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虽然未对窗口期进行立法监管,但政府的宏观调控手段同样影响着窗口期的形成。近20年来,我国对电影发行放映市场进行了深入的市场化改革,但在与窗口期关系最为密切的发行和放映环节,中影、华夏等国资企业仍然扮演着重要角色。电影发行产业目前已面向民营资本开放,但无论影片的发行方是谁,都需要由中影数字或华夏电影制作拷贝数字放映机密钥。影院在产生票房收益后,也需要先与上述两家公司进行结算。因此,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影片分账发行放映合同》大多是由中影或华夏这两家国资企业代为和院线签署,院线再以“供片协议”的框架形式下发给影院。中影和华夏会在代发行过程中收取净票房1%~3%作为发行代理费。此外,这两家国资企业还手握进口片的独家发行权。在电影的放映环节,国内已有万达、大地、珠江金逸这样的民营院线,但国资企业仍然是电影院线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上海联合院线、北京新影联、国影纵横属于国营院线,中影星美、耀莱等则属于公私合营院线。
与欧美国家的情况类似,我国电影市场中的实体院线和艺术电影同样是相对于大制片厂和流媒体平台的弱势方。为了促进行业繁荣,缓解院线经营压力,国家电影局在2018年底印发了《关于加快电影院建设 促进电影市场繁荣发展的意见》[13],对符合要求的新建(改扩建)影院直接发放数十万元不等的现金补贴,并对“人民院线”和“艺术院线”表示了明确的扶持和资助意向。因此,就我国电影市场现状而言,市场中的任一主体都可以在公平竞争的框架下对窗口期时长提出主张,但国资企业的深度参与起到了平衡市场势力的作用。一方面,国资企业更能顾全大局,配合国家的宏观调控方向,不会像国际市场中的垄断势力一样滥用优势资源,寻求市场支配地位。另一方面,当大制片厂和流媒体平台的强势主张有损于产业的整体繁荣时,以票房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国资电影企业也有充足的动机和筹码予以反制。(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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