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政府在学校教育中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政府对学校的管理并不毫无限度的。在法治理念下的政府对学校的管理也是有限的。从权力来源来说,更强调政府权力的有限性。为了给予人民权利更多保障,必须对政府权力进行约束和限制,避免政府行为超越国家法律。而任何活动都是有成本的,政府管理的多,开支就大,纳税人的负担就重。也就是说,政府主要起着教育投资、监管和宏观调控等职能,管理和办学等内容归学校管理者。
政府在学校教育中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政府对学校的管理并不毫无限度的。在法治理念下的政府对学校的管理也是有限的。首先,政府权力是有限的。从权力来源来说,更强调政府权力的有限性。为了给予人民权利更多保障,必须对政府权力进行约束和限制,避免政府行为超越国家法律。我国出台的《宪法》《教育法》等法规都是对政府权力的约束,政府只有按照这些法律规定行使权力,超越法律的干预教育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其次,政府财力是有限的。政府自身无法创造财富,只能依靠税收来维护运行。而任何活动都是有成本的,政府管理的多,开支就大,纳税人的负担就重。虽然各国政府也在精简机构和提升效率,但是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仍在不断增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分对教育服务的需求增加较快,对于教育质量的追求也使得教育成本不断增加,这也给政府带来较大的财政压力,政府不仅要减少支出,而且还要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政府对于教育的投入也逐渐扩大。最后,政府职能是有限的。政府虽然可以利用手中的资源为企业或社会提供公务服务,但这种能力也是有限的。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中,人们对服务的要求和需求也越来越高,仅凭政府力量是无法满足公众教育需求的,政府的基本教育职能是最低限度地保障公众受教育权力。也就是说,政府主要起着教育投资、监管和宏观调控等职能,管理和办学等内容归学校管理者。为了能够平衡教育发展,改变公立教育弊端,应当将教育引入市场竞争中,给予学生和家长更多选择教育服务的权利,让他们评价学校,以此促进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也能够满足公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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