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人身权的特征及其对财产权利的影响

人身权的特征及其对财产权利的影响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身权的享有会直接决定或影响一个人财产权利的享有和行使,由此影响一个人获得的财产范围。③人身权受到损害时的财产性补偿。人身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人,其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任何人,他们都负有不侵害、妨碍权利主体人身权的义务。人身权同时又具有支配性,人身权主体可以直接支配其人格要素和身份利益,并排除他人对其人身利益的干涉、妨碍以至于侵犯,而无须对方当事人为特定的行为。

人身权的特征及其对财产权利的影响

人身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与其他民事财产权利相比,具有如下特征:

(一)人身权与特定的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

人身权是专属于民事主体的权利,即人身权与权利主体不可分离。人身权是一种专有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身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也不能以继承方式转移。许多国家还规定人身权不得抛弃、限制或非法剥夺。

(二)人身权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属性,具有非财产性

人身权以民事主体人格利益和特定的身份利益为客体,它没有直接的经济内容,无法直接体现经济学上的财产价值。无论是人格还是身份,它仅体现民事主体的道德情感社会价值和生存利益,并非物质或经济利益。当然,一些特殊的人身权,如法人的名称权,则具有财产权和人格权的双重属性,法人名称权可以转让,但这是例外现象。(www.xing528.com)

应当指出,人身权与财产权又存在一定的联系,具体表现为:①人身权是某些财产权取得和发生的前提条件。人身权是个人作为社会人存在的前提,也是个人从事交往活动的必备条件。人身权的享有会直接决定或影响一个人财产权利的享有和行使,由此影响一个人获得的财产范围。如一个具有良好信誉的人就能取信于他人,并能与他人广泛地形成各种交易关系并取得财产权,而一个没有信誉或信誉受到严重损害的人是很难行使或取得财产权的。②人身权可以转化为财产权。如附着良好信誉的法人名称可以有偿转让,并获得财产利益。③人身权受到损害时的财产性补偿。如自然人名誉权受到损害后可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三)人身权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

人身权的权利效力及于一切人,是绝对权。人身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人,其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任何人,他们都负有不侵害、妨碍权利主体人身权的义务。人身权同时又具有支配性,人身权主体可以直接支配其人格要素和身份利益,并排除他人对其人身利益的干涉、妨碍以至于侵犯,而无须对方当事人为特定的行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