祈福活动,象征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如今抢花炮已发展成为群众性文体活动。自1982年起,国家民委、体委(今国家体育总局)相继将“抢花炮”列为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表演项目、竞技项目、大型重点竞技项目。2008年,侗族花炮节被列入第二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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