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数学方法结合,不仅仅能降低问题的难度,也能让我们更轻松地发现问题的思路,快速地找到问题的解决办法.在n=k+1的证明当中,作差法、分析法大有用武之地.例8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一点,所以数学归纳法考查的是综合能力.
作差法便于进行统一的推理和运算,而分析法的规范表述就体现出化简的原则:要证明一个复杂的结论,只要证明一个简单一点的结论,直到一个数学常识或者问题的条件.
例9 设正数数列{an}满足关系式an+1≤an-a2n,证明:对一切正整数n有
探究:(1)当n=1时,因为{an}是正数数列,所以a1-a21≥a2>0,
所以0<a1<1,命题成立.
当n=2时,由于,所以命题成立.
(2)假设当n=k(k≥2)的时候,命题成立,即
则当n=k+1的时候,有(二次函数的最值问题).
要证,只要证,k2-1<k2,这显然成立,即当n=k+1的时候命题也成立,因此对一切正整数n都有
说明:在上面的论证中,对“ak+1≤ak-a2k”的研究,一是采用了配方法加以发展;二是在配方法之后,可以参考结论需要,合理地放缩到要证的结论.发展条件的时候注意到了结论的需要,首尾兼顾,问题也能解决,但是“n=k+1”的证明,最好使用分析法或作差法.这样一来,达成目标便会合理自然、水到渠成.
当n=k+1时,要证明,只要证明即可.
由此可见,作差法比原来的配凑法更自然、更流畅、更容易.
例10 对一切正整数n,判断并证明3n与n2+3n的大小关系.
探究:n=1时,3<1+3,
n=2时,32=9<4+6=10,
n=3时,33=27>9+9=18.
结合两边的指数函数和二次函数图象可猜想:
n≥3时,3n>n2+3n.
证明:假设当n=k(k≥3)的时候命题成立,即3k>k2+3k,
则n=k+1时,要证明3k+1>(k+1)2+3(k+1),作差法是一种常规方法.
3k+1-[(k+1)2+3(k+1)]=3×3k-[(k+1)2+3(k+1)]>3(k2+3k)-[(k+1)2+3(k+1)]=2k2+4k-4>0,即n=k+1时命题也成立.因此,对一切正整数n≥3,都有3n>n2+3n.
说明:其实,我们都知道最后要证明的具体内容,利用作差法或分析法就能把要证结论的两边纳入同一个运算系统,进而采用统一的推理和运算.这种统一的系统会给我们带来极大的便利,而配凑法把两边割裂开来,人为因素太多、难度较大,不利于程序性地推理和运算.
例11 证明:(1)
(2)
探究:(1)n=2时,左边=,不等式成立.
假设n=k时不等式成立,即
则n=k+1时,
要证明
只要证明即可,
进而只要证明:,也就是即可,这显然成立,
所以n=k+1时,命题成立,
所以不等式对任意的n∈N,n≥2都成立.
(2)当n=1时,左边=1,右边=2,不等式成立.(www.xing528.com)
假设n=k时,不等式成立,即
那么当n=k+1时,
要证明,只要证明
进而只要证明,即即可.接下来,问题便易如反掌了.
这就是说,当n=k+1时,不等式成立,
所以原不等式对任意正整数n都成立.
说明:在明确证明目标的前提下,分析法显然降低了问题的难度,使我们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了.
这里要注意:当n=k+1时,应该明确要证的目标;当代入归纳假设后,问题就被转化成另一个更简单的不等式了.认清当前目标后,运用分析法解答便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选择了.当然,利用配凑的方法解答也可以达到目标,但显然不及上述方法自然流畅.
例12 已知数列{bn}是等差数列,b1=1,b1+b2+…+b10=145.
(1)求数列{bn}的通项bn;
(2)设数列{an}的通项(其中a>0,且a≠1),Sn是数列{an}的前n项和.试比较Sn与的大小,并证明你的结论.
探究:(1)设数列{bn}的公差为d,由题意得:
,解得,所以bn=3n-2.
(2)由bn=3n-2知,
而
因此,要比较Sn与的大小,可先比较与的大小.
取n=1,有
取n=2,有
由此推测
下面用数学归纳法证明①式.
(ⅰ)当n=1时,已验证①式成立.
(ⅱ)假设当n=k(k≥1)时,①式成立,
即
那么,当n=k+1时,
要证明
只要证明
也就是证明即可,而这等价于(3k+2)3>(3k+1)2(3k+4).
展开整理得9k+4>0,这显然成立.这就是说,①式当n=k+1时也成立.
由(ⅰ)(ⅱ)知,①式对任何正整数n都成立.由此证得:
当a>1时,,当0<a<1时,
说明:运用数学归纳法证明问题有两个优势:一是多了一个条件——归纳假设,二是我们很明确地知道结论是什么,而且两者之间有巨大的相同点和相似性,而作差法和分析法无疑会充分地利用这种优势.对二者规范的表述方式,将我们的证明带入既定的轨道,一切都会按照流程自动完成.
数学方法都是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的学科财富,它们在研究很多问题的时候都会给我们极大的便利,使得我们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因此,对它们的学习和使用务必形成自觉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研究顺理成章、如鱼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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