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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权的性质及观点解析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信用权的性质,理论界存在以下几种不同的观点:1.财产权说。此种观点认为尽管信用权具有强烈的财产因素,但其本质上仍然是人格权,因为信用权的财产价值只有在经济活动中或信用权受到侵害时才具有实际意义。此种观点认为信用权本质上是一种商事人格权。信用权也成为一种兼具人格权与财产权性质的商事人格权。此种观点认为信用等于商誉,属于法人的名誉,都是指对法人的经济能力的社会评价,所以没有区分信用和商誉的必要性。

信用权的性质及观点解析

关于信用权的性质,理论界存在以下几种不同的观点:

1.财产权说。此种观点认为信用权本质上就是一种财产权,而非人格权,因为人格权是与生俱来的,而信用权是在社会交往中通过社会评价逐步形成的一项权利,信用本身是一种财产,是一种重要的资信利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人们权利观念的进化,有必要将这种资信利益从一般人格利益中分离出来,并最终与同此相关联的商誉利益相区别,即赋予其独立的财产形式并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59]

2.人格权说。此种观点认为尽管信用权具有强烈的财产因素,但其本质上仍然是人格权,因为信用权的财产价值只有在经济活动中或信用权受到侵害时才具有实际意义。其在本质上应为一种具体的人格权,只不过是一种商品化的人格权。信用虽然是对社会主体经济能力的一种评价,但是还是属于社会对社会主体整体人格评价的一部分。离开了特定自然人,信用的评价就失去了对象和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说,信用总是和特定的人格联系在一起的。[60](www.xing528.com)

3.商事人格权说。此种观点认为信用权本质上是一种商事人格权。此种权利的客体不是单纯的经济性质的利益,而是一种精神利益与财产利益的综合。“对于一般自然人而言,其信用的财产性是微不足道的,只有当它和商业目的、经营相结合,也就是从一般人的信用特定化为商人的信用时,信用才具有了巨大的财产利益,才成为一种无体财产。”信用权也成为一种兼具人格权与财产权性质的商事人格权。[61]

4.商誉权说。此种观点认为信用等于商誉,属于法人的名誉,都是指对法人的经济能力的社会评价,所以没有区分信用和商誉的必要性。商业信誉是商业名誉和信用的合称。[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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