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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法学:管理专利权属纠纷风险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无论企业采用哪一种研发形式,都可能会围绕专利权属问题与利益相关人产生纠纷。为此,对专利权属纠纷风险的识别与管理是专利创造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表7-3专利权属纠纷风险的管理资料链接职务发明创造的认定:执行本单位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创业法学:管理专利权属纠纷风险

企业研发专利项目的渠道通常有三种:其一,依托企业自身科研部门的力量实施自主研发;其二,本单位与外单位合作进行研发;其三,将拟研发项目委托外单位具体负责完成。无论企业采用哪一种研发形式,都可能会围绕专利权属问题与利益相关人产生纠纷。为此,对专利权属纠纷风险的识别与管理是专利创造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见表7-3)。

表7-3 专利权属纠纷风险的管理

资料链接

职务发明创造的认定:

执行本单位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6条)

执行本单位任务的认定:(www.xing528.com)

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

职务发明创造的归属: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专利法》第6条)

合作或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归属: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专利法》第8条)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同法》第339条)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合同法》第34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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