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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剑翘复仇案:公众同情在民国时期的兴起与影响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相应的,左翼人士评论施案时认为“情”不仅属于附带现象,而且是封建社会上层建筑的一部分。他认为人们应当关注“社会”的现代理念,社会是一个能使人们充分实现国家力量的空间。他写道,“如其社会是以国为范围,则此国中之人,与国融为一体。”因此,对社会的研究承诺了一个建设国家未来的科学化蓝图。天行由此呼吁中国需要改变它的意识,以便与社会基础发生的转变相适应。

施剑翘复仇案:公众同情在民国时期的兴起与影响

左翼评论家为施剑翘的案子写了大量的文章,而且他们的批评是所有当中最尖锐的之一。在对施剑翘案的评论中,他们表达了对作为此案核心的“情”的极度厌恶,试图在一个庶民公众的同情力量前所未有地增长和威权主义政府逐步加强对知识分子控制的时代捍卫自己的立场和世界观。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左翼分子谴责为施剑翘孝行提供了正当性的传统儒家家庭伦理在大众中如此流行。相反,中国左翼人士对“社会”这个现代概念抱有极大的信念。在他们看来,社会的发展建立在经济生产关系的结构性转变上,而不是建立在由道德情感所决定的基本人类关系上。相应的,左翼人士评论施案时认为“情”不仅属于附带现象,而且是封建社会上层建筑的一部分。

晚清时“社会”第一次作为从日本翻译来的新语词引入中国政治思想中。钱曾瑗(Michael Tsin)(1997)在讨论晚清以降“社会”一词含义的变化时认为,“社会”和“国家”之间的紧密的话语联系从一开始就建立了起来。比如梁启超在晚清对社会的定义是:由公德(public morals)所驱动的个人的集合,这样的社会是一个强大国家的基础。到了五四时期,推崇社会主义的陈独秀继续强调社会对于国家的重要性,在他对社会的定义中个人可以作为独立的个体在家庭和宗族系统之外行动。但钱曾瑗(Tsin)指出“社会”一词直到30年代才真正获得了根本性的地位。使人们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社会的粘合剂,梁启超认为是“公德”,陈独秀认为是进步的文化,但30年代的批评家和知识分子才首次把真正的存在论地位赋予“社会”这个概念。他们把“社会”看成一个有机体,既可以分割成不同的部分,又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并能推动国家的进步。社会不只是使国家变得富有活力的因素之一,而是其中最根本的条件。

“社会”这个新概念与“孝”这样的家族道德情感的本质冲突并不仅只为左翼所关注。文化保守派冯友兰也通过把“社会”一词与“孝”的过时观念作对比而赋予了它极大的解释力和道德权威。在写于1938年的《原忠孝》里,冯友兰明确呼吁人们抛弃他们对孝的迷信,因为它是落后的以“家—国”为本位的儒家宇宙观的象征。他认为人们应当关注“社会”的现代理念,社会是一个能使人们充分实现国家力量的空间。他写道,“如其社会是以国为范围,则此国中之人,与国融为一体。”[20]

如果说“社会”一词在30年代的政治话语中开始广泛流行,那么马克思主义为这个现代话语提供了极为重要的参数。自从五四时期对无政府主义和社会主义进行初步探索之后,中国马克思主义在第二个十年显著成熟起来并发展出了一套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更为精致的叙述,而“社会”正处于这一叙述的中心。[21]通过进行社会分析,历史唯物主义提供了一个有助于理解过去并解释当下问题的综合办法。它还提供了一个线性的、发展的历史观,把历史划分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几大阶段,从而极大地吸引了念念不忘于中国民族发展的作家们。因此,对社会的研究承诺了一个建设国家未来的科学化蓝图。

不奇怪的是,左翼作家们很快用他们的发展主义叙述来贬斥施剑翘的为孝报仇。比如,评论家天行根据社会生产方法把历史划分为几个阶段,用历史唯物主义来解释这个案子的意义。天行认为复仇事件清楚地表明了正转向进步的社会和仍然处于封建状态的附属意识领域两者之间存在着鸿沟。他在解释时,首先铺开了一种关于历史发展的叙述:在早期的渔猎阶段,老人是没有用的,在接下来的漫长的小农阶段,老人们由于他们对耕作的丰富经验而受到重视,因此孝成为了重要的美德。他论述到,尽管孝在传统小农经济的历史阶段是重要的,但这一阶段已经结束了,施剑翘的行为只意味着孝在中国现代的存在是不合时宜的。天行由此呼吁中国需要改变它的意识,以便与社会基础发生的转变相适应。正如儒家在新地主阶级取代战国贵族地主统治时成为了主导的意识形态方法一样,现在当新地主阶段崩溃时,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必须取代儒家思想。他警告人们的无所作为,说:“如果我们自己不自力地迎头赶上,那只有让帝国主义者迫逼我们改变意识,甚或加上另一套枷锁似的意识。”(天1935,第93页)在诉诸帝国主义的幽灵后,天行试图让人们遵从天津法院的裁决,尽管这一裁决本身也为西方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思想所渗透。他说,封建主义的对施剑翘孝道的同情才是最大的悲剧。(www.xing528.com)

左翼对施剑翘的严厉谴责也因为他们对市民大众在大众传媒时代迅速增长的力量越来越恼怒。左翼作家不喜欢公众非理性的本质,他们试图通过强调这个新群体性别的女性化而对它的情感本质表示轻蔑。充分的证据显示,尽管欧美的左翼知识分子对庶民大众和无产阶级抱有政治上的同情,但他们经常历史性地对大众文化表示极度的怀疑,也经常被诟病为精英主义。一位学者说,美国对大众文化的批评实际上是美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在一个初成雏形的大众民主社会中试图界定他们的知识分子领袖的地位的努力的一部分(戈曼[Gorman]1996)。安德里斯·海森(Andreas Huyssen)(1986)也探讨过20世纪前半叶欧洲自由主义没落之时欧洲知识分子对大众的焦虑。他认为,像西奥多·阿多诺(Theodore Adorno)这样的左翼知识分子对于大众文化和它在法西斯主义中的角色是非常矛盾的,因此他们嘲讽大众文化是女性的、次等的,以便将更高等的、男性的现代主义美学作为解药。

在30年代的中国,中国马克思主义者们表现出了相似的倾向。这些批评家们相信集体感情给中国民族国家造成了严重的威胁,认为新的感情化的公众是相对于高等的男权理性话语来说更为次等的女性“他者”。在对施剑翘一案作评论时,左翼作家尖锐地批评对复仇者的普遍的公众同情是封建主义的余孽,是阻碍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因素,并且常常与女性联系起来。比如专栏作家梦著将施剑翘的复仇与同时期另外几桩与“孝”有关的轰动性事件一起引用,以证明传统文学对现代大众有着隐性的影响。梦不仅对施剑翘受商三官鼓舞的自白表示鄙视,而且对另一个事件中一个孝顺的儿子按照“割股疗亲”的古训真的割下自己身上的肉来疗救母亲一事表达了完全的不信任。梦要求教育家和政府官员清除所有旧的不合理的方式,建立完全现代的意识(梦1936)。

在为《大众生活》杂志投稿的人中,作家柳湜与天行是那些明确地把公众同情与女性联系起来的人之一。柳湜轻蔑地提到为孝复仇者是一个女性。[22]天行冷酷地评论道,在施案的初审和二审阶段蜂拥而至并在法院外排起长队的人大多数是女学生和女人。[23]柳认为,这种状况证明了年轻的女孩是多么容易受到儒家“百行孝为先”的旧思想的感染,这就诱使她们坠入无知的愚孝的深渊。他强调这种思想是不合时宜的,“如果这种报父仇是美德,那也是属于过去时代的美德了,在今日却找不出社会的意义,我们只觉得是时代的一种反常的事件。”(柳1935,第70页)柳湜在结尾利用了一段由来已久的、有关妇女教育与中国社会道德困境之关系的话语,认为施剑翘案是现代中国女子教育失败的明确标志。柳湜传递出的信息确实是警告性的。正是牢牢盘踞在现代中国妇女头脑里的封建意识使得中国民族国家一直摆脱不了衰弱和贫穷。

知识分子们不仅面临着一个正在变得强大的公众,还面临着一个侵略性的集权化的政权。因此在此案中,除了贬低大众的情感,马克思主义者们还针锋相对地反对国家。对施剑翘孝行的严厉谴责很明显是对中央政府决定赦免复仇女一事的无声批评。左翼知识分子对作为古典儒家道德的“孝”的猛烈批判与新生活运动对儒家价值观的倡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比如,柳湜谴责施剑翘事件不过是“复古派”上演的时装剧中的一幕,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他讽谕的是保守的新生活运动。左翼评论家对这桩案子的批判性基调在一个事实中体现得最为明显,即评论主要发表在《大众生活》杂志上。这本杂志以其对政权的频繁批判而闻名,杂志主编邹韬奋几乎毫不掩饰他对国民党统治的不满。[24]邹在30年代末不仅是一个资深的共产党员,还是1935年12月成立的上海救国会的重要领导人,这个组织以其要求以实际行动抗日的宗旨而激怒了蒋介石[25]因此,对于中国左翼人士来说,对施剑翘以情感为主的案子的批评是他们表达对崛起的市民公众和侵噬性的中央政权的极度不满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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