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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儿童权利法律手册:欧洲律师会见结果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欧洲理事会法律规定,欧洲人权法院认为聘请律师是公正审判权的基本要素之一。[23]被控犯有刑事罪行的个人有权在警方调查的早期阶段会见和聘请律师。[24]在涉及儿童的案件中,欧洲人权法院对申请人是否有效会见律师的审查更为严格。欧洲人权法院发现,鉴于申请人的年龄,在其发表任何声明之前,不能认为申请人已经知道其享有法律代理权。

欧洲儿童权利法律手册:欧洲律师会见结果

根据欧盟法律,将于2016年11月27日实施的第2013/48/EU号聘请律师指令[22]——在其序言第52和55段,以及第5条第2款至第4款直接提及了儿童。根据序言第55段和该指令第5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儿童被剥夺自由,应通知其父母或监护人并告知相关理由,除非这样做会违背儿童的最大利益。在后一种情况下,还应通知另一名适当的成年人。根据第2条的规定,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知道犯有刑事罪行到诉讼程序结束,抑或是有罪或无罪的最终裁定作出为止,这一指令都是适用的。此外,第3条第3款规定,会见法律人员的权利包括嫌疑人/被告人私下会见和与律师沟通的权利,包括在第一次讯问之前,律师的出席和有效的参与以及律师参与多次调查或证据收集。

根据欧洲理事会法律规定,欧洲人权法院认为聘请律师是公正审判权的基本要素之一。[23]被控犯有刑事罪行的个人有权在警方调查的早期阶段会见和聘请律师。这种权利在特殊情况下可能受到限制,只要这种限制不会不当地损害被告的权利。欧洲人权法院发现,如果根据儿童在没有与律师会见的情况下所作的陈述定罪,就可能损害儿童利益。[24]在涉及儿童的案件中,欧洲人权法院对申请人是否有效会见律师的审查更为严格。[25](www.xing528.com)

例如:帕诺维茨诉塞浦路斯[26]一案涉及一名被控谋杀和抢劫罪的17岁男孩。他在父亲的陪同下来到警察局。随后,男孩被抓起来,并在没有父亲或律师陪同的情况下被带到一个单独的房间进行讯问。当该名男孩被审问时,他的父亲被告知男孩有聘请律师的权利。几分钟后,父亲被告知其儿子认罪了。欧洲人权法院发现,鉴于申请人的年龄,在其发表任何声明之前,不能认为申请人已经知道其享有法律代理权。在涉及谋杀的刑事程序中,如果没有律师的协助,他也不可能合理地理解他被讯问的后果。尽管如果申请人提出要求,当局似乎一直都允许其得到律师的协助,但是当局没有让申请人知道在必要时有权要求政府免费派遣律师。没有证据表明申请人或其父亲明确无误地放弃了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因此,欧洲人权法院认定塞浦路斯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第3款第3项和第6条第1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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