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小说连载,复仇女子和现代道德的主体性

小说连载,复仇女子和现代道德的主体性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就此而言,这一案件阐明了一个具备着理想的道德及情感的现代主体。然而,他的研究仅仅止步于此,而没有以批判的态度对这些小说中的情感主义进行审视。严格来说,情节剧一词是用来描述法国大革命后首次出现的关于情感的通俗小说。在对施案的小说改编中,这个英勇女儿的美德动机与她的感情融合在一起。

小说连载,复仇女子和现代道德的主体性

对施剑翘事件的小说改编几乎马上就出现了。本书的这一节将对它们当中一些加以审视,并将重点关注其中一个长篇小说系列,即刊载于北平《实报》的《侠女复仇》。在这些改编作品中,施剑翘的“女侠”角色变成了一个强有力的形象载体(iconic vehicle),通过它,城市媒体的观众津津乐道着女性、现代主体性、甚至国民身份等新理念。我汲取“言情”文学(sentimental literature)在现代世界中的角色的批判性讨论,认为这些作品改编与真实的新闻一起把施案变成了一种道德情感的有力叙述。就此而言,这一案件阐明了一个具备着理想的道德及情感的现代主体。

学者们审视言情小说在塑造20世纪初的中国城市主体中所起的作用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作为英文世界里最早关注这个题目的研究之一,林培瑞(Perry Link)(1981)把1911—1918年间在《礼拜六》等报纸上发表爱情故事作家所写的作品归类为“中产阶级小说”(middlebrow fiction)。五四文化运动的参与者们轻蔑地给这个群体贴上“鸳鸯蝴蝶派”的标签,因为他们大量地使用鸳鸯和蝴蝶等古典意象来隐喻情侣。到了20世纪20年代,这一标签扩展开来,无情地用来指涉一切通俗的旧式小说,除了言情小说,还有世情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侦探小说等等。在林培瑞的著作之前,绝大部分现代中国文学史都被这个新文化运动的偏见所影响。因此,林的研究在对长期被人们忽视的这个城市文化类型的整理上是具有先锋性的。然而,他的研究仅仅止步于此,而没有以批判的态度对这些小说中的情感主义进行审视。对于林来说,文学的“情”的本质除了使“鸳蝴小说”成为挣扎在现代化和改革带来的起伏跌宕之不确定性中的中国城市小资产阶级逃离现实的一种方式之外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意义。

更晚近的一些文学研究者不再把“情”当作描述性的词汇,而是开始把它作为批判性的术语来思考情对社会历史可能起到的建构性作用。一些人开始使用“情节剧”(melodrama)一词描述晚清民国初期建立在情之上的文化产品。严格来说,情节剧一词是用来描述法国大革命后首次出现的关于情感的通俗小说。彼得·布鲁克斯(Peter Brooks)(1976)认为情节剧模式与19世纪初期至1840年期间的法国文学相关,这一时期教会和国家的权威正在衰落,神圣感不再存在,布鲁克斯认为,随着传统的伦理和诫律被质疑,情节剧故事通过个人的道德和感情的棱镜为一个“新的伦理王国”立法。[7]这种文学具有着独特的特征:道德上的二元对立,夸张的姿态,极度的感情化,戏剧化的道德困境,善恶两种力量之间必有一方胜利的冲突,通过这些特征,文学在一个后神学的世界中反复排演着这个新的伦理王国。

尽管“情节剧”一词并不是中国本土的词汇,但它对于我们讨论20世纪之交的白话小说无疑是有用的,这一时期可以说正是一个“后神学”的时代,正统的儒教在维持社会和国家力量方面的能力越来越受到怀疑。晚清的翻译家们正在从英、法译介包括小仲马茶花女》在内的经典情节小说。那个时代的作家,比如吴趼人,在创作像《恨海》(1905)这样的中国小说时,从译介小说中汲取灵感来描述帝国主义给中国带来的社会和政治灾瘼。这类小说还发起了对人物个体的情感和心灵世界的探索,从而勾画出一个非传统的“伦理王国”(韩南1995)。

言情小说的主导地位持续到了民国时期,尽管学者们对于“情节剧”一词是否能有效描述这些后来出现的小说意见不一。小说《茶花女》被改编成电影,与此同时其他一些电影也以极端的感情主义为特点,这使得毕克伟(Paul Pickowicz)(1991)等学者使用“情节剧”一词来描述20世纪初的某些中国电影[8]不过,另外一些中国研究学者避免使用这一术语。在对鸳蝴派小说的讨论中,李海燕(Haiyan Lee)(2001)援引大卫·邓比(David Denby)(1994)对18世纪法国言情小说的研究,介绍了“感伤主义”(sentimentalism)这一术语。邓比认为,情节剧需要一个由恶人或恶德的代表(比如变卦和欺骗)所施加的、对道德的清晰威胁,它表达了在一个新的世俗秩序中对于“去神圣化”的恐惧或反思。[9]感伤主义比情节剧乐观得多,它确认了超越的可能性并把这种可能性放置在生活经验的道德权威中。邓比说:“在一个感伤主义的文本里,个人(人物、行动、感受)作为一个符号而发挥功能,它是一套抽象的、普遍的体系的编码,……这个哭泣的母亲,这个不幸的孩子,这个奄奄一息的父亲,所指涉的不是他们自身而是整个人性(humanity)。”(第89页)邓比认为,在描写个人情感品格的故事里阐释新的集体美德,这正是社群、中产阶级身份、舆论乃至革命等一系列启蒙思想的核心。[10]对于李海燕(2001)来说,20世纪早期的鸳鸯蝴蝶小说也发挥了类似的功能。民国的鸳蝴派小说家们由于不再具有吴趼人等晚清作家那样的危机感,因此他们更关心一个新的、城市的、民国身份的形成。虽然法国的感伤主义推崇的是启蒙运动中感情化、神圣化的美德,但鸳鸯蝴蝶派的小说提倡的是感情化的儒家美德,譬如充满激情的“孝”,这些美德是中国现代城市主体身份以及感情化的阅读公众的集体身份建立的基础。

通过引入和推崇富有道德情操的个体的观念和民族美德,以施剑翘的新闻故事为基础改编的小说作为道德情感主义的叙述而发挥着功能。这些连载小说读起来很像李海燕(2001)所讨论的那种多愁善感的鸳蝴小说。里面的角色设置——邪恶的军阀,值得尊敬的父亲,复仇的女儿——紧密地对应着鸳蝴小说的典型。孝、英雄豪情、因果报应等主题也是鸳蝴小说这个类型中非常普遍的。最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小说的改编正如鸳蝴小说那样,提供了一个民国主体的榜样,这个榜样开启了一个英雄般的、情感化的品德动机。李海燕讨论了鸳蝴小说如何使主人公的品德动机感情化,并展示了这些动机打动读者使其同情于角色的不幸遭遇和行动。在对施案的小说改编中,这个英勇女儿的美德动机与她的感情融合在一起。施剑翘对父亲的奉献绝不是一个受到规训的、礼节上对孝的表达,是充满激情和英雄性的,就此而言,它激发读者们去思考新的存在方式。

图五 施剑翘钻进出租车以便取回她的手枪,摘自连环画《血溅居士林》,载于《新天津报》(天津),1935年11月24日。

为了说明这是怎么做到的,让我们转向对这些改编的更为细节的考察。改写以几种不同的形式发生。一种形式是连环画。1935年11月20日至1936年1月11日刊载于《新天津报》的连环画《血溅居士林》,忠实地记录了这一案子背后的重要事件。这个系列每天以一幅平版漫画配上一段简短的说明文字,随着时间的推移讲故事。它详细描述了戏剧般的刺杀,追溯了报仇背后的历史,并以施剑翘入狱而告终。事件中的场景以对比鲜明的黑白笔触描绘出来。读者们既可以读、也可以直观地看到施剑翘正在油印用于在现场散发的传单。第二天,他们看到她雇了一辆车。第三天,他们知道她从卧室抽屉中取出手枪。再过两天,他们看到施剑翘如何射穿了孙传芳的脑袋。

在连环漫画开始连载的同一天,《新天津报》的出版商刊登了连载小说《禅堂流血》的广告,这是一篇同样建立在复仇案件之上的“事实小说”。这一小说从193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连载,报纸上的广告保证这本书将会揭露事件背后真正的“后果前因”。这些广告也承诺价格会突破以往的纪录:虽然这本书正常标价为四角,但提前预订的顾客可以用一本书的价钱拿到两本。看起来这本书非常畅销。登于1935年12月24日的一则广告告诉读者,1935年12月10日首印的五千册已经全部售罄,由于供不应求,这部六千多字的小说将会再翻印五千册。第二版每份售价二角,另有五角的邮资。为了鼓动消费者,广告说:“机会无多,早为订购。”

对这一事件的改编并不仅限于印刷品。“血溅佛堂”是案发后在广播里连续播放了一个月的“开篇”。[11]“开篇”是弹词的序曲,它是说唱传统“评弹”中较长的叙述片段。弹词这一文类大约出现于晚明前后,传统上取材于最近发生的事件,并经常与女性作者和女性听众联系起来。这一文类在20世纪初期经常被改编为广播剧,到了30年代,“开篇”这一体裁如此流行以至于许多广播节目去掉了主要的“弹词”节目而只表演“开篇”(Benson 1995,第122—123页)。十二月中旬开播、差不多一周一次的“血溅佛堂”就是这样一个“开篇”,它在“惠灵”广播台播放,调频1380,播放时段为晚上九至十点,这是中年人收听的黄金时段。它以琅琅上口的韵文提到人们最近经常抱怨闺阁中缺乏杰出的人物,这首歌向听众保证,他们用施剑翘填补了这一空白,他们找到了一个真正的巾帼英雄。这首开篇随后以流行的佛教术语“因果报应”来解释孙传芳的暴毙,并描述了刺杀前后的紧张时刻,以及施剑翘在最后一刻飞奔回家取来手枪的戏剧性细节。

根据这一事件所做的最著名的改编是北平《实报》上的连载小说《侠女复仇》。[12]根据它的长度和作为文本的丰富性,它值得我们做更详尽的考察,它能清楚地说明施剑翘案的小说改编如何作为一种情感叙事塑造了现代主体身份。自刺杀事件发生之后几天起直至次年四月,小说以时间顺序讲述着施剑翘的平生,从她父亲尚在世时直到一审判决公布。小说的类型结构是通俗言情小说和武侠小说的诡妙混合,它还包含了一章来讲述对施剑翘的戏剧般的审判,这一章让我们想起当时的侦探小说这一文类,以及它在古代的前身:公案小说。[13]

图六 施剑翘射杀孙传芳,摘自连环画《血溅居士林》,载于《新天津报》(天津),1935年11月26。(www.xing528.com)

在这个故事里,施剑翘被描述为一个“侠”,她有资格僭越社会规范从而探索模范“新女性”的新行为方式。在“孝”的名义下,她避免冒犯了对女性举止的古典规范。从一开始,主角施剑翘就展现出了“纯孝性诚”的性情。在小说的前几章,这个女英雄就打算为了照顾父母而宁可牺牲婚姻。接下来,当她知道年迈的父亲被召唤回沙场时,她表达了追随父亲上战场的愿望。第二章很合适地命名为“闻噩耗痛不欲生”一个在战场上忠实追随施父的仆人,不忍心把施从滨的噩耗透露给施家,因为他担心以施剑翘的绝对忠诚的性情她会因过度悲伤而自寻短见。当他最终这样做时,施剑翘尽管悲痛欲绝,却意识到她自己的悲伤和崩溃只会加剧她继母李太太的痛苦,因此,她决定不是自杀,而是寻求复仇。

在对应着施剑翘的真实生活中的事件的同时,这部连载小说使主角施剑翘具有了像巾帼英雄和侠女一样英勇活跃的人格。施剑翘作为女英雄和侠女,坚守着为父母奉献的典范原则,但这两种人格在尽孝的对象上以及美德的具体涵义上却不尽相同。作为一个经典女英雄的施剑翘效忠于她自己的父亲,在她的“孝”中体现了以家庭为基础的儒家秩序的基石。作为侠女的施剑翘却更多地展现出了法外惩恶的倾向。她在追求正义的过程中运用精湛的武艺,为的是不加区分地弘扬“孝”的普世价值。在人格上的这种转变在小说中体现为叙事风格上的转变。当小说追踪着施剑翘的真实案件进展时,施剑翘是一个类似巾帼英雄花木兰的、尽职的女儿。当这个主角具有了“侠”的人格时,小说便转向了当时武侠小说的典型叙事风格。

在小说里,“巾帼英雄”一词(字面意思为“穿着女性铠甲的英雄”,在英语里往往简单地译为“女武士”)在两个关键时刻被用来形容施剑翘的性格。在这两个时刻里,她尽孝的行为是如此极端以至于它超越了一个正常女儿所会做的事。第一次是她为父亲军职擢升的传言感到不安时,[14]她将具有美德的木兰引为榜样,主动要求断发、穿上铠甲,并追随父亲加入战斗。虽然历史上的木兰乔装参战,但这一现代的小说让这个父亲要求施剑翘肩负起留在家里照顾继母的责任。第二次是当她听到父亲的噩耗时,决心承担起复仇的高尚使命。像第一次一样,她表示希望断发,这是一个对她的阴性加以控制的象征性姿态,这是个使她跨越性别界线的必要姿态。

这一小说还把施剑翘描述成一个侠女,并在全篇行文中不时提到她的“侠义”本色。读者们得知,施剑翘从少年之时起就习武,并且她的武术生涯在成人之后仍在继续。[15]小说强调施剑翘不仅在武术方面富有造诣,而且写得一手好诗,这是“才女”(另一类受人尊敬的妇女)的明确无误的属性。孙传芳和她父亲是“盟兄盟弟”这一虚构的细节也树立了她“侠”的本质,因为孙传芳杀施从滨并不仅仅是杀了施剑翘的父亲,而且是对“兄弟情义”这条“侠”的神圣原则的触犯。施剑翘与孙传芳的“盟叔”关系,立刻被强烈的仇恨所取代。他成了她的不共戴天的仇敌,并给她提供了展示她身为“侠”的真正本色的机会。

小说中有一个片段脱离了情节剧式的社会叙事,转向了一种类似于“武侠小说”的风格。[16]这种转变体现在故事的时间、背景及基调上。尽管大部分的故事情节都发生在天津和安徽,“侠”的片段却把故事转移到了山西太原,这是施剑翘在真实生活中曾经居住过几年的地方。故事摒弃了言情小说特有的饱含感情的描述,转而采取了一种武侠历险故事中常见的、幻想性的叙述口吻。它描写的一连串武打动作证实了施剑翘的武功,它还着重突出了这个女主角作为“侠”的道德感。我们在故事开头就被告知,施剑翘能做八至十个男人都不能做的事。为了展现这一点,故事告诉我们施剑翘有一次救了钱夫人,一个被顽劣的儿子和邪恶的儿媳所虐待的邻居老妇人。[17]钱夫人年轻时嫁进了富有的赵家并生了一个儿子。不幸的是,儿子金福年轻时顽劣不化,并且不愿意接受来自父亲的正规的“国术”教育。相反,他结交的都是道德败坏之人,并把来自马戏团的熟习武艺的孙小姐娶进家里。不久,金福的父亲过世了,这一对夫妇开始虐待孤苦伶仃的钱夫人。终于,钱夫人认为把虐待行为公之于众是唯一的办法。一天,她在小两口午休的时候偷溜出去,并刚巧走到了有名的侠女施剑翘所住的那条路。在得知这位老妇人的不幸之后,施剑翘立即怒火中烧,并承担起了帮助这位老妇人的责任。钱夫人提醒施剑翘夫妻两人都会武功,并担心太麻烦这位女侠。施则回答说,她毫无畏惧并自有她行动的理由。下一个场景是,施剑翘以她的勇气和她精湛的剑术成功地使这对男女乖乖屈服。施的名声于是流播天下。

小说中向“侠”这一更具幻想性的片段的转变,承担了一个更为重要的叙述功能,那就是说明使主角施剑翘在“言情小说”部分中得以成为一个“现代女性”的英雄资格。换句话说,只有通过体现这些“侠”的属性——毫不畏惧的勇气,毫无保留的道德正义感,以及绝对的美德,施剑翘才能证明她自己不仅能复仇,而且是一个真正的现代女性。这部小说致力探讨与现代女性意识相关的议题这一事实可以从几个章节中看出来,这些章节关注了女主人公与两段复杂婚姻的纠葛上。婚姻是民国都市小说中非常流行的主题,它包含着林培瑞(1981)所说的“恋爱小说”(love story)这一文类。尽管这一术语暗示着爱情,但林培瑞对这类小说的定义却并非根据其中爱情的成分(虽然这一类故事里确实描写了大量的爱情),而根据的是小说对以自由婚姻对抗包办婚姻之主题的首要关注点。这一潮流当然必须放在一个更大的文化语境中理解:即婚姻已经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社会问题。对婚姻制度的重新定义是对处于儒家父权制核心的“传统”包办婚姻的有力对抗,由此五四知识分子们赋予这一议题以特殊的紧迫性。他们提倡一种破除偶像的婚姻观,倡导建立在自由恋爱、浪漫、和个人自主择偶基础上的结合。婚姻被认为应当是一种纯粹的、情感的纽带,它构成了现代核心家庭的内核,并且从更大的方面来说,也是五四普世主义的内核。虽然到了1930年代,自主选择婚姻伴侣的权利仍然很重要,但是出现了一个可辨识的转变,从个人的浪漫恋爱向有益于国民党国家的家庭改革转变。[18]

《侠女复仇》在探讨了现代女性之婚姻议题的意义上是一部恋爱小说。在小说的第一部分(即前三章),读者们不仅从扣人心弦的故事中知道了主角施剑翘的心碎,也知道了她如何解除了丑闻性的包办婚约并自己安排了富有策略的结婚。施剑翘自己处理婚姻成为了现代女性的标志,并被描述成一种高尚的、甚至是“侠”的任务。在第四章,施剑翘大胆地采取了女性中反常的行为,既是为了复仇,也是为自己规划将来。故事中展开的事件最终导向施剑翘嫁给施靖公的决心。在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她就叹惋世上缺乏英雄,说她希望要一个有着侠肝义胆的绅士做她的丈夫。施靖公通过肯定劫富济贫、惩恶扬善等侠客理想是人类的自然天性而打动了施剑翘的心。最反常的是,施剑翘竟然向施靖公求婚。求婚的决定被表现为英勇的,因为这既推进了复仇的终极目标,又是突破性的女性行为。小说中的施靖公对施剑翘这种令人耳目一新的大胆行为表达了敬佩之情,故事情节清楚地交待这一行为又是她献身正义的一个标志。[19]简而言之,通过拒绝媒人介绍这一传统规矩,施氏反转了性别角色而承担了求婚的任务——这是一个即使在最为进步的民国社交圈中都极为罕见的举动。施氏寻求复仇的道德激情既抵消掉了临时的、道德上的不正当性,又为阅读公众们介绍了新的大胆的女性行为。

女主角施剑翘对这一充满困难的婚姻的处理,更把个人责任这一现代理念引入了民国。对道德品质(moral character)加以定义是当时鸳鸯蝴蝶小说的一般说教所关注的。在对现代武侠小说的讨论中,陈平原认为20世纪武侠小说最大的艺术成就是它对个人的伦理情感的聚焦。在特别讲到侠情小说时,陈平原指出这些小说里的“情”超越了爱情和浪漫而包含了一个更为抽象的道德情感的意义,这一道德情感的意义构成了人之为“人”的核心。他说,情是使一个人的人性得以完满、使其生命价值得以实现的必要东西(陈1995,第116—119页)。那么侠的首要目的就不是简单地探索武功或弘扬正义,而是为了通过他/她的历险而获得一个建立在“情”之上的人格或者人性。

以这个角度来读,在《实报》连载小说中施剑翘的英勇行为——无论是为父报仇还是为自己安排婚约——确实不只是引入了女性行为的新规范。最重要的是,它们还展示了以伦理情感为中心的现代主体的基础。对个人主体性的关注从第一章开头伊始就非常明显,“拒婚约保持人格”,在里面尽管父亲反对,但施还是决定取消婚约。[20]这一章在对施剑翘成功地将自己从一桩丑闻婚约中摆脱出来这一真实事件进行小说叙述时,展示了施剑翘如何在发现她的未来公公卷入了一桩舌头案的丑闻后为了捍卫她的“个人人格”而设法取消了事先安排的婚约。[21]她的父亲反对她自己处理这件事情,但施剑翘坚持认为情况已经紧急到了必须由她亲自介入的地步。最后施占了上风并使父亲相信这个社会已经更加开放,女性现在已经解放了,谈论这些事情对于妇女来说已经不再是令人羞耻的事。最后,她顺利地解决了这件事,赢得了外界评论家的尊重,并为她的整个家族挽回了颜面。

作为一个英勇的、对道德的僭越的传奇,施剑翘故事主要关注将一个新近经过重组的、英勇的孝的观念置于一般道德人格的核心。[22]它在说教上十分有力,并在一个变化已经成为常态的时期引入了试图改变社会秩序的新规范。过去研究连载小说这一“中产阶级”文类的学者们倾向于把对西方持模棱两可的保守主义态度看作这一体裁的鲜明特点(比如林培瑞1981)。在这部小说里,尽管“旧”(施剑翘的父母)和“新”(作为现代女性的施剑翘)之间的紧张关系在故事中处于中心位置,但“孝”或“女侠”几乎算不上是保守主义的信号,也并不是对舒适的传统的回归。[23]“孝”是主人公突破性的女性行为方式和她参与到现代侠义行动中的首要动机;它是现代道德主体所必需的重要伦理情感。

小说对孝的强调以及它对现代道德主体的培养,与个人道德关乎国家力量这个更为流行的观念结合了起来。尽管在五四时期个人主义同民族主义同样重要,但到了南京政府时期一个更为国家主义的、集团主义的民族国家话语已经扎根,个人道德不再作为目的本身而被赞颂,而被动员起来服务于民族集体道德。这一趋向出现在了一篇题为《民国节操运动》的报纸社论中(吴1935),发表于孙传芳被杀一个多月后。这一社论把物质和精神视为国家防御的两个重要方面,强调在增强体格力量之前必须修筑好道德的堡垒。社论认为,道德是重要的,因为它是“个人人格”的生命线,因此也是民族国家的重要力量。个人道德与国家力量的这种联系正是由国家所发动的新生活运动的核心。尽管1934年的运动在人们的回忆中黯淡无光,但它试图通过发扬个人的儒家道德、军事纪律和基督精神来重振现代中国的精神生活和国家力量这一目标却建立在一个真诚的信念上,即国家力量始于个人道德。在这一更大的政治背景下,主角施剑翘不仅仅是民国的社会楷模。作为一个现代侠女,她大胆的英雄主义,果决的自信,以及最重要的忠孝的动机,与一个理想国家的美德重合起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