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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前期河西州县城防体系:丝绸之路安全防务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唐前期的河西州县城安防也是丝绸之路河西段社会安全防务。唐代前期河西州县城隍堑、羊马城、城墙、罗城、子城、坊和市等城防结构与布局隔离出了相对安全的州县城社会空间,可以防止重大意外事件的发生与很快蔓延至地方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调控仓库储备并保证经济安全。而城防军事设置则更是整个河西社会治安的防备体系。可知城、戍是为“式遏寇盗”以“预备不虞”即防患于未然。

唐前期河西州县城防体系:丝绸之路安全防务

安防社会安全防务,包括社会治安以及社会经济安全等。而唐前期的河西州县城安防也是丝绸之路河西段社会安全防务。

唐代前期河西州县城隍堑、羊马城、城墙、罗城、子城、坊和市等城防结构与布局隔离出了相对安全的州县城社会空间,可以防止重大意外事件的发生与很快蔓延至地方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调控仓库储备并保证经济安全。而城防军事设置则更是整个河西社会治安的防备体系。

城内外驻军守备与巡逻,维护诸州县城日常秩序。城防驻军除了于城内重要位置如官署要地、城门、仓库门、坊门等处置有守备外,城内外昼夜有巡逻。根据《唐六典·诸卫府》记载:“捉捕持更者,晨夜有行人必问,不应,则弹弓而向之;复不应,则旁射;又不应,则射之。昼以排门人远望,暮以持更人远听,有众而嚣,则告主帅。”[24]

可知,早在唐初的府兵制下,城内府兵就设有“捉捕”“持更者”等,对“晨夜”时出现的“行人”必须详细盘查,并有“弹弓”针对其具体情况“向之”“旁射”以至“射之”。同时,昼以守备于各门处的“捉捕”远望,及时得到由烽烟等传来的信息;夜以各处“持更者”远听,有众多之人或喧嚣之声,则“告主帅”,及时汇报情况。反映出城内驻军对城内外的守备与巡逻,小事解决,大事上报,预防和排除不测事件的发生,维护着日常基本的社会安全。河西处边地,社会安全问题尤显突出。

军、守捉控制要路,阻止可疑者入境。唐玄宗《令河西陇右等处防边诏》云:

怀远夷,纳款附,国家常事也。边塞严,甲兵备,军旅本职也。虽万方和同,不可薄其武备,百蛮朝贡,不可轻其疆场。今年十月,东幸雒京,西北二边,倍宜严警。其河西、陇右、朔方、太原、幽州、平卢诸节度,咸宜裹粮坐甲,秣马利兵,明教队伍,远为侦候。使风尘预知,邀截有所,安我边鄙,威加戎狄。[25](www.xing528.com)

这条诏令反映出河西与陇右、朔方、太原、幽州、平卢等地区一样,关系着该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的社会安全。因此,军、守捉等“军旅本职”即职责,除了做国家之常事“怀远夷,纳款附”,招抚来归或可能来归的边境各族外,要“边塞严,甲兵备”,具体到河西诸军则是“裹粮坐甲,秣马利兵,明教队伍”,做好防患事务。还要“远为侦候”“风尘预知,邀截有所”,即侦查和预测敌情,打击和拦截所有可疑之过境者,达到“安我边鄙,威回戎狄”的目的,威慑破坏势力,使社会安宁。有些守捉还担负着边州关津检查通行过所的职责,有时甚至还负责管理一些涉外事务,如迎送使命、转接文书、接收贡赐、宣达朝旨、上报蕃情、组织边境互市贸易等一些除防守边防军务以外的事务[26]。对外邦使节的“迎送”实际上一方面是保护外来人员在当地的安全;另一方面则是防止敌国负有特殊使命的人随使节混同入境,危害社会,这对于社会治安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城、镇、戍关津检查,以阻止寇盗及非法出境。唐代“国境缘边。皆有城、戍,式遏寇盗,预备不虞”[27]。可知城、戍是为“式遏寇盗”以“预备不虞”即防患于未然。此外,还有军事单位镇,据《旧唐书·职官志二》记载:“凡天下上镇二十,中镇九十,下镇一百三十五。”[28]新唐书·百官志四下》记载:“镇将、镇副、戍主、戍副,掌捍防守御。”[29]

城、镇、戍等安全检查下,河西对出入境人员控制极严。过境人员在申请并得到许可后,持一定的凭证才能允许通过。如贞观三年玄奘西行,“有诏不许”,当时“禁约百姓不许出蕃”[30]。玄奘固行,“至凉州,都督李大亮防禁特切,逼法师还京,法师乃宵遁”[31],“昼伏夜行,乃至瓜州[32],才得以“渡瓠河”,“出玉门”向西而去。可见,河西对非法出境的人检查限制极为严格。

所以,河西城防与唐在河西段丝绸之路的治安等安防系统合为一体,构成会安全的基本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唐对河西州县城城防体系的经营即是对丝绸之路河西社安防体系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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