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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下的幼儿教育政策及文件快速指南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双职工家庭的增多、二胎政策的开放、民众的教育理念不断更新,社会对幼儿教育提出了新要求、新标准。国家开始倡导大力发展学前教育,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2010年11月21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出台文件,规范幼儿园教育内容和收费管理,这是幼儿教育得以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保障。以上仅是近十年来对幼儿教育事业较有影响力的部分政策文件。

新时代下的幼儿教育政策及文件快速指南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项教育事业开始进行课程改革,幼儿教育也不例外。在这项改革中,对幼儿教育最具影响力的举措,即国家教委于1989年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规程》试行七年以后,经修订正式颁布,这部《规程》指导中国幼儿教育长达20年之久。直到2001年,教育部颁布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纲要》在国家层面上对幼儿园教育进行了宏观指导,规定了幼儿园教育总的教育目标、教育内容和实施原则。《规程》和《纲要》作为中国幼儿教育界国家层面的纲领性文件,指导各层各类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二三十年。随着时代的发展、双职工家庭的增多、二胎政策的开放、民众的教育理念不断更新,社会对幼儿教育提出了新要求、新标准。

2010年以来,我国的幼儿教育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春天。国家开始倡导大力发展学前教育,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其中,《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之于中国幼儿教育发展的意义相当于改革开放之于深圳特区的意义一样重大。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设立“学前教育”专章,提出“普及学前教育”“明确政府职责”“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此后10年间,中国幼儿园的数量从15.05万所增加到28.12万所,在园幼儿由2976.67万人增长到4713.88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由56.6%增加到83.4%。[1]这些数据的背后是国家的重视与支持,是幼儿教育工作者们十年来的不懈坚持和努力;这样的变化为幼儿教育带来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尤其对欠发达地区的幼儿教育事业更是雪中送炭。

2010年11月21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十条”)。“国十条”目的在于,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幼儿“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国十条”是在我国幼儿教育经费短缺、教师结构不均衡、园所数量有限的背景下提出来的。的确,相比较发达国家幼儿教育经费占整个教育经费支出的3%而言,我国的幼儿教育经费支出仅占整个教育经费支出的1.3%;幼儿教师水平参差不齐,导致常有“虐童”事件曝光;公办幼儿园学位“一位难求”,民办幼儿园标榜的“贵族教育、精英教育”更多是体现在保教费用的昂贵上。而“国十条”针对以上问题,集中人力财力物力,瞄准薄弱环节,以“学前三年行动计划”为载体,逐步实现我国幼儿教育的科学发展。今年是“学前三年行动计划”第三期的收官之年,也是《教育规划纲要》的收官之年。日前,教育部举办的教育2020年“收官”系列新闻发布会,明确提出“经各地测算,今年全国学前教育总体上能够实现85%的普及目标和80%的普惠目标”。[2]正是这“学前三年行动计划”有序地保证了我国大部分适龄幼儿能有园上、就近入园、普惠入园,有效缓解了“入园难”“入园贵”的社会问题

同年,卫生部(现卫生健康委员会)与教育部联合发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同时废止1994年卫生部、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办法》根据新形势发展要求,增加“健康教育”内容,增加了卫生保健职责与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两部分,并细化了具体细则。

2011年12月28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要求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纠正“小学化”教育的内容和方式,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同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颁布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出台文件,规范幼儿园教育内容和收费管理,这是幼儿教育得以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保障。(www.xing528.com)

距离《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的发布仅十个月后,2012年10月9日,由教育部正式颁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突出强调珍视幼儿童年的价值、幼儿是积极主动的学习者、尊重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尊重幼儿个体差异、鼓励家园共育;《指南》指明了幼儿学习和发展的基本方向,为防止和克服“小学化”现象提供了具体方法和建议;《指南》的印发对于有效转变公众的教育观念,提高广大幼儿教师的专业素质和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同年,教育部颁布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基本理念为师德为先、幼儿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从国家层面上对新时代的幼儿教师提出了标准和要求,是引领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

2013年教育部颁布《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要求我国全日制幼儿园每班要配备2名专任教师、1名保育员(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保教人员与幼儿比达到1∶9至1∶7;半日制幼儿园每班要配备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保教人员与幼儿比达到1∶13至1∶11。2015年教育部发布了《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的征求意见稿;2016年3月开始实施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新《规程》),新《规程》更适应新时代幼儿教育的发展;2017年教育部颁布《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监督促进幼儿园健康良性发展;2018年教育部颁布《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加强对幼儿教师失德行为的监管。

2018年11月7日,国务院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指出,学前教育事业迅速发展,但仍旧是整个教育体系中的短板,还需平衡教育资源、优化教师队伍、提升保教质量。《若干意见》与“国十条”一起,这两个“国字头的文件”在幼儿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方面有了实质性跨越。

以上仅是近十年来对幼儿教育事业较有影响力的部分政策文件。这些政策文件从不同方面和视角对幼儿教育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当前各个层面对幼儿教育事业的变化发展现状需求日益增多,作者强烈呼吁幼儿园管理者和幼儿园教师们一定要将与本领域相关的、前沿的政策文件读懂、弄通,无论是幼儿园管理还是教育教学工作者,政策都将是您实现教育目的的宏观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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