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税收政策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有几种方式。
1.直接优惠
税收的直接优惠属于政府税收事后的利益让渡,主要考量企业的经营成果予以税收减免,例如降低税率、税收减免、税收退回等。降低税率是对全部行业或部分行业实行相对于其他行业或同类行业较低的税率,体现政府的支持。
税收减免是按照税法规定内容对某些纳税人进行扶持,减免纳税企业的部分或全部应缴纳税款,包括法定减免税、特定减免税和临时减免税。税收退回是依据某种税收支持政策目的对已征收的税款退还给纳税企业,以支持企业发展,包括出口退税、先征后退、投资退税。出口退税指税务机关对企业出口产品之前已征收的国内税收给予退回。先征后退是指税务机关先将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征收入库,后按规定的程序由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给予企业部分或全部退还缴纳税款。投资退税是对企业已缴纳税款的投资予以部分或全部退回,以鼓励和引导企业投资。
2.间接优惠方式
间接的税收优惠是建立在较为健全的企业会计制度基础上的,相比于直接优惠,此种方式更倾向于税前优惠,一般是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企业的税基进行调整,以产生税收优惠的效果,激励企业调整生产模式、经营活动方式以达到政府扶持企业发展的目标。间接的税收优惠方式主要包括税收扣除、税收抵免、税收递延等。税收扣除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相关成本的进项税额进行符合税法规定的抵扣,或是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依据税法的相关优惠条款加计扣除部分特殊费用,达到企业少缴应纳税款、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目的。税收抵免是指税务机关允许纳税人在某种符合税法优惠鼓励规定的支出中,按照规定的比率从应缴纳税额中扣除,实现减轻税负,鼓励企业的此类支出,一般包括投资抵免和国外税收抵免。投资抵免是指政府为促进企业的资本形成、增强产业发展动力,按税法规定针对投资可折旧性资产的企业,允许其在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按既定比率将相当于新投资设备的部分税额扣除,降低企业由该项支出引起的税负。国外税收抵免一般体现在国际税收业务之中,是指纳税人在所在国家汇总计算国外收入所得税的过程中,可以将其在别国已纳税款进行税前扣除。由此看来,国外税收抵免和投资抵免的主要区别在于国外税收抵免的目的是要合理避免在国际经营活动中双重征税的现象,体现了税收负担的公平性;而投资抵免的目的明显在于刺激、鼓励投资,促进整个产业的增长与发展。税收递延是依据税法规定将纳税人按期应缴纳的部分或全部税款适当延长其缴纳期限,或采用提高折旧率、缩短折旧年限等方式达到加速折旧的目的,使得纳税人此部分的税收负担可以推迟履行。(www.xing528.com)
现行制造业税收优惠政策在支持制造业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书整理了支持制造业发展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如表3.6所示。
表3.6 现行制造业税收优惠政策
续表
从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来看,主要集中在支持转制升级、支持文化教育体育、支持三农、支持金融资本市场、节能环保、鼓励高新技术、改善民生、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促进区域发展等方面,具体政策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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