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认为,代议制政体下,“政府过于专横,人民没有办法来管理。不管人民是怎么样攻击,怎么样颂扬,政府总是不理,总是不能发生效力”[47]。这就是政府滥用权力的表现。那么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呢?他主张实行权能分治,以权制能,处理好民权与政府权的关系,实行真正的民权。为此,他对 “政治” 的含义进行了这样的解释:“政是众人之事,集合众人之事的大力量,便叫做政权;政权就可以说是民权。治是管理众人之事,集合管理众人之事的大力量,便叫做治权;治权就可以说是政府权。所以政治之中,包含有两个力量:一个是政权,一个是治权。这两个力量:一个是管理政府的力量,一个是政府自身的力量。”[48]在这里,他将政治权力划分为权和能:权也就是他说的政权,在民众手里,也称为民权;而能也就是他说的治权,则在政府手中,也可称为政府权。孙中山认为,把国家大权分为政权和治权,分别交给人民和政府,将权与能分开,就可以使人民有权,政府有能,互相制衡,以避免政府滥用权力。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他将国民分为三种人:“第一种人叫做先知先觉。这种人有绝顶的聪明,凡见一件事,便能够想出许多道理;听一句话,便能够做出许多事业。有了这种才力的人,才是先知先觉。由于这种先知先觉的人预先想出了许多办法,做了许多事业,世界才有进步,人类才有文明。所以先知先觉的人是世界上的创造者,是人类中的发明家。第二种人叫做后知后觉。这种人的聪明才力比较第一种人是次一等的,自己不能够创造发明,只能够跟随摹仿,第一种人已经做出来了的事,他便可以学到。第三种人叫做不知不觉。这种人的聪明才力是更次的,凡事虽有人指教他,他也不能知,只能去行。照现在政治运动的言词说,第一种人是发明家,第二种人是宣传家,第三种人是实行家。天下事业的进步都是靠实行,所以世界上进步的责任,都在第三种人的身上。” 他举例说:“譬如建筑一间大洋楼,不是一种寻常人能够造成的,先要有一个工程师,把想做的洋楼,关于各种工程材料都要通盘计算;等到通盘计算好了,便绘一个很详细的图,再把那个图交给工头去看;等到工头把图看清楚了,才叫工人搬运材料,照那个图样去做。做洋楼的工人,都是不能够看图样的,只有照工头的吩咐,听工头的指挥,或者是某处放一块砖,某处加一片瓦,做那种最简单的事。工头又是不能够通盘计算去绘图的,只有照工程师所绘的图,吩咐工人去砌砖盖瓦。所以绘图的工程师,是先知先觉;看图的工头,是后知后觉,砌砖盖瓦的工人,是不知不觉。现在各城市的洋楼;都是靠工人、工头和工程师三种人共同做出来的。”[49]
他进一步举 《三国演义》 中诸葛亮与阿斗的例子说:“譬如诸葛亮是很有才学的,很有能干的。他所辅的主,先是刘备,后是阿斗。阿斗是很庸愚的,没有一点能干。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刘备临死的时候,便向诸葛亮说:‘可辅则辅之,不可辅则取而代之。’ 刘备死了以后,诸葛亮的道德还是很好,阿斗虽然没有用,诸葛亮依然是忠心辅佐,所谓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由这样看来,在君权时代,君主虽然没有能干,但是很有权力,像三国的阿斗和诸葛亮便可以明白。诸葛亮是有能没有权的,阿斗是有权没有能的。阿斗虽然没有能,但是把什么政事都付托到诸葛亮去做;诸葛亮很有能,所以在西蜀能够成立很好的政府,并且能够六出祁山去北伐,和吴魏鼎足而三。用诸葛亮和阿斗两个人比较,我们便知道权和能的分别。……现在成立共和政体,以民为主,大家试看这四万万人是那一类的人呢?这四万万人当然不能都是先知先觉的人,多数的人也不是后知后觉的人,大多数都是不知不觉的人。现在民权政治是要靠人民作主的,所以这四万万人都是很有权的;全国很有权力能够管理政治的人,就是这四万万人。大家想想,现在的四万万人,就政权一方面说是像什么人呢?照我看起来,这四万万人都是像阿斗。中国现在有四万万个阿斗,人人都是很有权的。阿斗本是无能的,但是诸葛亮有能,所以刘备死了以后,西蜀还能够治理。现在欧美人民反对有能的政府,瑞士学者要挽救这种流弊,主张人民改变态度,不可反对有能的政府。但是改变了态度以后,究竟是用什么办法呢?他们还没有发明。我现在所发明的,是要权与能分开,人民对于政府的态度才可以改变。如果权与能不分开,人民对于政府的态度总是不能改变。当时阿斗知道自己无能,把国家全权托到诸葛亮,要诸葛亮替他去治理。”[50]
他还用机器做比喻说:“什么是有能力的东西呢?机器的本体,就是有能力的东西。譬如十万匹马力的机器,供给了相当的煤和水之后,便可以发生相当的能力。什么是有权的人呢?管理机器的工程师,就是有权的人。无论机器是有多少马力,只要工程师一动手,要机器开动,便立刻开动;要机器停止,便立刻停止。工程师管理机器,想要怎么样,便可以怎么样。好像轮船火车,一开机器,便可以要轮船火车走得很快,一停机器,马上就可以要他不走。所以机器是很有能的东西,工程师是很有权的人。人民管理政府,如果把权和能分开了,也要像工程师管理机器一样。在民权极盛的时代,管理政府的方法很完全,政府就是有大力,人民只要把自己的意见在国民大会上去发表,对于政府加以攻击,便可以推翻,对于政府加以颂扬,便可以巩固。但是现在的权与能不分,政府过于专横,人民没有方法来管理。”[51]
人民之权包括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与复决权,其中选举权和罢免权是指选举和罢免政府官吏的权力,创制权和复决权是指创制和否决法律的权力:“人民有了这四个权,才算是充分的民权;能够实行这四个权,才算是彻底的直接民权。从前没有充分民权的时候,人民选举了官吏、议员之后便不能够再问,这种民权,是间接民权。间接民权就是代议政体,用代议士去管理政府,人民不能直接去管理政府。要人民能够直接管理政府,便要人民能够实行这四个民权。人民能够实行四个民权,才叫做全民政治。全民政治是什么意思呢?就是……用四万万人来做皇帝。四万万人要怎么样才可以做皇帝呢?就是要有这四个民权来管理国家的大事。所以这四个民权,就是四个放水制,或者是四个接电钮。我们有了放水制,便可以直接管理自来水;有了接电钮,便可以直接管理电灯;有了四个民权,便可以直接管理国家的政治。这四个民权,又叫做政权,就是管理政府的权。”[52](www.xing528.com)
政府之能包括五权,即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考试权和监察权。对此,孙中山1906年在东京同盟会庆祝 《民报》 创刊周年纪念的演讲中,曾说:“兄弟历观各国的宪法,有文宪法是美国最好,无文宪法是英国最好。英是不能学的,美是不必学的。英的宪法所谓三权分立,行政权、立法权、裁判权各不相统,这是从六七百年前由渐而生,成了习惯,但界限还没有清楚。后来法国孟德斯鸠将英国制度作为根本,参合自己的理想,成为一家之学。美国宪法又将孟氏学说作为根本,把那三权界限更分得清楚,在一百年前算是最完美的了。一百二十年以来,虽数次修改,那大体仍然是未变的。但是这百余年间,美国文明日日进步,土地财产也是增加不已,当时的宪法现在已经是不适用的了。兄弟的意思,将来中华民国的宪法是要创一种新主义,叫做 ‘五权分立’。”[53]这里的五权,除了前述的行政权、立法权、裁判权 (司法权) 之外,他将中国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考试权与监察权加进来,形成了独具的五权分立理论。我们知道,近代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按照孟德斯鸠“以权力制约权力” 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三权分立制度,经过长期运作,其弊病已初步显现,对西方的政治体制有深入研究并多次考察的孙中山深知这些弊病,所以他在三权分立的基础上,增加了考试、监察两权,提出了五权分立的观点,主张五权在政府首脑的统帅下,分工合作,创建一个万能的政府:“我们现在要集合中外的精华,防止一切的流弊,便要采用外国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加入中国的考试权和监察权,连成一个很好的完璧,造成一个五权分立的政府。像这样的政府,才是世界上最完全、最良善的政府。国家有了这样的纯良政府,才可以做到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54]
对此,孙中山还专门设计了如下一个图来加以说明:
孙中山还解释说:“就这个图看,在上面的政权,就是人民权,在下面的治权,就是政府权。人民要怎么样管理政府,就是实行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和复决权;政府要怎么样替人民做工夫,就是实行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和监察权。有了这九个权,彼此保持平衡,民权问题才算是真解决,政治才算是有轨道。”[55]
可以看出,孙中山设想通过权能分治、以权制能的管理模式,协调民权与政府权的关系,以防止政府权的滥用,达到主权在民的目的。这种观点在今天,仍具有十分明显的借鉴意义,但应该指出的是,他的愿望和出发点虽好,但并不能真正实现,原因就在于他所提倡的行使治权的人是如前所述的先知先觉的“诸葛亮”,行使政权的人是广大的不知不觉的 “阿斗”,这样就会出现治权凌驾于政权之上的局面,根本不可能实现真正的主权在民,反而有可能被别有用心者利用。南京国民政府的统治者蒋介石正是钻了这一空子,借孙中山权能分治之名,行独裁统治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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