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而且是于遗嘱人死亡、继承开始之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因此,在遗嘱发生效力前,遗嘱人可以变更、撤销所立的遗嘱。我国《继承法》第20条第1款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一)遗嘱的变更和撤销
1.遗嘱的变更和撤销的概念。遗嘱的变更,是指立遗嘱人设立遗嘱以后、遗嘱生效以前,对自己原来所立的遗嘱内容进行部分地修改。遗嘱的撤销,是指立遗嘱人在设立遗嘱后又取消原来所立的遗嘱。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都必须由遗嘱人亲自进行。二者区别在于:遗嘱的变更是对原来遗嘱内容的部分改变;而遗嘱的撤销是对原来遗嘱内容的取消。
2.遗嘱变更或撤销的方式。遗嘱的变更或撤销可以采取两种方式进行:
(1)明示方式。明示方式是指遗嘱人以公开表示的方式,明确变更或撤销原先所立的遗嘱。遗嘱人按照这种方式变更、撤销遗嘱时必须根据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进行,否则不发生变更或撤销遗嘱的效力。《继承法》规定,遗嘱人不得以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变更或撤销,必须采用公证方式进行。
【示例】
例1 张某有街面房三间,价值约10万元。2005年5月,张某病危住院,当着邻居王某一家人的面,由王某执笔立下代书遗嘱,将其三间门面房全部给大儿子。后来张某病愈出院与大儿子争吵,双方关系恶化,于8月又与二儿子一起到公证处办理了一份公证遗嘱,将其上述门面房全部留给二儿子。2006年10月,张某病亡,兄弟二人为争房产诉至法院。
我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可见,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而其他类型的遗嘱则以时间上最后的效力较高。此案中,张某的遗产分割显然应当依据公证遗嘱,三间门面房应由其二儿子继承。
【评论】(www.xing528.com)
我国《继承法司法解释》第42条实际上明确了公证遗嘱相对于其他四种形式的遗嘱在效力上的优先性,但是由于目前在公证遗嘱的办理过程中,某些程序要件的缺失以及审查义务的不到位,其效力优先性受到质疑。因此,在关于《继承法》修改的探讨中,有人认为应当以现代私法追求的“正义、自由、效率、人权保护”等价值观和“以人为本”的目标为引领,结合当代中国民众继承习惯调查反映的民众对遗嘱形式的主要选择意愿,修改我国公证遗嘱适用的效力位阶之立法,[7]承认各种形式的遗嘱效力平等,遗嘱人可以用符合法律规定的任何形式的遗嘱撤销、变更以前所立的遗嘱,让当事人最后的意思表示能够实现,这才符合遗嘱单方法律行为的性质。我们赞同这种观点。
(2)推定方式。推定方式是指遗嘱人未以明确的意思表示变更、撤销遗嘱,而是依法律规定从遗嘱人的行为推定其变更、撤销遗嘱的意思。
推定遗嘱变更或撤销的,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①遗嘱人先后设立数份遗嘱,而且数份遗嘱在内容上相互冲突,则依法推定后一份遗嘱是对前一份遗嘱的变更或撤销,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若立有数份遗嘱的形式不同,其中有公证遗嘱的,则应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8]②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推定遗嘱变更、撤销。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者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9]③遗嘱人故意销毁遗嘱的,推定遗嘱人撤销原遗嘱。
(二)遗嘱的执行
遗嘱的执行,是指为了实现遗嘱的内容所进行的一系列行为。[10]遗嘱执行不仅是实现遗嘱人遗愿的必要程序,而且对于保护继承人与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也有重要意义。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就可以开始执行。
为了保障遗嘱人的遗嘱在死亡后得到认真地执行,《继承法》对设置遗嘱执行人作了具体的规定。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由其按照遗嘱人意愿,在遗嘱人死后实现遗嘱内容。遗嘱执行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执行人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执行人既要忠实地实现遗嘱人的遗愿,也要保护继承人和其他受遗赠人的合法权益,要全面、真实地执行遗嘱。如果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发现遗嘱执行人在执行遗嘱时违背了法律规定和遗嘱内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换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因过错给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评论】
我国《继承法》第16条第1款仅明确了遗嘱执行人的产生方式,对遗嘱执行人的法律地位和资格、遗嘱执行人的选任或者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权利与职责、遗嘱执行人的承认与撤销、遗嘱执行人的报酬等相关具体问题均未规定。在继承法修改中,应完善相关制度:①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也可以在遗嘱中委托他人指定遗嘱执行人。无遗嘱执行人的,可以由利害关系人协商遗嘱执行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指定遗嘱执行人。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担任遗嘱执行人。③遗嘱执行人应在公证或见证下制作遗产清单。④遗嘱执行人应管理遗产、代理相关诉讼、清偿遗产债务、按照遗嘱指示分配遗产、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障碍。⑤遗嘱执行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继承人、受遗赠人、相关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有偿执行遗嘱的,应对自己的一切过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⑥遗嘱执行人有报告义务,受利害关系人监督。[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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