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恃功高位尊,竟然逼婚杀人。毛泽东对他没有宽容,挥泪斩马谡,并发出了号召……
毛泽东评点原文
◎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戒。[1]黄克功简介黄克功(?~1937),江西人。少年时加入中国工农红军,参加过井冈山几次反“围剿”斗争,经历过万里长征,英勇出众,多有战功,在红一、二、四方面军陕北会师时,他已是身经百战的红军旅长。党中央在延安成立抗日军政大学,调黄克功任抗大第六队队长。1937年10月,黄克功对陕北公学女学生刘茜逼婚未遂,开枪把刘茜打死。经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审判,黄克功被处以死刑。这件事被称为“黄克功案件”。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加上中国工农红军突破国民党的围追堵截,历经万里长征胜利到达陕北的英勇事迹,陕北延安成了革命圣地,吸引着无数的爱国热血青年前来参加革命,被黄克功枪杀的女青年刘茜就是其中一个。
刘茜是一位年轻貌美、能歌善舞、天真烂漫的城市姑娘。来延安后,先是在黄克功任队长的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后来被调到陕北公学。那时候刚到延安的女青年热情奔放,对革命充满了激情,经历过长征的干部,便自然地成为她们的敬慕者,因此在寻找恋爱对象时,也就首先看准他们了。黄克功年轻精干,战功卓著而又身居高位,刘茜又是在他的领导之下学习,很快他们就相爱了,不久又在同志们之间公开恋爱关系。然而,这桩没有经过双方深入了解、慎重思考而仓促确定的恋爱关系,发展下去却导致了一场悲剧。刘茜是在城市生长大的,年轻单纯,阅历较浅,她的恋爱观是革命加激情形成的浪漫追求,而黄克功是经历枪林弹雨、冲锋陷阵过来的红军干部,朴素务实,家庭环境、生活经历的不同,决定了两人之间的许多差异。初交往时,尚看不出,交往久了,矛盾就出现了,并且渐渐地形成裂痕。当黄克功发现刘茜的感情另有所属时,矛盾就激化了。
1937年10月的一天晚上,黄克功独自一人约刘茜到延河边谈话。黄克功责怪刘茜对他不忠贞是对他的污辱,而刘茜则认为他们之间只是一般的恋爱关系,未定婚约,谈不上忠贞的问题,双方都有权另找对象。后来发生了争吵,争吵中黄克功一时感情冲动,失去理智向刘茜开了枪,悲剧就在这一刻发生了。
次日清晨,人们在延河边的一块大石头旁发现了刘茜的尸体。同时,黄克功的警卫员也发现了黄的一些异常现象,及时向抗大领导作了汇报。抗大副校长罗瑞卿找黄克功谈话时,黄克功如实地坦白了自己的全部罪行,并表示愿接受法律处理。罗瑞卿向党中央报告整个事件的经过后,延安高等法院逮捕了黄克功。
“黄克功案件”发生后,在延安各界引起震动,人们议论纷纷,对将如何处理黄克功,看法不一。大多数人认为黄克功作为一个红军干部,自恃有功,目无法纪,置党的威信和红军荣誉于不顾,犯了肆意杀人的罪,杀人者偿命,这是铁的法律。
而一些比较年轻的同志则认为黄克功是红军主力中的骨干,难得的将才,现在面临着更艰巨的民族解放战争,正需要这样有作战经验的人浴血沙场,冲锋陷阵,主张给黄克功以戴罪立功的机会。
审判黄克功的公审大会,设在陕北公学的大院里。大院会场坐满了人。主审人、延安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宣布公审开始后,先是按法律程序听取了起诉人与证人关于黄克功犯罪的事实经过,又听取了与会代表对案情的分析和群众意见,最后把黄克功带进会场,听取他的申诉同时宣布对他的判决。(www.xing528.com)
黄克功在被判决之前,知道自己罪责难逃,但仍存在一丝幻想,曾上书毛主席,希望能让他死在与日本侵略军作战的战场上,而不要死在自己革命阵营的法场上。他被带进公审会场后,没有为自己辩解,只是重新表示了上述的愿望。
经过公审大会法官们的充分审理和议定,最后宣布判处黄克功死刑,并立即执行。对这个判决,黄克功没有表示任何反抗的情绪,他只是转过身来,面向群众,举起双手,高呼“中华民族解放万岁!”“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国共产党万岁!”等口号,就跟着刑警队向场外走去。
正在这时,一位同志急匆匆地穿过人群,给法庭送来一封信,此信正是毛泽东主席就“黄克功案件”答复雷经天院长和黄克功本人写给他的信的复信,信上建议这封信要当着黄克功的面向公审大会宣读。审判长与当时在审判台上的中央书记张闻天商议后,立即命人把黄克功追回会场。
审判长当即在大会上宣读了毛泽东的信,会场鸦雀无声。被召回会场的黄克功,开始时还存有一线希望,以为会得到赦免,脸上显出感激的表情。当听完毛泽东的信后,他深深地低下了头。转过身来,又一次跟随着刑警队,退出了会场。不一会儿,远处传来了一声凄厉的枪声。
试 析
当毛泽东了解了“黄克功案件”的经过,收到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审判黄克功案件的审判长雷经天的请示报告,以及黄克功本人的认罪悔过书,他给雷经天写了回信,信的全文如下:
雷经天同志:
你的及黄克功的信均收阅。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当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的自己行为决定的。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戒。请你在公审会上,当着黄克功及到会群众,除宣布法庭判决外,并宣布我这封信。对刘茜同志之家属,应给以安慰与抚恤。
毛泽东1937年10月10日毛泽东在这封信中首先肯定了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不因他今天犯了罪而否定他过去的功劳;但接着指出又不能因为他过去有功劳,他身居高位而对他宽容包庇,赦免他的罪行。对他被处极刑,只能是“为之惋惜”。这说明毛泽东在原则问题上是不做交易的。毛泽东要求我们的党员,我们的战士,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严要求自己,绝不能搞特权,不能践踏党纪国法,而且要比普通平民要求更严,执行“更加严格的纪律”。过去我党我军之所以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从小到大,以弱胜强,这是一条重要的原因。现在虽然取得了革命胜利,我党成为执政党,但是这一条原则不能变,这个优良传统不能丢。每个党员和干部,每个革命者,“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戒”,警钟长鸣,永葆革命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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