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2015年明确提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模式是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重大创新,鼓励私营资本对公共医疗服务的投入。要使京津冀的公共医疗服务向均等化发展,河北省可以大力发展以PPP模式建立优质的医疗服务。利用PPP模式建设医院具有的优势有:
一是能够解决政府由于财政资金不足而无法满足民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矛盾,借助社会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在短时期内提高当地的医疗技术水平,缓解医疗卫生资源不足的状况,满足民众的医疗健康需求。
二是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提供体系,理顺政府与医院之间的关系,解决医改中难以解决的体制和机制问题,有效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厘清政府与医院职责,促进医院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医院运营和管理。
三是有利于建立社会竞争机制,促进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然而,政府在引入PPP模式建立医院时也应注意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遴选医疗服务提供商,对合作年限及资金回报进行科学测算,最大限度地维护公众利益。PPP模式的实施也对政府监管医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社会资本的逐利性,使其在医院经营过程中容易产生逐利行为,因此,在PPP模式的资金回报设计以及运营监管中,政府应建立相应的制度,防范投资方因过度考虑资金回报而侵蚀社会公众利益的情况。我国现行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为PPP模式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花钱买服务”的理念将逐步淡化公立与私立医疗机构的界限,使之在相同的政策环境下为民众提供医疗服务。(www.xing528.com)
鼓励私营企业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私营资本有着相对较高的回报率,同时民营医院的发展可以缓解公立医院的就诊压力,而且能够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政府对提供公共医疗服务的私营资本公司给予税收、土地等优惠,保证其正常运转并有相当的盈利。这种做法可以缓解北京市医疗服务的压力,同时可以提升河北的医疗服务水平。民营医院是公立医院的良好补充,政府对社会办医应给予支持,在项目立项、审批、职称评聘、科研项目等方面适度给予优惠,以促进其更好更快的发展,同时保证公共医疗服务的“公立性”。
医院有其固有的公益性和公立性,不论采取何种形式的PPP模式,在改革后都体现其盈利性质,都必须符合市场的要求,对其进行市场化的管理,应建立退出机制,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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