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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尚德破产重整方案获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司提出和解申请的,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和解协议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对债务人公司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和解协议生效后,破产程序中止,破产宣告受到阻止,公司恢复对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的控制权和管理权。此时,公司应严格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改善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避免公司陷入最终的清算程序。

无锡尚德破产重整方案获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

为避免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陷入债务危机的公司为获得破产保护,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也可以在公司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后,直接与全体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来缓解公司危机,帮助公司走出困境。

公司提出和解,无非是希望在人民法院的帮助下,使公司的债权人能延长债务的偿付期限或适当地减少债务数额或豁免部分债务,来减轻困境公司的财务压力,最终使公司能够渡过难关,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最终实现公司债务的全部清偿。

公司提出和解申请的,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为了使和解协议草案最终得到债权人会议的通过,和解协议应包括分期或延期偿还债务的期限、减少债务的额度、债务豁免的额度、清偿债务的计划、清偿债务的财产来源、清偿债务的担保、公司改善财务状况的措施及实施方案等。

和解协议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对债务人公司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和解协议生效后,破产程序中止,破产宣告受到阻止,公司恢复对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的控制权和管理权。此时,公司应严格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改善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避免公司陷入最终的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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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德无法偿还巨额欠款宣布破产重整[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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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尚德破产重整方案获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25]

由于光伏产能过剩、国内光伏应用市场发展滞后,加上欧美针对中国光伏企业“双反”调查等诸多不利因素,以及企业战略决策失误、光伏企业间价格无序竞争等“内外交织”困境,曾经是国内光伏企业“龙头老大”地位的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尚德),2013年3月20日经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破产法》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瞬间被社会各界和国内外媒体舆论所高度关注。

2013年11月12日,在无锡中院合议庭主持下,备受关注的无锡尚德破产重整案迎来了“峰回路转”的时刻:由债权人和股东组成的五个表决组,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一致通过由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战略投资人(以下简称顺风光电)。重整草案规定,顺风光电将作为重整方完成重组流程后,按照相关规定将支付30亿元现金,收购股权并解决无锡尚德相关费用与债务的清偿。此外,在无锡尚德重整计划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两年内,重整方除收购资金外,计划另外根据无锡尚德的发展需要投入不少于30亿元的资金,用于技术改造和增资扩产等。

据了解,无锡尚德不仅有500多个境内债权人,同样也有债权金额极高的境外债权人,涉及境内外法律体系的交叉与协调。管理人则以市场与司法两大手段实现各方的利益衡平,一方面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引进重整方,充分实现无锡尚德的重整价值,由其提供资金偿付债务,使得广大债权人得以公平、及时且最大限度的受偿,有效解决众多债权人之间就无锡尚德有限财产如何受偿的利益冲突问题;另一方面则体现立法原旨,帮助无锡尚德实现凤凰涅槃,重焕新生。通过无锡尚德的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的恢复,又最大限度地满足职工等各方关联主体的利益不受损害,达到社会稳定与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这一实际操作经验,也将推动《企业破产法》制度本身与司法实践的深化完善。

无锡尚德破产重组管理人清算组组长杨二观介绍,按照相关规定,重整后的无锡尚德在未来经营中继续沿用“尚德”品牌,深耕光伏行业,并持续专注光伏电池组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在市场销售方面,通过建立优秀的销售网络及优化客户服务体系,争取国内外客户;同时利用顺风光电自身投资发电站的优势,以及欧盟500 MW左右配额、美国市场和日本市场每年200—500 MW的销量,以及国内市场等每年至少200—500 MW的销量,可以预测无锡尚德2014年的组件销售量将达1.5 GW左右,并随着光伏市场的持续扩大而同步增长,有望“重回”清洁能源产业的世界级企业行列。

据了解,无锡尚德得以在法院主持下“涅槃重生”,其标志性意义在于通过债转股等方式破产重整,既最大限度解决了广大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担忧,维护了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又坚持市场化运营,在破产法机制下减少行政干预,这是实施完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动企业转型的又一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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