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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法学: 刑事犯罪预防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尤其是刑事法律风险,更应当靠事前预防,而不是事后补救。创业者在做出重要决策时,尤其是可能涉及刑事责任风险的决策时,要与律师沟通情况。创业过程,步步惊心,企业创立发展中可能遇到各种难题,当创业陷入困境时,创业者切忌“病急乱投医”。创业者如若在困境中逾越底线,“病急乱投医”,则可能身陷囹圄,企业更是雪上加霜。

创业法学: 刑事犯罪预防

● 未雨绸缪——树立法律风险防范的意识

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进步,我国民众的法律意识普遍有所增强,但在现阶段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还有很大的被动性,即亡羊补牢的多,事前防范的少,只有在发生纠纷时,才想起法律并拿起法律武器。创业者可以没有法律知识,但不可以没有法律风险意识。尤其是刑事法律风险,更应当靠事前预防,而不是事后补救。刑事法律风险一旦爆发,杀伤力巨大,可能让创业者满盘皆输,让创业企业立刻瘫痪甚至倒闭。创业者可以不懂刑法规定了哪些罪名,及每种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但当你的律师向你提示法律风险后,你不能不予理会。不能以自己不懂法为由放松警惕,更不能存在“法不责众”的想法和侥幸心理。经济制度的改革及经营环境的改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创业者唯有树立法律风险意识,未雨绸缪,事先控制,防患于未然,才是避免陷入刑事麻烦的上策。

● 路径选择——用好律师,完善制度

“隔行如隔山”,“术业有专攻”,除非创业者是法律科班出身,一般创业者法律知识储备不足毫不意外,精明的创业者知道自己的短板,不会外行充内行,懂得专业化管理的重要性,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人员去做。对于法律风险的防范,就聘用专业律师来服务。用好用足律师,事半功倍,轻松又高效化解各类法律风险。用好律师,就要选好律师、信任律师。好律师的标准体现在专业能力和个人品质等方面。就刑事法律风险防范而言,单纯民商事专业方面的律师未必能胜任,应由专业的刑事律师或者知识较为全面的综合性律师来担当。创业者在做出重要决策时,尤其是可能涉及刑事责任风险的决策时,要与律师沟通情况。创业者要充分信任律师,要将与决策有关情况全部告知律师,律师只有在充分掌握信息的前提下,才能“对症下药”,给出最优建议。不必担心律师泄密,因为保护客户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是律师的基本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用足律师,就是要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经常与律师保护联系,不要只在遇到法律纠纷时才想到找法律顾问“救火”,创业者要与自己的法律顾问深度合作,让他参与到创业事务的全过程,确保各项事务合法合规。防范刑事法律风险,要从制度入手,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各类制度,用制度约束人,将刑事风险遏制于萌芽状态。

● 筑牢防线——把握分寸,守住底线(www.xing528.com)

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创业中大部分刑事犯罪的形成,最终归结于创业者贪财忘祸、利令智昏、意志不坚,因此,要从根本上避免刑罚之祸,创业者应加强德性修养,践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特别是在创业商机来临和深陷困境之时要守住道德底线,不踩法律红线。

创业者在商机来临时,要理性分析,进退有度,克服盲目做大的心理、赌博博弈的心理、恶意竞争的心理、违法谋取暴利的心理。如果心理被扭曲铤而走险,甚至不惜以犯罪方式谋取企业发展,最终结果只会适得其反,自食恶果。湘潭双马建设工程公司董事长郭汉林,同时承揽湘潭师范学院学生住宅楼、长沙湘河大厦等多项工程,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盲目借高利贷,实施合同诈骗,骗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来的湘西楚源公司3 000多万元,案发后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20]

创业过程,步步惊心,企业创立发展中可能遇到各种难题,当创业陷入困境时,创业者切忌“病急乱投医”。出现融资难时,不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乃至集资诈骗,或者实施合同诈骗;发生竞争不利时,不能实施行贿或者内外勾结,串通投标;遇到麻烦时,不能请黑社会帮忙摆平,不能以制假造假、窃取商业秘密和侵犯知识产权来化解生存发展难题。面临困境,仍要守法经营,科学化解,寻找出路。创业者如若在困境中逾越底线,“病急乱投医”,则可能身陷囹圄,企业更是雪上加霜。河北大午农牧集团,在全国500家最大私营企业中曾经排名第344位,在不断发展进程中遇到融资难题,非法吸收523名公众存款1 400余万元,董事长孙大午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处罚金10万元,大午集团被处罚金30万元[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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