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然希望幼儿在成人以前就像幼儿的样子。如果我们打乱了这个次序,他们就成了一些早熟的果实,既长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我们就会造成一些年轻的博士和老态龙钟的幼儿。
——卢梭《爱弥儿》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后,综合国力不断提高,国民生活水平也逐步提高,居住条件较之前有所改善,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后,无论是学校还是家庭都在“城市化”的影响下纷纷搬进了高楼大厦。孩子们的学习环境变好了,但是也距离自然越来越远,尤其是城市内的幼儿,接触自然的机会少之又少,连最基本的自然常识都不了解,有的幼儿认为我们吃的西红柿、豆角、茄子是长在树上的,不珍惜水资源,甚至故意去破坏自然环境,不懂得学会与自然和谐相处。究其根本原因,与缺乏对幼儿的“自然教育”有一定的关系。
说到“自然教育”,就不得不提到18世纪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教育家卢梭。卢梭在其著作《爱弥儿》中完整、系统地提出了他的“自然教育”思想。他认为,自然规律支配一切,决定着一个人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因此,教育的目标必然是培养符合自然要求的“自然人”,自然教育的核心是教育必须遵循自然,顺应人的自然本性,对幼儿的教育要遵循幼儿的特点。卢梭的自然教育思想反对封建专制制度对幼儿个性与自由的摧残和压制,对当时的欧洲教育具有巨大的历史意义。(www.xing528.com)
“自然教育”历经上百年的历史演变,现在的“自然教育”不再是简单的回归自然的教育,而是对学习环境的界定,是自然的,不是刻意的。关于“自然教育”的定义,是由美国著名教育学家斯卡娜夫人提出的,她将“自然教育”也叫“森林教育”,强调让孩子在自然的环境下学习体验,按照孩子的天性去培养教育孩子,通过大自然的力量去激发孩子的潜在力量,从而培养孩子的品格和习惯。
时至今日,“自然教育”对幼儿教育方面,仍旧具有鲜活的生命力和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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