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对环保节能行业税收扶持。美国对可再生能源投资、碳减排投资、交通和能源安全方面的投资、能源保护和提高能源效率方面的投资实施税收抵免优惠。印度将所有制药行业产品的消费税税率由16%下调至8%;混合动力汽车的消费税税率由24%下调至14%;将不由竹浆和木浆加工生产的纸、纸板和其他物品的消费税税率由12%下调至8%,并给予3500吨的免征额。
20世纪90年代以后,韩国为了提高产品出口竞争能力,从1998年开始加速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制定了《面向21世纪的产业政策方向及知识型新产业发展方案》,明确提出集中发展计算机、半导体、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精细化工、航空航天等28个知识型产业及服务业,对新产业相关企业实行优惠政策,对相关的研究开发和设备投资实行税收优惠。
美国从20世纪初开始西部开发,政府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在区域开发中刺激产业结构调整的税收政策,与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相似。为解决资金问题,美国政府先后成立了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和经济开发署,自1933年至1965年颁布了7项有关“法令”和“法案”,从原来较发达的东北部和中北部征收了大量税收,然后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将相当大一部分资金用于支持西部和南部经济发展,解决了西部开发与发展的资金困难,形成了收入的再分配。1993年8月,美国政府还颁布了《联邦受援区和受援社区法案》,规定政府将拨款25亿美元用于对落后地区的税收优惠,10亿美元用于对贫困地区的专项援助;同时,一些州和地方政府也颁布了有关扶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发展优势产业的税收政策,从而吸引了大量企业前来投资,使区域产业结构不断得以优化和升级,提高了产业发展的含金量,改善了地区产业结构。(www.xing528.com)
美国利用加速折旧政策来刺激相应产业的积极性,从而影响产业结构。美国实行加速折旧政策,主要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开始的。1954年以前,美国的有关法律对折旧方法规定得比较严格,直线法是唯一允许使用的折旧方法。1954年以后,美国对公司所得税税法进行了修改,引进了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均允许固定资产在使用年限的前期比后期计提更多的折旧,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加速折旧”。与传统的折旧方法相比,加速折旧给公司一个延期纳税的机会,或者说,公司企业可以占用原应上交国家的税金作为自己的资本。这种占用,实质上是一种无息贷款。不仅如此,美国政府还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来加速折旧。例如1981年里根上台实施的“经济复兴税法”就有进一步缩短折旧期限的规定。将车辆的折旧年限缩短为3年,设备的折旧年限缩短为5年,公用事业财产的折旧年限缩短为10年等,显然这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的税负。美国公司采取累进税率的所得税,进一步促进了产业的合理布局。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受石油危机等因素的影响,国际产业结构调整,传统的重化工业、电气机械、一般机械、运输机械(轿车)、化学成为“结构性萧条产业”,国际竞争力严重下降。1983年,日本出台了“产构法”(特定产业构造改善临时措施法),推进重化学工业结构转换为知识密集型工业结构。该政策围绕设备处理、产业转换、新产品开发的振兴目标,采取了一系列税收(欠税延期、营业税减免、不动产税减免等)、财政担保(开发银行债务担保)等措施;同时,还促进传统产业向海外转移,形成研制、开发在日本,生产在海外的分工格局。通过这些措施,日本成功地实现了特定产业的结构转换,克服了产业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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