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基本无确实担保的临时性财政垫借,数额较大、利息较高,且一般有确实担保的政府公债则是银行业青睐的资金运用对象。自1912年至1927年,北京政府共发行27种公债,总额约8.77亿元,1927年至1936年,南京国民政府共发行公债26亿元,为北京政府时期的3倍。[47]相对于临时垫借的极不情愿,银行业对投资政府公债却是踊跃异常。
近代中国银行业对有价证券投资数额的迅速膨胀,集中体现了对政府公债的积极性。健康的证券市场,包括公司股票、公司债或债票、政府公债等,证券交易应以服务于工商业发展的公司股票为主体。[48]但近代中国证券市场实际上却是一个地道的公债市场:证券市场中公司股票“每日成交,不过一、二笔,甚至数日方始成交一笔”,“证券交易差不多全部是公债,股票不过应应卯,拍拍空板而已”。[49]诚如近代著名银行家卞寿孙对证券市场所描绘的:“证券一项,按之我国目下市场情形,亦仅国家公债,市面较广,交易较多,至若公司股票债票等项,堪供投资者无多,银行界于此亦鲜尝试。”[50]由此可以推断,银行业的有价证券投资实际上就是公债投资。
关于银行业对证券投资的兴趣,可以从新银行设立情况窥其一斑:1918年至1922年间是北京政府发行公债最多的年份,而此时也是新银行的开张最多的年份,1920年新设银行16家,1921年27家,1922年27家,又如南京政府在1927年至1931年间发行公债达10亿元以上,此4年间新银行的设立也有如雨后春笋般发达起来,如1928年新设13家,1929年6家,1930年18家,1931年16家,其他年份新银行的设立则相对少得多,少则一二家,多则三五家而已。[51]由此看来,政府发行公债最多之时,恰恰是银行设立最多之际,此种景象恐怕并非时间上的巧合,诚如时人对此种现象的评价:“公债发行最滥的年份,也是银行蓬勃兴起之时”[52],这其中,银行业追捧公债的热情显而易见。
根据中国银行经济研究室对28家重要银行[53]营业状况统计,1921年28家银行有价证券持有额5431万元,1928年为12 622万元,至1935年,有价证券持有额增至59 343万元;从指数上来看,如果将1921年有价证券持有指数假设为100,那么1928年为232,1931年为440,1935年已达1093,较之1921年增长10倍之多,“增加之速,令人咋舌”[54]。如果单就银行个体观察,金城银行在1917年末,有价证券持有额不满3万元,主要是公债与库券,到1927年末,有价证券账下数额为708万元,除去各项投资等165万元,公债、库券计为545万元,比之前上升了197.3倍,这些公债、库券中,北京政府各项债券占74.56%,刚刚成立的南京政府的二五库券占6.92%,各项铁路债券占12.61%;南京政府时期,金城银行持有的公债有增无减,1937年6月金城银行持有的中央及地方各项债券总额已达3474万元。[55]中国银行1921年有价证券持有额为2288万元,1931年则增至7224万元,增长3倍之多;四行储蓄会1926年为496万元,1931年增为2558万元,增长5倍有余;浙江实业银行1921年为170万元,1931年1402万元,增长了8倍;此外,上海商业储蓄银行、金城银行、中南银行、盐业银行等主要银行在1921年的证券投资均不过500万元左右,但至1931年,无不在1000万元以上。[56]从全国银行业持有有价证券总额与自身资本的比例来看,1932年之后,全国银行业持有的有价证券总额甚至超过了自身实收资本总额。[57]
表2-4 全国重要银行持有有价证券统计(1927~1936)
资料来源及说明:①1927~1931年数据系根据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经济研究室编《中国重要银行最近十年营业概况研究》编制,1932~1936年数据系根据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经济研究室编各年《全国银行年鉴》编制;②1933年前不包括中国农民银行数据;③指数、占比系作者根据表中统计金额计算而得。
1927~1936年的10年间,无论是中、中、交、农四个国家银行还是其他商业银行,持有的有价证券总额均增了2倍左右,其中4个国家银行在头6年的增速要低于其他商业银行,从指数上看国家银行1933年是1927年的1.5倍,此间最高的年份是1931年,也仅为2.2倍强,而商业银行1933年已是1927年3.4倍,可见商业银行对南京国民政府的投资热情是十分高涨的。在占有价证券总额的比例上,除1935年国家银行的占比出现了短暂增长外,商业银行占比长期保持在六成上下。当然,商业银行在有价证券持有上的绝对优势,是以商业银行的庞大数量为前提的,如若考察单个银行的持有规模,恐怕国家银行要远远超过任何一个商业银行。
那么,银行业如此热衷于公债,原因何在?
首先,投资公债,利润丰厚。无论是北京政府抑或是南京政府,由于政府信用过于薄弱,外债举借不易,公债发行次数频繁以及发行数额过于庞大等原因,导致公债利率较高。按惯例,一国内债利率往往低于外债利率。但近代中国的内债利率,却恰恰相反,是远高于外债利率的,且随着政府财政的困顿,公债利率还有逐渐增长之势。“八年以前之公债,除元年8厘军需公债一种外,利率均为6厘,九年、十年之公债,利率间有增至年息7厘者。十一年以后,公债利率,又提高1厘,为年息8厘,而十一年发行之一四库券,利率竟高达月息1分5厘。十六年国民政府成立以后,公债利率,大抵皆定年息8厘,而库券利率除四种为月息7厘,其余12种,皆为月息8厘。”[58]1912~1931年北京政府与南京政府发行的55笔公债中,年息在8厘以上的为40笔,8厘以下的仅为15笔。[59]这还仅是官方发行利率,实际上公债在发行之时,往往按六七折甚至五折计算,向银行业抵借现金,而还本付息,则按票面十足计算。如1918年发行的民国七年六厘短期公债,“特采折扣之制,定为九四发行,其于第一期缴款者,奖以一年之息,名为九四,实为八八,经理机关为推广行销起见,更又折至八四出售,其债票由经理机关发售者,政府实得八二”[60]。按照金城银行的计算,七年六厘短期公债票面每百元扯价为78.05元,如果在到期还本之前不予售出,按照该公债条例的规定(到1922年12月31日为止,分4年还清,每半年还本付息一次,每次还本1/8,票面利率为年息6厘,每半年付息3厘),先后可得本例113.50元,折合年息达1分9厘。[61]再以1920年10月发行的整理金融六厘短期公债为例,该债发行总额6000万元,自1921年12月起,分6年偿还,每半年还本付息1次,年息6厘,[62]而实际上金城银行持有此项公债的平均扯价仅为每100元票面64.42元,全部还本付息后的投资年息高达2分3厘5毫。[63]南京国民政府1927年至1931年共计发行了10.58亿元的公债,但同时期政府的债券实际收入只有5.387亿元,平均仅为票面价值的五折多,其余5亿多元则绝大部分成为银行的利润。[64](www.xing528.com)
从利润率上比较,投资公债的平均利润相较于一般工商业放款要高,据统计,1928年1月公债实际收益率为22.52%,1929年1月为12.44%,1930年1月为18.66%,1931年1月为15.88%,1931年9月为20.90%,除个别年份外,一般都保持在15%~18%上下。[65]1932年9月间,在各项债券折扣最低的时候,各项债券投资的利润,都非常之高:库券年息合2分四五厘之多,公债又高于库券,如整理金融六厘短期公债,竟合3分3厘。1933年以后,由于政府公债大多具有切实抵押,债券折扣有所提高,但折合年息仍多在13.8%~15.84%之间,甚或更高,如十八年裁兵公债,1932年的实际折合年息为24.94%,整理金融六厘短期公债竟达33%。[66]而同时期银行业对工商业的放款收益率一般在1分以下,[67]不仅利微,银行还要组织对企业的信用、经营状况等进行调查,督促按时还款,手续繁琐,贷放成本比投资公债要高得多,而且还时时有倒账受损的风险,[68]相比较之下,银行的投资,趋向于投资政府公债,便不难理解了。
其次,按政府规定,公债可以用来充当纸币发行的保证准备金。1913年2月,北京政府财政部公布的《商业银行条例》中规定银行发行纸币,允许以政府公债充当发行准备,但并未明确说明公债比例。[69]1914年在中国银行首倡的银行业领券制度中,也允许领券银行以公债抵充发行准备向其领取钞券,并首次规定公债比例不得超过4/10。[70]1935年法币改革时,国民政府规定银行发行或领用纸币的准备金中可有40%的有价证券等保证准备。[71]尽管保证准备中,包括道契、短期商业票据与有价证券等多种形式,但保证准备大部分为有价证券,而有价证券几乎全部为内国公债,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72]各银行以公债抵充发行准备已是业界普遍的现象。
近代中国银行业,因资金匮乏的关系,发行纸币往往很难十足准备,既然允许以公债抵充,银行购买公债不仅可以获得巨额利润,一定程度上还可以弥补发行准备不足,而且以公债抵充发行准备,银行可以节余相同比例的现金用以投资或投机,自然乐于为之。以中行为例,抗战前各年发行准备中公债通常在40%上下,比例最高的1918年占59.5%,最低的1926年也有37.6%。[73]金城银行与中国银行签订领用钞券协议时,规定每领用10万元钞券,应交5万现金准备以及公债票6.25万元的保证准备。[74]其他如中央、交通、农民等银行公债占发行准备的比重一般亦在40%上下。[75]1934年,9家发行银行[76]发行兑换券准备金为57 886万元,又14家银行领用兑换券准备金之数字为7843万元,合计65 729万元,这些准备金中,究竟保证准备占比多少,保证准备中有价证券占比多少?如果以本年中国银行保证准备中有价证券约占发行准备金总额的33%计算,上述各家银行发行及领用的兑换券应在2亿元左右,也即作为发行准备的公债应为同等数字。[77]
再次,证券市场的公债买卖与投机。银行业从公债方面获取利益,不仅体现在公债的持有利息上,公债的买卖与投机也是一个重要的渠道。近代中国的证券市场交易,“实全以公债为主体”,“盖吾国今日公司事业,尚未发达,股票之流通,为数极少,其营业良好者,大都隐藏于股东之手,价格固定,难成市面,若信用不佳者,虽贬价亦少人过问”,“今日国人对于证券市场,普通恒以‘公债市场’称之,非无故也”。[78]银行业的公债买卖,分为现期与定期两种,现期买卖即按当天公债价格付款取货,定期买卖则以买空卖空和套头为多。所谓买空卖空就是做多头或放空头的投机交易,在公债行市看涨的时候,先买进期货,等到行市上升后脱手,叫做做多头;反之在行市看小的时候,先抛空,到市价下落后补进,叫做放空头,这两种投机买卖是通过不同行市的差价赚得利益。套头交易则有套利和两地套做两种。套利是指不同公债上的套做,也俗称套息。公债的定期买卖,因受政局变化、银根松紧、中签远近、垫款利息多寡等因素的影响,期间价格波动较大,银行一般综合各种因素,判断公债价格的涨跌,实现套利。正常情况下,由于持有大量公债需要提前垫款,远期价格一般高于近期或现期价格,银行从中会有不小的获利。另外,因中国货币复杂,若能因时制宜,往往还能二次套利:“如依上海金融季节之常理,夏令各月,洋用稀少,洋厘必降。如彼时近期公债,较远期为贱,即可以银两易成银洋,再以银洋购进即期公债,同期卖出远期公债,迨到期交货,收进现洋。其时因花、米、杂粮上市,洋用必旺,洋厘必涨,再将银洋买回银两,厘价之中,又沾余润,则于公债洋厘,且可得两重利益也。”[79]套做是指不同市场之间的交易,同一种公债,它在北京和上海的行市未必相同,地区差利,给银行两地套做提供了可能。以1924年8月1日七年长期公债行市为例,北京为74.75元,上海只有74.15元,两地相差0.60元,如有银行从上海买进,北京抛出,即可实现0.60元的套做利润。[80]
银行业从公债投机中到底获得多少利润,由于缺乏资料,已无法准确考证。但银行对公债投机的热衷,诚如金城银行总经理周作民所言,近来“因时势需要,债票之发行固多,各行为营业起见,遂亦不能不于此中套取利润”,“故证券买卖一项,在现时各银行已视为不能不兼为经营之生意”。[81]
最后,公债作为贷款抵押,促进了银行放款。相较于传统金融业的信用放款,现代银行业多采取抵押放款的形式。抵押放款之抵押品,虽种类不一,如不动产、贵金属、票据、栈单等,均可作为抵押品,“然以吾国现状而论,证券押款——事实上即公债押款——实为金融界最通行之放款”[82]。银行对于公债抵押放款的兴趣,中国银行天津分行经理卞寿孙曾有描述:“银行收押公司股票、债票,大体不外乎对于存户一时之通融,颇少大宗交易,失之浮滥者,或尚不常见;至于内国公债,银行供给顾客巨金收买者,则时所恒有”[83]。又如“年来时局不靖,商业停顿,金融界因现底之丰富,厘价之跌落,资金苦无运用之途,除一部分资金购入公债以充存款及兑换券准备外,大都购入公债加以生息,加以一般人向银行融通资金而以公债为抵押品者,为数亦颇不少,故年来银行业所保有之公债,实居其大部分也”[84]。1934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商业部抵押放款约在1亿元以上,其中证券(大部分是公债)抵押放款占放款总额的12%左右,储蓄部抵押放款约在1900万元左右,其中证券抵押放款即占35%。[85]
银行资金与公债的关系,从时人的评价中可窥其端倪:“银行之资产,其一部为证券之购置;银行之放款,其一部以证券为抵押;银行之余资,则大都以证券为短期投资;银行之纸币,则一部以证券为发行准备;至于一遇金融恐慌,则又以证券市场为现金供给之源泉”,“证券市场在平时不啻为金融市场余资活动之地,在恐慌时,又不啻为金融市场之外府,金融市场之准备库、储蓄所也”。[86]银行资金与公债的关系之密切不言而喻。然而,收益与风险总是同时存在,过分依赖政府公债,也给近代银行业的资金运用埋下了隐患。
银行资金运用过于倚重公债的风险,诚如近代著名经济学者徐裕孙所言:“但使不幸而变故发生,牵动者非仅一行,而实关乎金融市场之全体。资金既告缺乏,银根遂愈紧急,各行自顾之不暇,当然无援助他行之能力,于是各行此时之周转,遂不得不恃实在之资本,资本既已变为公债,于是遂不得不出售其公债,以冀获得其急需之现金,则此时必发生二种现象:初时公债之出售者多,而购进者少,因供过于求,遂使公债之价格步跌,继则价格愈跌,售者愈急,而购者愈稀,终于有供无求,虽欲售而不能。夫至于欲售不能,则无论如何确实之公债,更无济于燃眉,易言之,即平时所恃为确实可靠者,至此亦变为徒然确实而不可靠矣”[87]。
影响公债市场的因素众多,政局之变化、基金之虚实、商业之兴替、金价之涨落、财政之枯裕等,都会导致公债市场的波动。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对中国的冲击就是首先从公债市场开始的。是年6~9月份证券行情涨至高峰,上海公债市场每周成交量在1600万元左右,各公债交易价格亦较高,如整理金融六厘短期公债现货价最高72.30元,七年公债现货价最高74.50元,[88]10月之后由于受经济危机的波及,证券市场峰转直下,至12月,上海每周公债成交量仅为十数万元,整理金融六厘短期公债现货价亦跌至最高65.90元,其他债种皆有不同程度的下跌。[89]此后数年公债市场陷入波动期,上海内国公债指数1929年1月为96.43,随后逐渐下降,至1930年8月跌至55.71,之后又经历了一个短暂的回扬,12月一度涨至84.82,嗣年因长江水灾及“九一八”事变的影响迅速下跌,至1931年12月,仅为28.46,此后历经一年多的时间后,于1933年8月再次涨至88.62的高位。[90]公债市场的剧烈动荡,自然会影响持有大量公债的银行的资金周转与应用,甚至使银行业陷入资金危机。1931~1933年间,以经营公债为主业或从事投机事业的15家银行破产倒闭,这些银行大多设立于公债滥发的时期,资本薄弱,尤其是上海,“沪上银行林立,竞争激烈,新银行信用未固,谋利心切,遂不得不趋向投机事业,以致由此结果”[91]。
一方面是窘迫的政府财政,政府急于从银行业获取资金,一方面是高额的利润,银行业资金迫切需要寻找出路,在这样的情形下银行与政府间资金贷放关系越发紧密,近代中国银行业资金运用的财政寄生性也日益凸显。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