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规定:“诸有所兴造,应言上而不言上,应待报而不待报,各计庸,坐赃论减一等。”《疏议》解释:“修城郭,筑堤防,兴起人功,有所营造。”依照专门的律令《营缮令》:“计人功多少,申尚书省听报,始合役功”;又规定:“即料、请财物及人功多少违实者,笞五十”。《疏议》解释:“谓官有营造,应须市买,料、请所须财物及料用人功多少,故不以实者,笞五十”[73];即地方营建城防工事,按照实际所需上报尚书省,批复之后,地府主持征役修筑。盛唐在西北河西州县城,也修筑有各种防御工事。
1.隍堑与壕桥
隍堑也称城隍、城堑、城壕、壕堑等,是为了防止城镇遭到直接进攻而在城外所掘的环城壕沟,有水则引水其中,架吊桥与城内外相通。在夜间或有来犯之敌时,撤离吊桥,起到隔离城镇破坏力量的城防作用。隍堑之筑始于南北朝时期,唐代前期州县城普遍筑有隍堑。到明代永乐中,政府为城隍立神修庙,并按期祭祀。此后,城隍被正式神化,因而隍堑以神讳改称护城河。
唐代隍堑的普遍是因为北方等地民族政权的入侵。如《旧唐书·高祖纪》记载,武德九年(626年)正月,“命州县修城隍,备突厥”[74]。唐政府因此极度重视对州县城隍堑的修筑,规定州县等城,“防人在防,守固之外,唯得修理军器、城隍、公廨、屋宇”[75]。而且将“城隍修理”[76]定为国家考核地方军政官员的重要内容之一。
河西州县城隍堑始于唐代前期,也是在突厥等政权入侵之下逐渐形成的。据《旧唐书·良吏上·王方翼传》记载,永徽中王方翼为“肃州刺史。时州城荒毁,又无壕堑,数为寇贼所乘。方翼发卒浚筑,引多乐水环城为壕”[77]。“永徽”为唐高宗的年号,可见,在唐高宗以前,肃州城酒泉没有隍堑。王方翼为刺史之后才“发卒浚筑,引多乐水环城”,自此以后,肃州城才有隍堑之设。
除肃州城外,瓜州城晋昌也有隍堑,据李旭东《锁阳城的形制及城垣的“夯土版筑”》一文对唐代瓜州晋昌城的实地考察,“城周围皆有当年筑城时挖掘的护城河沟摘环绕”[78]。
沙州城敦煌筑亦有隍堑。敦煌文书P.2005号《沙州都督府图经残卷》记载:“壕堑水,阔卌五尺,深九尺,壕绕城四面。”[79]
2.羊马城
“羊马城系城垣外侧另外加筑的仅及肩高的一道矮墙,可用以拒敌,对城垣起屏蔽作用”[80]。羊马城沿城壕内侧修筑,根据《武经总要·前集》卷12《守城条》记载:“羊马城,高可一丈以下,八尺以上,亦偏开一门,与瓮城门相背,若瓮城门在左,即羊马城门在右也。女墙高可五尺。壕面各随其地为阔狭,大要在面阔底狭,其深及泉,使箭炮难及即住。”[81]
隍堑与城墙之间距离“约三十步”,按照唐一里为378.8步,又为466.5米推算,即大约37米,羊马城就设在其中,“可谓我国古城防设施的一项创举”[82]。
唐代前期河西州县城已有羊马城之设。如沙州城城墙以外设有“羊马城”,“与城壕构成一有机的防御整体”,“对城邑起到更为有效的防护作用”[83]。据敦煌文书P.2862号背面和P.2626号背面《唐天宝年代敦煌郡会什牒》所记:“□□肆拾伍尺羊马城……伍尺□。”[84]也反映出沙州城隍堑以内,城墙以外筑有羊马城。又如瓜州城晋昌(今锁阳城)“外城又叫羊马城,平时安置饲养的羊马等牲畜,战时又成为阻击敌人的外围防御线。[85]
3.城墙(包括城门、瓮城、马面等)(www.xing528.com)
据《武经总要·前集》卷12《守城条》记载:“平陆筑城,下阔与上倍,其高又与下倍。假如城高五丈,则下阔二丈五尺,上阔一丈二尺五寸”[86];“筑城之法,每下阔一丈,上收四尺。凡城高五丈,底阔五丈,上收二丈,尤坚固矣”[87]。唐代前期河西州县城筑有城墙。唐玄宗开元时期,《令陇右河西备边制》云:“陇右河西,地接边寇,虽令团练士卒,终须常戒不虞。……其管城垒应筑未了者,并早令毕功,无致延缓,阙于备守。”[88]此所筑“城垒”即为城墙及其相关设施。由政府催促筑造“城垒”,说明河西地区可能原本没有城墙,或者有城墙而因战争等原因被损毁。也说明河西地区唐代前期“地接边寇”而城墙为州县城存在所必备的城防设施。
肃州城城墙。史载,王方翼为肃州刺史时,“以为慢防启寇,非重闲也,乃大筑雉堞,严备橹械,人知有恃,戎亦来威”[89]。“雉堞”即为城墙。
瓜州城城墙。开元中吐蕃攻陷瓜州城后,张守珪被诏“为瓜州刺史、墨离军使,督余众完故城。版筑方立,虏奄至”,张守珪“置酒城上,会诸将作乐。虏疑有备,不敢攻,引去,守珪纵兵击败之。于是修复位署,招流冗使复业”[90]。说明唐前期开元时期,瓜州城修筑了城墙,而且城墙为设“版”而筑,其形状固定。当吐蕃再次来攻城时,张守珪设局“置酒城上”,此处“城”显然是指城墙,城墙上能“置酒”,并“会诸将作乐”展示了城墙的厚度与宽度。同时,张守珪修复瓜州城墙后,“招流冗使复业”。可见在瓜州城墙修复之前,居民逃匿,无外卫的州城失去了其存在的基础。
沙州城城墙。敦煌文书P.2862号背面和P.2626号背面《唐天宝年代敦煌郡会什牒》记载:“合郡城墙四面周回叁阡陆伯……”[91]即其城墙周长3600步。据此存洁先生推算,“不少于4338米”[92]。
城墙作为州县城的外卫设施,有城门通向城内。据《旧唐书·职官志》记载,“凡州县城门及仓库门,须有守备”[93]。《唐六典·尚书兵部》也记载:“凡州、县城门及仓库门须守当者,取中男及残疾人均为番第以充,而免其徭赋焉。”[94]据此,唐代州县城应普遍有城门,并有中男或残疾人轮番“守备”。且守备者可以免除国家的徭役。又据《新唐书·百官志四》记载:“日暮,鼓八百声而(城)门闭;……五更二点,鼓自内发,诸街鼓承振,(城)坊市门皆启。”[95]《武经总要》卷12《守城条》记载,城“作四门,二开二闭,门外筑瓮城,……凡城上皆有女墙。每十步及马面,皆上设敌棚、敌团、敌楼。瓮城,敌团城角也,有战棚,棚楼之上有白露屋,城门重门插版凿扇,城之外四面有驽台,自敌棚至城门,常设兵守,以观候敌人”[96]。敦煌文书P.4017号中记沙州城有东门,P.3070号中记有南门,P.2877号中记有北门,北图殷字号41号中记有西门。[97]安西都护郭元振在睿宗即位后,被征拜为太仆卿,回京途经凉州城的消息,据张说《兵部尚书代国公赠少保郭公行状》一文记载,“传呼至凉州。凉州城中男女在衢路,并歌舞出城,咸言我父至矣,通夜城门不受禁制”[98]。从此处因为特别的事情而“通夜城门不受禁制”,可知一般情况下夜间出入城门是受“禁制”的。《唐令拾遗·宫卫令》中规定:
凡库藏门及院外四面,恒持仗防固,非司不得辄入,夜即分时检行。
城门,若有敕夜开,受敕人具录须开之门,宣送中书门下。其牙内诸门,城门郎与监直监门将军、郎将各一人,俱诣合复奏,御注听,即请合符门钥,对勘符,然后开之。[99]
按此规定,城门在夜间禁止出入。特殊情况下必须出入者,必须出具特殊的“符”为凭据。
城门外接瓮城。《资治通鉴》记载:“门外筑垣以遮壅城门,今之瓮城是也”[100]。《武经总要·前集》卷12《守城条》记载:“城外瓮城,或圆或方,视地形为之,高厚与城等,惟偏开一门,左右各随其便”[101],“瓮城上各设战棚,其制与敌楼同,间数视城之广狭。其山城,则又择前后左右,取去大城近处,随山形别筑一城,令与大城相接,必尽据高地,外亦开堑。两城之中,或设烽台以为远候,贼至,即以兵专守,免先为贼所据,下窥城中虚实”[102]。瓮城是城门的保护设施。根据李并成先生的考证,唐代前期的河西凉州嘉麟等县城筑有瓮城[103]。
城墙之上还有马面等防御设施。瓜州城晋昌城墙“四垣有凸出墙体的马面总计24座”[104]。嘉麟城城墙也筑有马面[105]。
可见,河西州县城城防的外卫主要有隍堑、羊马城、城墙(包括城门、瓮城、马面等)三重设防。最外是隍堑,有吊桥通向城内外;隍堑以内为羊马城;羊马城以内为城墙,城墙上筑有马面等防御设施,经过瓮城、城门可通达城内。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