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幼儿园课程的定义,我国著名的幼儿教育家们明确给出了他们的观点。
张雪门提出:“课程是什么?课程是经验,是人类的经验。用最经济的手段,按有组织的调制,用各种的方法,以引起孩子的反应和活动。”同时明确指出:“幼稚园的课程是什么?这是给三足岁到六足岁的孩子所能够做而且欢喜做的经验的预备。”[12]1966年他出版了《增订幼稚园行为课程》一书,明确提出行为课程的概念。他说:“生活就是教育,五六岁的孩子们在幼稚园生活的实践,就是行为课程。”
陈鹤琴将“大自然、大社会都是活材料”概括为“活教育”的课程论,强调幼儿园应该给儿童一种充分的经验,活动经验的环境不外乎两个方面:大自然和大社会。大自然构成的自然环境和大社会构成的社会环境一道组成了学前教育课程的中心内容,学前儿童应该在这样的环境中获得发展。
张宗麟对课程本质的理解更为宽泛,他指出:“幼稚园课程者,由广义的说之,乃幼稚生在幼稚园一切之活动也。”它包括“一切教材,科目,幼稚生之活动”。[13]关于幼稚园课程的划分,他认为有两种情况。一是按照儿童的活动划分,课程包括五个方面:(1)开始的活动,即幼稚生初入园时必须养成的习惯,也就是人生最基本的习惯,如放手巾、认识教师和同学,以及初步的礼节等;(2)身体活动,即强健身体的习惯与技能,如各种卫生习惯、跑步、跳、爬等;(3)家庭的活动,如反映家人之间的关系、礼仪,以及家庭事务的活动;(4)社会活动,即养成公民素质的教育活动,包括各种节日、同伴关系的活动等;(5)技能活动,是培养儿童适当表现自己的活动。另一种是按学科划分课程。具体划分为音乐、游戏、故事、谈话、图画、手工、自然、常识、读法、识数等十个科目。其中每一个科目又包括一些小项目。如音乐包括听琴、唱歌、节奏动作、弹奏乐器,游戏包括个人游戏和团体游戏,故事包括听、讲和表演,图画包括自由画、写生画和临摹画,手工包括纸工、泥工、缝纫及竹木,读法包括认字、短句故事等。“总之,无论以儿童活动分类或以科目为课程之单位,教师决不可拘泥于某时当教何种课程,致使贻削足适合履之讥也。”
以上几位幼教前辈对幼儿园课程的定义和解释表明,我国幼教理论界从一开始就把幼儿的经验、幼儿的活动、幼儿的生活视为课程关注的重点。但由于历史的原因,他们提出的在今天看来仍十分先进的幼儿园课程观,并没有被幼教工作者贯彻到幼儿园教育实践中去。这导致长期以来,幼儿园课程被视为以传授知识技能为主要任务的各种“课”的“集合”。因此,正确界定幼儿园课程在今天依然十分必要。(www.xing528.com)
目前我国幼儿园课程主导的定义是活动论。教育部“九五”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中国幼儿园课程政策研究”课题组所认定的幼儿园课程的概念是“幼儿园课程是实现幼儿园教育目的的手段,是帮助幼儿获得有益的学习经验,促进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各种活动的总和”[14]。这里所谓的各种活动,也就是《幼儿园工作规程》里所说的“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多种形式的教育过程”。
定义中“活动”一词更能反映幼儿学习的本质和特点,因而也更适合解释幼儿园课程。对于处在“人之初”阶段的幼儿来说,由于其认识活动的具体形象性特征,使得他们的学习明显具有直接经验性,难以离开对客观事物的直接感知,难以离开与客观事物的相互作用——活动。因此,用活动来定义幼儿园课程,突出了幼儿学习的本质特征,更能体现课程为学习服务的基本职能。
在肯定“活动”的同时,我们又在“活动”的前面加上“帮助幼儿获得有益的学习经验”“促进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几个至关重要的词作为限定,这样就更加突出了课程的目的性,克服以活动来定义幼儿园课程可能导致的过于注重活动外在形式和过程从而忽视、忘却活动的目的的危险,可以起到进一步明确活动的指向性、目的性的作用,使过程与结果、形式和实质更加密切地融合为一体。
定义中“活动的总和”突出了幼儿园课程表现形式的多样性,指明凡是作为实现幼儿园教育目的的手段而运用的、能够帮助幼儿获得有益的学习经验的活动,无论是“上课”,还是游戏、生活活动,都是幼儿园课程的有机组成成分。[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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