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给 “文化” 下一个大众都认可的定义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中外学术界关于 “文化”的定义约有200种,大体可以分为广义、中义、狭义三种类型。我国出版的 《现代汉语词典》 和 《辞海》 等中文工具书都给 “文化” 下了广义的定义。《现代汉语词典》 指出,文化是 “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1]。《辞海》 也指出:“文化,从广义来说,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2]这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实际上指的就是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因此可以说,这种广义的文化定义就将文化的构成界定为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类似的定义也见于一些中外学者的著作中,如我国近代学者梁启超就说:“文化者,人类心能所开积出来之有价值的共业也。……包含人类物质精神两面的业种业果而言。”[3]又如美国学者戴维·波普诺认为:“文化是一个群体或社会所共同具有的价值观和意义体系,它包括这些价值和意义在物质形态上的具体化……由三个重要因素组成:①符号、意义和价值观;②规范;③物质文化。”[4]戴氏这里的符号、意义、价值观和规范即指精神文化。再如英国学者马林诺夫斯基也提出:“文化是一个组织严密的体系,同时它可以分成基本的两方面,器物和风俗,由此可进而再分成较细的部分或单位。”[5]马氏这里所说的器物和风俗也很明显地是指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
我国出版的 《现代汉语词典》 和 《辞海》 等中文工具书中同样也有中义的文化定义。如 《现代汉语词典》 在肯定上述广义的文化定义的基础上,还认为文化 “……特指精神财富,如文学、艺术、教育、科学等”[6]。同样,《辞海》 也在承认前述广义的文化定义基础上强调文化是指人类在长期的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的总和,包括 “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7]。这种中义文化定义强调的是人类创造的精神文化,而将物质文化剔除在外,并将精神文化分解为三个组成部分,即社会的意识形态,与社会的意识形态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类似的定义也同样见于英、美学者的著作中,如英国学者泰勒认为:“所谓文化或文明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惯以及其他人类作为社会成员而获得的种种能力、习性在内的一种复合整体。”[8]可以看出,这个定义所罗列的内容都属于精神文化的范畴,同样没有涉及物质文化。美国学者克鲁克洪也给 “文化” 下了如下的定义:“文化是历史上所创造的生存式样的系统,既包括显型式样也包括隐型式样;它具有为整个群体共享的倾向,或是在一定时期中为群体的特定部分所共享。”[9]这里的显型式样即指各种制度与组织机构,而隐型式样即指社会意识形态,与前述 《辞海》 给 “文化” 所下的中义定义的内涵是一致的。
狭义的文化定义以毛泽东的观点最为典型,他在 《新民主主义论》 一文中认为:“一定的文化 (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 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而经济是基础,政治则是经济的集中表现。这是我们对于文化和政治、经济的关系及政治和经济的关系的基本观点。”[10]“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在中国,有帝国主义文化,这是反映帝国主义在政治上经济上统治或半统治中国的东西。这一部分文化,除了帝国主义在中国直接设立的文化机关之外,还有一些无耻的中国人也在提倡。一切包含奴化思想的文化,都属于这一类。在中国,又有半封建文化,这是反映半封建政治和半封建经济的东西,凡属主张尊孔读经,提倡旧礼教旧思想、反对新文化新思想的人们,都是这类文化的代表。帝国主义文化和半封建文化是非常亲热的两兄弟,它们结成文化上的反动同盟,反对中国的新文化。这类反动文化是替帝国主义和封建阶级服务的,是应该被打倒的东西。不把这种东西打倒,什么新文化都是建立不起来的。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不行,它们之间的斗争是生死斗争。至于新文化,则是在观念形态上反映新政治和新经济的东西,是替新政治新经济服务的。”[11]毛泽东同志出于当时对敌斗争的需要,提出了一个 “观念形态的文化” 概念,实际就是强调文化就是指社会意识形态,从而将精神文化的其他因素以及物质文化排除在外。[12]
可以说,以上三类文化定义各有其设定标准,都有其积极、合理的意义,但是笔者基于以下几点原因,认同中义文化定义。(www.xing528.com)
首先,中义文化定义符合中国的文化历史传统。“文” “化”“文化” 等字词,中国古已有之。在古代汉语中,“文” 和 “化”是常用字汇。“文” 的本义,指各色交错的纹理,引申为包括语言文字在内的各种象征符号,进而具体化为文物典籍、礼乐制度以及与 “德行” 对称的 “道艺” 等。如 《易·系辞下》:“物相杂,故曰文。” 疏:“正义曰:言万物递相错杂,若玄黄相同,故谓之文也。” 《说文解字》:“文,错画也,象交文。” 王注:“错者,交错也,错而画之,乃成文。” 《尚书·序》:“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 《论语·子罕》:“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 《论语·学而》:“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又由纹理导出彩画装饰之意,引申为修饰、人为加工、经纬天地,与 “质” 和 “实” 对称,进一步推衍为美、善、文德教化等意。如 《尚书·舜典》 疏:“经纬天地曰文。” 《论语·雍也》:“质生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二程常粹言》 卷—:“礼者,理也,文也;理者,实也,本也。文者,华也,末也。” 《礼记·乐记》:“以进为文。” 注:“文犹美也,善也。” 《尚书·大禹谟》:“大禹曰:文命敷于四海,只承于帝。” “化” 的本义是指二物相接,其一方或双方改变形态性质,进而引申为教行、迁善、告谕使人回心、化成天下等意。如 《说文解字》:“化,教行也。” 《华严经·音义上》:“教成于上,而易俗于下,谓之化。” 《荀子·不苟》:“神则能化矣。” 注:“化,谓之善也。” 《书·大诰》:“肆予大化,诱我友邦君。” 《易·恒·彖传》:“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 “文” 与 “化” 联合使用,较早见之于战国末年儒生编辑的易传中。《易·贲卦·象传》 说:“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这实际是借天象有规律可循比拟人伦也有规律可循,并进而教化天下人走上正途。这里的 “文” 从前述的 “纹理” 演化而来,“天文” 指天道自然规律,“人文”指人伦社会规律,具体指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纵横交织的关系,如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西汉以后,“文化” 正式作为专用名词使用,如 《说苑·指武》 说:“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夫下愚不移,纯德之所不能化,而后武力加焉。” 意思和前述之 “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大略相同。可见,中国古代的 “文化” 概念,基本上属于前述中义文化的范畴,即精神文化的范畴。[13]
其次,中义文化定义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马克思在 《〈政治经济学批判〉 序言》 一文中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14]在这里,马克思将社会结构分为两个组成部分,即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其中上层建筑包括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意识形态。可以看出,前述中义文化定义的范围与马克思这里的上层建筑的内容是完全一致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将文化的概念等同于马克思主义的上层建筑概念。
最后,中义文化定义有利于社会科学研究的开展。广义文化定义所界定的范围太过宽泛,不利于人们对各种人类创造物的理解与把握,尤其对学术研究来说,它容易模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界限,阻碍学术研究的深入进行;而狭义文化定义本身是毛泽东同志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有它特定的使用范围与时期,而且对文化内涵的界定过于狭窄,很难说是一个严谨的规范概念。相比而言,中义文化定义对文化内涵的界定则要科学得多。这不仅是因为这一定义与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一致,而且组成中义文化的社会意识形态与相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之间关系非常密切。因为它们尽管表现形式有所不同,而其本质上却是相同的,都属于人类精神的产物,即都同人类的大脑思维相关联,都属于人类精神、思维之派生物,只不过一部分表现为社会意识形态,另外两部分则表现为社会意识形态的外化物——社会制度和社会组织等形态。如果忽视社会制度和社会组织,仅从 “观念形态” 上把握和定义文化概念,那就等于割断了他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将一个完整的体系分割为支离破碎的单元,无助于对人类精神现象之认识,也无助于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因此,对我们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人来说,将文化界定为精神创造物及其表现形态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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