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古代是我国儿童观演进的第一个时期,即形成时期。儿童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掌控着儿童的生存权,普遍存在着将婴儿作为祭品等弃婴、杀婴的情况。自秦统一中国至15世纪明代中叶,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产生,占据主流的是“小大人”儿童观。儿童是成人的缩小版,受到传统文化、成人社会的蔑视。这个时期的儿童观,依然为儿童是“小大人”。
中国古代是我国儿童观演进的第一个时期,即形成时期。这一儿童观的演进历经原始社会、先秦时期、秦统一中国到15世纪明代中叶、明清之际。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落后,人类缺少对于自我意识的认知。儿童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掌控着儿童的生存权,普遍存在着将婴儿作为祭品等弃婴、杀婴的情况。在中国先秦华夏文化影响下,儒、墨、道、法“百家争鸣”,无论是儒家孔子“性近习远”,还是孟子提出“性善论”,或是墨子提出的“素丝论”,各学派都对“人性”展开讨论,单独对儿童的论述几乎没有。自秦统一中国至15世纪明代中叶,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产生,占据主流的是“小大人”儿童观。儿童是成人的缩小版,受到传统文化、成人社会的蔑视。在当时父权社会中,儿童是父亲的财产,在家庭中没有任何地位和权利。到明清时期,从“程朱理学”启蒙“新”思想中可以发掘出儿童观“新”的因子。王阳明否定朱熹“存天理,灭人欲”,指明要尊重儿童发展的自然性,“大抵童子之情,乐嬉游而惮拘检,如草木之始萌芽,舒畅之则条达,摧挠之则衰痿”。而后,李贽提出“童心说”,即作为生命具有人欲,有自然的真实人性,包括欲望、情感、追求。他还对女童给予关注,否定了“女子无才便是德”,提出了新的女子观。
在明清之际思想启蒙运动的同时,西方文艺复兴运动、宗教改革运动树立了新的人类观,承认了儿童的自由与兴趣。但很遗憾,虽然明清之际的儿童观也带有新的因子,但并没有真正实现思想的解放,儿童观并没有发生本质性的改变。这个时期的儿童观,依然为儿童是“小大人”。本质上,这是一种成人主义儿童观。(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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