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是利息率的简称,是指一定时期内利息额与本金的比率。它可以反映利息水平的大小和高低,也可以反映资金的“价格”和增值能力。
(一)利率的种类
利率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 按是否考虑物价变动因素
按是否考虑物价变动因素,分为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
名义利率是相对实际利率而言的,是指不包括物价变动因素的利率。通常金融机构公布或采用的是名义利率。
实际利率又称为真实利率,是剔除通货膨胀因素以后的利率。因此,实际利率等于名义利率减去通货膨胀率,计算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R 表示实际利率;i 表示名义利率;p 表示通货膨胀率。
对经济关系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是实际利率,被人们更为看重。但在经济管理中,能够操作的只是名义利率,对实际利率则无法直接进行调节。划分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的意义在于,它为分析通货膨胀情况下的利率变动及其影响提供了依据,便利了利率杠杆的操作。根据名义利率与通货膨胀率的比较,实际利率呈现三种情况:当名义利率高于通货膨胀率时,实际利率为正利率;当名义利率等于通货膨胀率时,实际利率为零利率;当名义利率小于通货膨胀率时,实际利率为负利率。实际利率为正有利于引导资金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而零利率和负利率则会导致资金和资源的错配,对经济增长造成危害。总之,实际利率反映了借款人的真实的借款成本,实际利率越低,借款人借入资金的动力就越大,贷款人贷出资金的动力就越小。
在不同的利率状况下,人们会相应采取不同的经济行为,比如1988 年我国出现了高达24.1%的通货膨胀率,当时的名义利率只有10.98%,即出现了较严重的负利率,负利率刺激消费扩大,导致抢购成风。
金融小学堂
2019 年9 月11 日,中国最大民营企业、全球通讯巨头华为宣布首次试水境内债券融资。这次华为发债是以中期票据的形式,总注册金额为200 亿,先申请发行2 期,每期30 亿元,期限为3 年,无担保。
华为表示,此次拟发行30 亿元中期票据,将用于补充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的营运资金。
难道华为很缺钱吗?
并不是。
从评级报告中,我们可以看到,2018 年末华为总资产达6,657.90 亿元,其中现金类资产2,456.29 亿元,占比36.89%,货币资金1,840.87 亿元。手握近2 500 亿的现金类资产,可以说富可敌国了。
华为的经营出问题了吗?
更不是!
华为主要包括运营商业务、企业业务和消费者业务。整体的收入来看,华为保持高速增长。2016—2018 年及2019 年上半年,华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 180.68 亿元、5 984.80亿元、7 151.92 亿元和3 965.38 亿元。
虽然华为债属于信用债范畴,但基于华为的实力和信誉,可以说,华为债目前在市场上的地位仅次于国债和政策债,各机构对其的追逐可谓“疯狂”。
事实上,华为发债并非偶然,背后是全球降息,货币大宽松的“变局”。这场变局要从20 世纪末21 世纪初说起。自从1999 年日本将银行隔夜拆借利率削减至0,人类便正式进入名义上的零利率和负利率时代。丹麦是第一个实行负利率的国家(2012 年7 月),但日本却堪称负利率的“集大成者”。日本10 年期国债收益率20 年来从未超过1%,到了2016 年1 月,这个数值干脆变成了负值——-0.060%。也就是说,投资者借给政府1万日元,供政府使用10 年,他还得每年为此花上6 日元的“入门费”。作为全球第二大的经济共同体和单一货币执行区,欧洲央行已经执行了长达8 年的存款负利率,以及长达近4 年之久的0.00%基准利率。
进入2019 年,伴随着各国对全球经济衰退的恐惧,货币宽松变本加厉。2019 年9月12 日,欧洲央行正式撕去了零利率的遮羞布,开始实行负利率,将存款利率降至-0.5%,创下历史新低。
其实,不只是欧洲央行,2019 年以来,全球已经有近30 个经济体相继宣布降息,通过释放流动性刺激经济。
作为欧洲工业火车头的德国,事实上也已全面实行负利率,10 年期国债收益率比日本还低,8 月是-0.6%左右,创2016 年来的新低。2019 年8 月21 日,德国还首次发行了零息票的30 年期国债,100 万欧元,持有30 年,到期还100 万欧元。
对于投资者来说,这些现象简直不可思议。但是如果经历过21 世纪以来的欧债危机、美国次贷危机、A 股2015~2018 的大跌,就知道,0 收益或者只亏不到1%是多么幸福的事。
相比于欧洲和日本,美国的10 年国债收益率从未降至过1%以下。当前,10 年期美国国债收益率处于1.47%左右。欧洲央行降息前一天,特朗普在推特上表示,美联储应该“将我们的利率降至零或更低,然后我们应该开始为我们的债务再融资。”
一般债券的利率都是在国债上加一定基点组成的。降息,显然会推动国债收益率的不断走低。而国债收益率的走低,也会影响债券市场,从而促进企业成本的显著下降。
所谓负利率,就是央行向银行收取“惩罚性费用”,以此强迫银行将更多资金投向市场,起到刺激信贷、提高通胀水平、促进本国经济的目标。在负利率时代,持有现金的机构和个人也在被变相收取这笔“惩罚性”费用,对于企业来说,既然融资利率在不断地趋向于0,不融白不融。对于个人来说,利率高的无风险金融产品将越来越少,投资回报在可见的趋势下将越来越低,资产荒的前提下,持有过多现金将有很大的风险,需要尽快地把现金变现成各种优质资产。
资料来源:根据《既然华为不缺钱,那为何要发债呢?》《三问华为发债:融资钱怎么用?到底缺不缺钱?为何此时在境内发债?》等网络文章整理
2. 按计息时间长短不同分
年利率通常以百分之几表示,是以年为时间单位计算利息,比如年利率8.16%。
月利率通常以千分之几来表示,是以月为时间单位计算利息,比如月利率8‰,或者0.8%。
日利率通常以万分之几表示,是以日为时间单位计算利息,比如日利率5‰或者0.05%。
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的关系:年利率 =月利率× 12=日利率×360。
按照我国的传统习惯,无论是年利率、月利率还是日利率都用“厘”作单位。虽然都是“厘”,但是差别极大,年利率的1 厘是指1%,月利率的1 厘是指0.1%或1‰,日利率1 厘是指0.01%或1‰。另外,还有“分”“毫”作为利率单位,分是厘的10 倍,厘是毫的10 倍。例如,利息是1 分3 厘8 毫,指的是年利率13.8%。
3. 按借贷期内是否变动调整分(www.xing528.com)
按借贷期内是否变动调整,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
固定利率是指在整个借贷期限内,利息都按借贷双方事先约定的利率计算,而不随市场上货币资金供求状况而变化。固定利率适用于借贷期限较短或市场利率变化不大的情况,这样做简单明了,易于计算借贷成本。但当借贷期限较长,市场利率波动较大时,则不宜采用固定利率。因为在此期间通货膨胀的作用和市场上借贷资金供求状况的变化,会使借贷双方都有可能承担利率波动的风险。
浮动利率是指在借贷期限内,根据市场利率的变化情况而定期进行调整的利率。浮动利率最大的优点是能够灵活反映市场上的资金供求状况,更好地发挥调节作用。由于浮动利率可以随时予以调整,有利于减少利率波动所造成的风险,从而克服了固定利率的缺陷。但同时由于利率变化不定,使借贷成本的计算和考核都相对复杂,并有可能增大借方的利息负担。
4. 按利率的决定方式不同分
按利率的决定方式不同,分为市场利率和官定利率。
市场利率是按照市场规律自由变动的利率,即由资金市场上供求关系直接决定并由借贷双方自由议定的利率。资金供给大于需求,利率下降;资金供给小于需求,利率上升。目前我国市场利率主要包括债券利率、同业拆借利率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LPR)等。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LPR 运用,中国人民银行〔2019〕第30 号公告说明,从2020 年3 月至2020 年9 月起,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存款者可以在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之间选择一个,机会只有一次(公积金不变)。
那么,LPR 是什么呢?其实,它是由具有代表性的报价行,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的方式形成报价,再由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的贷款参考利率。目前LPR 已成为贷款利率定价的主要参考基准。
自2019 年8 月20 日起,每月20 日(遇节假日顺延)9:30,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同业拆借中心公布当月LPR。LPR 每月产生一次,由18 家报价银行独立报价,全国同业拆借中心按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向0.05%的整数倍就近取整计算得出,LPR 主要有1 年期和5 年期以上两个品种。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 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 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 年12 月相应期限LPR 与该加点数值之和。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 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那么,使用LPR 定价后,如何确定和表示贷款合同里的利率呢?
(1)固定利率贷款的定价:固定利率贷款在合同期限内利率水平保持不变,按照合同中明确的某个时间点或时间段的LPR 加减点确定具体利率水平,利率水平一旦确定,直至借款到期日保持不变。
例如,一笔3 年期固定利率贷款,合同约定在签订日前最新公布的1 年期LPR 基础上加30 个基点确定利率,合同签订日前最新公布的1 年期LPR 为4.15%,那么这笔贷款在借款期内的利率水平为4.45%(4.15%+0.3%=4.45%),并保持不变直至到期。
(2)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浮动利率贷款应在合同中约定以一定的时间周期,按相应期限LPR 加减某一确定的点差计算具体利率水平,利率随参考的LPR 变动而浮动。
如一笔7 年期浮动利率贷款,约定每三个月重新定价,约定的点差为加5 个基点(即0.05个百分点),参考的基准为贷款发放日或重新定价日前最新公布的5 年期以上LPR。贷款发放日为2019 年8 月21 日,由于8 月20 日的5 年期以上LPR 为4.85%,则2019 年8 月21 日至11 月20 日的利率为4.9%(4.85%+0.05%=4.9%); 2019 年11 月20 日的5 年期以上LPR 为4.8%,则自2019 年11 月21 日至2020 年2 月20 日,利率为4.85%(4.8%+ 0.05%=4.85%)。以此类推。
再如一笔15 年期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约定在每年1 月1 日重新定价,约定的点差为加20 个基点(即0.2 个百分点),参考的基准为每年12 月20 日的5 年期以上LPR。合同签订日为2019 年8 月21 日,由于8 月20 日公布的5 年期以上LPR 为4.85%,则该笔房贷2019年8 月21 日至12 月31 日的利率为5.05%(4.85%+0.2%=5.05%);2019 年12 月20 日的5 年期以上LPR 为4.8%,则2020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的利率为5%(4.8%+0.2%=5%)。以此类推。
而官定利率是由中央银行或政府的金融部门所规定的利率。我国目前的官定利率主要有存贷款基准利率、准备金率、再贴现率、再贷款率。
5. 按地位不同分
按地位不同,分为基准利率和其他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是指在多种利率并存的条件下起决定性作用的利率。所谓起决定作用的意思是这种利率变动,其他率也相应变动。从理论上来说,基准利率应该是指通过市场机制形成的无风险利率。一般来说,利息包含对机会成本的补偿和对风险的补偿。利率中用于补偿机会成本的部分往往由无风险利率表示。在这个基础上由于风险的大小不同,风险溢价的程度也千差万别。相对于千差万别的风险溢价,无风险利率也就成为“基准利率”。
西方国家所说的基准利率一般是指中央银行的再贴现率。目前,我国中央银行将各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作为基准利率,利率市场化之后,中央银行的再贴现率将作为我国的基准利率。
在我国,存贷款基准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指导性利率,包括存款基准利率和贷款基准利率,在金融市场上具有普遍参照作用,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或其他金融资产价格均可根据这一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见表4-1 与表4-2)。
其他基准利率是在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通过实际交易或金融机构报价,逐步形成了一系列市场化的基准利率,如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国债收益率曲线、贷款基础利率(LPR)等,为货币市场交易、债券和贷款等利率定价提供了重要参考。
表4-1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表
续表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表4-2 2019 年8 月20 日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二)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1. 市场利率体系的建立
在国际货币市场上,比较典型的、有代表性的同业拆借利率有三种: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新加坡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ibor)和我国的香港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Hibor)。其中,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是浮动利率融资工具的发行依据和参照。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是整个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的基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以同业拆借利率为突破口。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 年建立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将同业拆借交易纳入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监督管理。
基准利率是一国在整个金融市场和利率体系中处于关键地位并起主导作用的利率。2007年1 月4 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开始正式运行,Shibor 被称为中国的Libor,是中国人民银行希望培育的基准利率体系,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组成“报价团”,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
2012 年,利率市场化改革正式步入加速阶段,人民银行进一步扩大利率浮动区间,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 倍;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经过两次下调调整至0.7 倍。2013 年7 月,人民银行宣布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0.7 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2015 年10 月,人民银行放开银行等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上限,这标志着历时多年的利率市场化改革终于迈出了最重要也最艰巨的一步。
2. 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
2004 年10 月,我国取消了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并把贷款利率下限扩大到基准利率的0.9 倍。2004 年11 月,中国人民银行在调整境内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的同时,决定放开1 年期以上小额外币存款利率,商业银行拥有了更大的外币利率决定权,外币存贷款利率已完全放开。中国人民银行在分步骤放开外币存贷款利率的同时,允许银行的存款利率下浮,下不设底,从而逐渐扩大银行的贷款定价权和存款定价权。随着各种票据、公司类债券的发展,特别是OTC 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又称柜台交易市场)和二级市场交易不断扩大使价格更为市场化,企业可以选择发行票据和企业债来进行融资,其价格已经完全不受贷款基准利率的限制了。在企业债、金融债、商业票据方面以及货币市场交易中全部实行市场定价,对价格不再设任何限制。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不断推进利率市场化有利于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完善金融调控机制,更好地发挥利率的经济杠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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