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核武器项目开始于1939年,在柏林的皇家物理研究所成立了铀研究中心 (Uranium Society)进行有关原子武器的研究。在二战结束前夕,同盟国控制了这一研究中心,逮捕和关押了从事核武器研究的科学家和技术人员。[1]二战后,联邦德国原子能研究的发展明确地处于根本禁止的“可能带有战争价值”的所有产品和基础设施之列。1945年6月5日,四国驻德占领军总司令在德国投降后不久,联合签署了《关于击败德国并在德国承担最高权力的宣言》《关于德国管制机构的声明》《关于德国占领区的声明》三个文件,将雅尔塔会议达成的四国分区占领和共同管制德国的协议予以明令公布。在《关于击败德国并在德国承担最高权力的宣言》的第五条中,明确宣布所有与战争相关的设备都将由盟国处理。第五条是这样规定的:
(甲)德国武装部队所占有的或受德国控制或管理的下列各项物资,将不加损毁并受到妥善保管,按照盟国代表规定的目的、时间和地点,由他们加以处理。
(1)一切武器、军火、炸药、军事装备、储存和给养,以及其他战争用具和一切战争物资;(2)(3)(4)…… (5)一切军事设施和建筑,包括飞机场、水上飞机基地、港口和海军基地、武器库、永久性的和临时的陆地和港口的炮台、碉堡和其他堡垒地带;连同这些炮台、设施和建筑的设计和画样;(6)为生产 (1) (2)(3)(4)(5)项所述各项物资器材,或为有助于这些物资器材的生产或者使用,或为加强战争行为而设计或准备的一切类型的工厂、车间、研究所、实验室、试验站、技术资料、专利、计划、画样和创造发明。[2]
这些规定实际上禁止了所有与核相关的研究活动。直到1946年4月,盟国管制委员会才颁布了一项特殊的科学研究法令——在盟国司令部的允许下,同意进行核物理的基本研究。但是它又规定,这仅限于那些“直接发现新知识”的活动,而不包括使用任何禁止的设备或任何特殊应用的发展,并且这些活动要接受最严格的审计和核查程序。[3]
因此,二战后联邦德国的原子能研究领域是受到最严格控制的领域之一。任何带有潜在军事重要性的生产或研究都是自动被禁止的,民用目的的发展只有在最严格可控的条件下才有可能。盟国最高委员会,通过盟国军事安全理事会 (MSB),管制“放射性材料的生产、进口、出口、运输、储存、使用和拥有”。不允许生产“氘气、金属铍、钍或铀”或建造“能在24小时内从铀中分离出超过1毫克铀-235的设备”[4]。
后来,这些对原子能研究发展的限制与绝大部分去军事化措施一样经历了一个逐渐的正式修订的过程。由于冷战的正式爆发和东西方关系的紧张,西方各大国开始感到,苏联才是其面临的首要威胁,尽管德国仍是未来危险的来源,而且由于联邦德国地处东西方对抗的前沿,动员德国来防范苏联的威胁成为西方盟国的首要考虑。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西方国家开始结束对西德的占领状态,并认真考虑将联邦德国重新武装起来作为抵抗苏联的桥头堡的问题。而联邦德国总理阿登纳则意识到可以利用重新武装问题达到恢复联邦德国主权和融入西方的目的,就像汉里德所说的那样:“阿登纳完全领会到,重新武装能为取得西德的主权并为西德在西欧联盟中取得平等伙伴国的他的这个根本目标提供有价值的政治手段。重新武装给波恩一个机会来用德国对西方的支持换取盟国对它的政治上和经济上的让步。”[5]这就有了后来的德国重新武装和欧洲防务共同体计划的谈判。
尽管西方国家为了抵抗苏联的进攻而同意联邦德国重新武装,但欧洲盟国对联邦德国的军备发展仍然存在很强的戒备心理,在北约范围内建立一支德国军队的问题引起了极大的争论。美国建议最大的德军单位应当是师,并建议在北约防务力量中设10个西德师。法国则提出建立欧洲防务集团的“普利文计划”,要求建立统一的欧洲军队,坚持设立较小的德军单位,而且在欧洲军队中,人力和物力必须完全混合。法国拟定这项计划的目的,既是为了满足美国要求重新武装德国的强烈要求,也是通过将欧洲一体化的概念引申到军事领域的方法来控制德国军事部队。经过漫长的谈判后,盟国一致同意,德国将提供十二个师加入一支欧洲陆军;在法国的要求下,德国部队要与盟国的其他部队在军一级上混合编制,以防止德国的将军来指挥德国的国民军。[6]
1954年阿登纳在伦敦—巴黎会议上作出的不生产核武器声明的前身是欧洲防务共同体 (EDC)中的原子能武器条款 (尽管欧洲防务共同体由于1954年法国国民议会没有通过而失败),该条款是由法国提出的。在欧洲防务共同体谈判中,法国谈判者在1951年底提出,必须明确地授权共同体禁止任何一个在袭击中容易被占领或破坏的地区生产重要的武器。[7]法国的这一建议显然是为了禁止在联邦德国生产核武器,因此这一提议立即遭到了联邦德国的反对。但是后来为了促成欧洲防务共同体条约以结束盟国在联邦德国的占领状态,阿登纳对法国的这一要求作出了让步,只是提出了两大条件:一是欧洲防务共同体成员国向德国提供一个正式的平等的军备供应的保证,二是接受一个自愿的德国声明而不是一个强加的限制。《欧洲防务共同体条约》的最后方案规定,德国将不会生产六类武器,这些武器被一个德国评论家称为“主要的攻击性武器”,即德国不会制造原子的、生物的、化学的武器或任何类型的战斗机。具体说来,《建立欧洲防务集团条约》第一百零七条是这样规定的:
一、战争物资的生产、从第三国输入或向第三国输出战争物资、与生产战争物资的装置直接相关的措施以及模型制造和关于战争物资的技术研究,除下述第三款所许可者外,一律禁止。
二、上述第一款所禁止的武器的项目,在本条附件一内予以规定。
三、常务委员会以规则确定实施本条的手续及颁发战争物资的生产、输入、输出和对生产战争物资装置直接有关的措施的许可证以及模型制造和关于战争物资的技术研究的许可证的规则。
四、常务委员会颁发许可证时适用下列规定:
甲 在战略上的暴露地带上,常务委员会不得颁发本条附件二所列各项武器的许可证,但经理事会全体同意决定者除外……
附件二中所列的武器有原子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长射程武器、导弹及感应水雷、小型防御舰艇以外的军舰以及战斗机。[8]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联邦德国已经同意不生产核武器,但《欧洲防务集团条约》最终由于法国国民议会的否决而失败。为了解决盟国在联邦德国重新武装问题上的分歧,1954年9月—10月西方盟国召开了伦敦—巴黎会议。在伦敦会议上,阿登纳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名义发表了一项声明,宣布在德国国内放弃制造原子、生物、化学武器和一系列其他重型武器,例如导弹、超过限定吨位的军舰和轰炸机。这些武器在伦敦会议的最后议定书中有了详细的说明。阿登纳表示同意让布鲁塞尔条约组织的有关机构来监督这些义务的贯彻执行。阿登纳的回忆录说,在他发表这项声明之后,杜勒斯立刻从座位上站起来。他原来坐在会议长桌的另一头。他一边向阿登纳走来,一边高声说道,好让大厅里的每一个人都听见:“联邦总理先生,您刚才声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愿意放弃在国内制造原子、生物、化学武器。然而您这项声明的意思是——如同所有的国际法声明和义务那样——只有在情势不变的条件下才有效!”阿登纳也同样高声回答他道:“您正确地说明了我的声明!”[9]
在1954年9月达成的伦敦《最后议定书》中规定:“布鲁塞尔条约组织成员国同意在该组织的范围内建立一个监督布鲁塞尔条约组织大陆成员国在欧洲大陆上的军备的机构。它们决定了详细规定如下:
(一)这个机构的任务应为:
(甲)保证布鲁塞尔条约组织成员国一致同意的禁止制造某种类型的军备的规定得到遵守。
(乙)对每一个大陆成员国所拥有的下一段中所列举的军备的存储水平进行监督。这种监督适用于生产和进口方面而达到对军备存储的监督有实效的程度。
(二)应按上述 (一)(乙)加以监督的各类军备如下:
(甲)欧洲防务集团条约第一百零七条附件二中所列举的一、二、三类武器 (即原子武器、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
(乙)欧洲防务集团条约第一百零七条附件二中所列举的其他类型的武器。
(丙)取自同条附件八中的一些主要武器,这些武器的名单随后将由一个专家工作组拟订。
……
(十五)布鲁塞尔成员国注意到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总理发表的如下声明,并表示同意这项声明。
联邦总理宣称:
联邦共和国保证不在它的领土之内制造任何原子武器,化学武器或生物武器,像下附的目录中的Ⅰ、Ⅱ、Ⅲ段中详细列举的那样。
联邦共和国还保证不在它的领土之内制造下附名单中的Ⅳ、Ⅴ、Ⅵ段详细列举的武器。在联邦共和国的请求之下,布鲁塞尔部长理事会以三分之二的多数票通过的决议,可以对Ⅳ、Ⅴ、Ⅵ段的内容作任何修正或删除,如果为此目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司令部根据武装部队的需要而提出要求的话。
联邦共和国同意由布鲁塞尔条约组织的主管机构进行监督,以保证这些承担的义务得到遵守。[10] (联邦总理所发表的声明中所附的目录略)
伦敦会议后,九国于1954年10月23日签署了《巴黎协定》,《巴黎协定》的内容很多,主要包括:关于终止西德占领制度的文件、关于西欧联盟的文件、关于北大西洋理事会的文件以及法国和西德间的双边协定。除关于西欧联盟的文件于1955年5月6日生效外,其余条约、协定均于1955年5月5日生效。从这一天起,西德成为西欧联盟和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成员,开始重新武装并恢复主权。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二战后战胜国对联邦德国执行的去军事化措施禁止了一切与战争武器相关的军备生产,与核武器相关的原子能研究更是处于严格控制下。为了结束西方盟国的占领状态和恢复主权,联邦德国总理阿登纳不得不在关于欧洲防务集团条约谈判中接受法国提出的不在联邦德国生产核武器的条件,并在1954年的伦敦—巴黎会议上正式作出了不制造任何核武器的声明,这一声明是在承受巨大外部压力的情况下达成的,并不是出于联邦德国的本意。正如学者哈罗德·穆勒(Harald Müller)所说的那样:“在50年代,联邦德国领导人认为德国的这一放弃只是暂时的;一旦德国成为西方国家中平等而又可信 (e-qual and trustworthy)的一员后,它就可以像英、法一样拥有核武器以作为大国的象征。”[11](www.xing528.com)
尽管联邦德国总理阿登纳在1954年伦敦—巴黎会议上作出不在德国领土内生产核武器的声明,但这并不代表联邦德国真正愿意放弃发展核武器,而且这一声明也只是禁止联邦德国在本国境内制造核武器,而没有禁止联邦德国进口核武器或通过双边或多边共有安排以控制或接近核武器。苏联在20世纪60年代曾经批评联邦德国这一声明的“法律漏洞”是有意为之的。苏联的这一担心和批评并不是没有根据,早在20世纪50年代后半期,联邦德国就出现了关于联邦国防军配备战术核武器的争论,一些人谋求接近核武器。1956年底,波恩政府第一次表示它对于西德武装部队获得战术核武器是感兴趣的。[12]当时发生的几件事情导致了这一状况的出现。
一是北约1955年“全权代理”(Carte Blanche)军事演习。1955年6月20—28日,北约进行了该年度第一次主要的代号为“全权代理”的空中演习。此次演习在荷兰、法国东南部和联邦德国境内举行,主要是为了探讨苏联用战术核武器打击西方军事目标时的空中进攻和防御问题。该演习有3000架飞机和来自11个北约国家的众多军事人员参加,在战斗区投下了335个仿制的弹头。[13]这次演习在联邦德国产生了广泛的不安和焦虑。在演习结束后的一段时期内,所有的联邦德国主流媒体极力渲染和强调此次模拟演习的恐怖后果:在汉堡和慕尼黑之间的100多个目标中被投下了300多颗原子弹,170多万德国人死亡,350万德国人受伤,还有无法计算的原子弹爆炸后留在空气中的放射性坠尘所带来的伤害。
二是1956年美国《莱德福计划》。1956年7月13日,《纽约时报》发表的一篇《莱德福寻求削减80万军队》的文章说,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阿瑟·莱德福 (Anthur Radford)海军上将呼吁,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实现美国战略计划的主要变化,注意力应放在美国获得战略报复手段的优势上面;所有其他的力量应该极大地削减;特别是应通过从海外撤回军队将陆军减少45万。该文章表明美国可能将把讨论了多年的“新面貌”防务政策变成一项即将逐步实现的具体计划,即实行以核武器为威慑核心的“大规模报复”战略,削减美国军事预算和常规力量,要求其他西方国家提供自己的地面防务部队和地方海空部队。在《巴黎协定》生效后仅一年美国就作出的这一宣布震惊了欧洲各国,特别是联邦德国政府。它担心,根据《莱德福计划》的战略分工,将减少美国在欧洲大陆上的常规部队的数量,降低美国承担义务的可信程度。因此,联邦德国主张美国在欧洲部署战术核武器,因为这种战术核武器能对苏联的攻击产生威慑作用从而保障联邦德国的安全。
三是1956年发生的匈牙利事件和苏伊士运河事件。西方大国未能在匈牙利事件中对匈牙利的反政府力量实行援助,而苏联的军队进驻匈牙利进行干涉,并且长期留驻匈牙利。赫鲁晓夫则在苏伊士运河事件中扬言必要时将使用核武器。1956年11月4日,布尔加宁在给艾登和摩勒的信中警告说:“如果拥有各种现代化毁灭性武器的更强大的国家向英国和法国进攻的话,那么英法两国会处于怎么样的境地呢?”[14]而美国针对苏联的这一行动的反应使得欧洲各国更加怀疑美国是否愿意使用一切手段保卫它们的安全。
此时,英国和法国都在谋求建立自己的核力量,由于联邦德国在1954年即宣布不在本国生产核武器,它必须在建立独立的核能力与完全不能参加对核武器的控制之间找到一条合乎逻辑的中间道路,即参加一体化的核联盟,参加对核武器的控制。[15]1956年10月份,阿登纳提出在西欧联盟内共享核武器控制的问题。1957年3月签署的欧洲原子能协定实际上在法德之间建立了某种形式的核合作。1957年,联邦德国国防部长施特劳斯曾和法国、意大利达成一份共同发展和研究某种“现代”轻武器 (核或常规武器)的准协议安排,该协议计划由德国和意大利向正在发展中的法国核项目提供财政支持,以换取可能带有军事应用的技术优势。由于这一计划是在法国生产核武器,因而没有违反联邦德国1954年不在德国领土制造核武器的义务。但这一计划在法国戴高乐总统上台后被拒绝而未能实行。[16]1957年春,联邦德国国防军开始得到各种战术核武器。
1957年4月5日,阿登纳在联邦议院大厦举行记者招待会。当记者们提出联邦国防军要用原子武器装备这一问题时,阿登纳的回答是:“请你们把战术武器和巨大的原子武器区别一下。战术武器只是继续发展 (的)炮兵。显然,我们不能在正常的装备方面放弃我们部队的最新武器的发展工作。重型的武器我们没有。但是不管这种发展进行的如何,你们可以看到,英国已经宣称,它要成为一个核强国。整个发展正在全面进行。我们德国人不能使发展停顿下来。我们只能适应并关心何时何地出现缓和。我相信,剥夺武器和不参加最新发展并不意味着缓和,如果这些事情只靠一个国家去做的话;如果只有联邦共和国单独去做的话,肯定无济于事。我不认为,拥有这种武器会使我们遭到原子武器报复的危险。苏联知道,报复行动,也就是说对我们的进攻,将会立即引起反击。在最近的一年或一年半内,外交政策的发展变得更加严峻了。我们德国人完全把和平归功于美国原子武器非常强大这一事实。”[17]
阿登纳关于联邦国防军使用原子武器装备的声明在联邦共和国内激起了一阵风暴。1957年4月12日,阿登纳收到了一份由十八位著名的德国原子科学家署名的抗议电报。他们声称将拒绝任何合作,并说,如果这个小小的德国没有原子武器的话,它可以更好地为自己和世界和平服务。阿登纳则认为这十八位科学家提出的建议相当于解散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怎么来想象这样一个事实,即在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内部,德国部队的装备比美国人、比利时人、法国人、荷兰人或者意大利人都应该要差一点,而他们的地位却并不因而有所降低呢?歧视德国士兵,实际上意味着解散整个西方防御联盟,而包含在十八位科学家要求中的结论就是要解散这个联盟。”[18]为了使这些原子科学家改变其看法,阿登纳邀请这些原子科学家到联邦总理府来,并请豪辛格和斯派达尔将军给他们作世界军事形势的报告。两位将军向原子科学家们说明,装备不同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部队——有些部队在技术上配备的武器质量远比另一些部队要好——是不能统一行动的。
除了十八位原子科学家外,德国社会民主党也对联邦国防军装备原子武器问题表示出了明显的反对。1957年6月16日,在多特蒙德举行的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选举大会上,埃里希·奥伦豪尔说:“我们社会民主党人要求联邦国防军停止原子装备,要求同参加国举行谈判,取得一项在德国土地上不驻扎外国原子武装部队,或者储存原子武器的协议……今天,我们重申我们的要求:联邦国防军也不要原子装备!”
十八位原子科学家的呼吁,德国社会民主党和许多反对党集团的鼓动,在德国人民中间引起了很大的恐惧,广大阶层都受到了影响。在“为反对原子死亡而斗争”的口号下,人们反对联邦政府主张联邦国防军配备核武器的做法。在这种情势下,原子装备问题让阿登纳苦恼不已。但这并没有使他改变对联邦国防军拥有核武器的看法。“原子装备问题实际上是一个良知问题,也许是最难回答的问题之一。这个问题使我内心深处感到烦恼,并使我每天深思不已。在东西方之间力量对比的分布现状下,我把我方的自愿放弃一开始就看作是愚蠢的。必须达到东西方实现原子裁军,甚至实现全面的、有监督的裁军的目标。如果我们自愿地截去自己的肢体,而东方却不承担对等的义务,那么这个目标我们还是达不到的。”[19]在阿登纳看来,联邦国防军获得原子武器装备是必需的,这是联邦德国成为西欧联盟/北约组织中平等的一员的表现。同时,对于社会民主党人提出的反对意见,阿登纳认为其主张是不可行的,联邦德国在原子武器方面的自制或妥协不会带来苏联或东欧集团在裁军方面的让步,而只会束缚德国自己的手脚。因此,尽管遭到了强烈反对,但阿登纳还是主张联邦国防军配备核武器。
在苏联于1957年8月发射洲际弹道导弹和不久发射了人造地球卫星之后,美国于12月决定在欧洲部署中程弹道导弹,此时联邦德国再次强调它想要平等地参与制定北约战术核计划。[20]
表3.1 1956—1960年联邦国防军获得的现代运载工具[21]
除了赞成联邦国防军获得原子武器装备外,阿登纳对美国提出的“北约多边核力量”计划也表示了极大的兴趣。因为通过北约多边核力量,联邦德国可以在北约框架下共同拥有和控制核武器。
美国提出“多边核力量”计划除了有军事和战略安全方面的考虑外,还有政治方面的目的。美国提出“多边核力量”计划是为了阻止西欧国家发展独立的核力量。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西欧国家就开始谋求参与西方联盟的核决策。1957年后,美国在西欧 (只有英国、意大利和土耳其愿意接受)新设置的中程导弹基地实行了所谓“双重否决权制度”:弹头由美国控制,只给予了西欧盟国“一种消极的控制权”。因此,西欧国家要求在核决策问题上增加发言权,拥有“左右自己命运的力量”[22]。同时,西欧国家对美国在紧急关头是否会甘冒自己遭受核打击的风险而使用核武器来保卫欧洲表示怀疑,由此进一步增强了英法坚持发展独立核力量的决心,联邦德国则因不能发展自己的独立核武装而谋求“建立一支共同控制”的“北约核力量”,其他国家也表示愿意共同参与管理核武器。[23]
在此情势下,北约盟军最高司令诺斯塔德将军在1960年6月提出,并在同年11月建议,将北约组织成为“第四核国家”,即由美国向北约提供一支设在陆地流动车辆上的中程导弹力量,弹头仍由美国控制,但使用弹头的决定则应由为此设立的一个政治机构作出,使盟国获得“共享支配核弹头的权力”。此外,在美国国务院还专门成立了处理西欧核政策的研究小组。1960年,该小组的研究报告也提出了类似诺斯塔德建议的设想,只是将陆基导弹部队改成配备各国人员的“北极星”潜艇部队。同年12月,美国国务卿赫脱在北约理事会会议上第一次提出较为明确的“多边核力量”计划,即由美国向北约提供一支核部队,配备有地面发射“北极星”导弹以及五艘载有核导弹的潜艇,直接隶属于北约组织,但北约国家必须同意再购买100枚“北极星”导弹来增加北约组织的库存,以作为减轻美国导弹研究费用负担的一种手段。[24]
1961年5月17日,肯尼迪在访问渥太华时提出,在完成北约组织的“非核目标”的前提下,“如果我们的盟国愿意做并认为可行的话”,美国将考虑建立一支对其实行严密和灵活控制的北约组织的真正多边的核威慑力量,以促使欧洲人走向北约组织内部的更大团结。[25]但欧洲方面对此没有作出反应。西欧国家认为,美国强调在西方联盟中的“领导地位”,以及认为北约的欧洲盟国应优先发展常规力量的主张与他们要求欧洲和美国在平等基础上结成伙伴关系的愿望是相悖的。尽管美国同意建立一支多边核威慑力量,但美国却不愿意让欧洲国家参与核决策。这使西欧国家对美国的核垄断政策越来越不满,对依赖美国核保护的信任越来越减少,而对自己的核力量和参与支配核武器的追求越来越强烈。1962年下半年,法国即将建成第一代核打击力量,联邦德国正在寻求“欧洲核力量”,而且9月份已经同法国就建立法德联盟问题基本谈妥;一向与美国有着“特殊关系”的英国,也因“空中闪电”导弹问题与美国接近闹翻。在这样的背景下,“多边核力量”计划通过英美协定的形式出现了。[26]
1962年12月18日至21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和英国首相麦克米伦在巴哈马群岛的拿骚举行会谈。经过艰难的谈判和激烈的讨价还价,双方最后终于达成了协议,并就此发表了联合声明,其内容有:肯尼迪宣布,美国由于经费问题,决定放弃“空中闪电”导弹的研制计划,由于美国曾于1960年答应向英国提供这种导弹,作为补偿,美国将向英国提供一定数量的“北极星”中程导弹;英国的这些核威慑力量将成为北约核力量的一个部分,除非英国的“最高民族利益”受到威胁,这些武器应置于北约的指挥之下;美国也向北约提交起码相等的核力量,接受北约的统一指挥和控制。英国和美国的这些核力量将包括在一项北约的“多边核力量”计划之内。[27]
英美拿骚联合声明的发表,标志着美国的“多边核力量”计划正式出笼。签署文件的当天,肯尼迪立即致信戴高乐,建议法国参加“多边核力量”计划,表示“美国可以按照对英国提供‘北极星’的同样条件对法国提供‘北极星’导弹”。1963年1月14日,美国副国务卿乔治·鲍尔向北约理事会以及联邦德国总理阿登纳提出“多边核力量”的建议。
根据拿骚协议,“多边核力量”计划的内容大致是:前一阶段主要由美国部署在地中海的三艘“北极星”核潜艇、英国的全部战略轰炸机以及英国和西欧其他国家的战术轰炸机合并而成,但这些武器仍归各国所有 (核弹头由美国控制),由本国人操纵,并原则上规定,英国的力量在必要时可以撤出单独使用;法国若参加,条件与英国相同。后一阶段主要由美国和英国的核潜艇组成,其他国家出人出钱混合编成,参加国不得单独撤出使用。这支核力量归北约组织指挥,按照北约组织的计划进行部署和确定目标。[28]后来,肯尼迪由于担心使“多边核力量”成为一支潜艇部队会引起安全问题,于是在1963年3—4月间,肯尼迪的特使麦钱特被派去西欧进行游说,将拿骚协议规定的“多边核力量”计划后一阶段的内容改变为:25艘特别建造的水面舰只每艘装备8枚“北极星”导弹,乘员至少要从3个不同的国家抽调,以50亿美元(美国负担三分之一左右)用10年建成,并明确规定这支“多边核力量”是超国家的,由北约组织控制,15个成员国的集体决定管辖,任何国家不得撤出单独使用。
“多边核力量”计划是西欧国家与美国在核武器控制问题上的分歧和矛盾斗争的产物,也是美国试图用以压制英法两国进一步发展独立核力量、抑制盟国的独立和离心倾向的一种工具。“它不过是美国用与盟国共享核控制之名来达到解除西欧核武装、借以保持美国核垄断地位的一种手段。”[29]
北约成员国对美国提出的“多边核力量”计划看法不一,其中联邦德国对“多边核力量”的关心程度远远超出了其他欧洲盟国。[30]当北约盟军最高司令诺斯塔德提出将北约变成“第四核国家”的建议以及美国国务卿赫脱提出多边核力量的草案时,尽管英、法都不怎么热情,但联邦德国却表示出了极大的兴趣。阿登纳在1961年11月1日的记者招待会上明确表示了支持态度。他说,关于欧洲原子武器的控制问题,必须在12月召开的北约理事会上讨论,他赞成由北约各国组成一个共同机构来控制盟国的核武器。国防部长施特劳斯在接受《法兰克福汇报》记者的采访时也表示,在北约组织原子武器装备的问题上,他与诺斯塔德的观点一致,对赫脱提出的建议也很有兴趣。
此后,联邦德国开始了为实现北约多边核力量计划而积极努力的进程。1961年4月中旬,阿登纳在赴美访问前夕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他希望美国总统继续进行将北约组织成为一个核力量的计划,并将此列为他必须促使美国总统注意的三个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当时,国际舆论普遍认为,建立北约核力量问题是阿登纳心中最重要的事情。
1963年1月14日,阿登纳与美国副国务卿及特使乔治·鲍尔(George Ball)在波恩举行了“特别积极的对话”。此次会谈的主题是创建一支联盟核力量,即在1962年12月份拿骚会议中提到的多边核力量(MLF)问题。其结果正如后来阿登纳所宣布的那样: “我们认为拿骚协定是朝着创建一支有效的北约多边核威慑力量前进的一大步。肯尼迪总统通过鲍尔副国务卿告诉了我们他的观点。我们决定为实现这些计划而合作。”[31]
在美国的支持下,联邦德国的努力初见成效。1963年5月,北约理事会渥太华会议提出建设“多边核力量”的具体计划。根据这一计划,就像联邦德国所希望的那样,北约组织的核舰只将以最快的速度建造,而且还可以由它的造船厂承建。特别重要的是,美国同意,可以向多边核力量提供的人员和对这种力量利用的份额应与财政贡献相一致。由于联邦德国答应承担建立多边核力量费用的35%~40%,这意味着,北约核舰队中将有35%~40%的舰艇由德国官兵驾驶。根据当时《纽约时报》所披露的数字,归联邦国防军指挥的用北极星导弹装备起来的水面舰只将达到十艘。[32]
1963年6月,肯尼迪对欧洲的访问在联邦德国受到了最热情的接待,联邦德国政府也是唯一一个对他明确表示支持MLF的欧洲政府。肯尼迪总统和阿登纳总理深入讨论了这一计划并同意努力推进这一“重要的工程”。在联邦德国政府的积极推动下,从1963年10月开始,由美国、英国、西德、意大利、比利时、希腊和土耳其七国代表组成军事和政治两个小组,分别在华盛顿和巴黎召开会议,具体研究“多边核力量”在军事和政治方面的问题。
一年后,即1964年6月,新的联邦德国总理路德维希·艾哈德(Ludwig Erhard)和美国总统林顿·约翰逊 (Lyndon Johnson)在一项共同声明中表示:“建议的多边核力量将是对大西洋军事和政治力量重要的补充,这一努力应该继续并在年底达成协议供签署。”[33]但在此之后,北约多边核力量在德国和美国都遇到了很多的问题,为了挽救处于危机中的谈判,联邦德国前外交官威廉·格雷韦 (Wilhelm Grewe)于1964 年10月前往美国就多边核力量问题与美国进行磋商。格雷韦提出:“如果别的国家仍然犹豫不决,必要时美国政府和德国政府是否应单独先行签订多边核力量条约,从而造成一个政治上的既定事实,以使它免受各种干扰,并刺激其他伙伴,即创造某种敦促它们参加签字的压力。”但是联邦德国的这一主张没有得到美国的积极回应,尽管鲍尔表示约翰逊“比肯尼迪更坚决地把多边核力量计划看作美国外交政策的牢固的组成部分”。格雷韦感到,他这次访问的效果明显地是消极的,美国对实现这项倡议的决心已大大减弱。[34]
1964年12月,虽然艾哈德和约翰逊政府表面上仍声称多边核力量计划是重要的“统一的工具”和“有效的军事力量”。但它们此时作出的声明却表示,要以“尽快”获得盟国的同意和最大化的参与,让它“更切实可行”。[35]
多边核力量的瓦解是必然的。“多边核力量遭致失败,归根结底,是由于西方三大国的态度。”当时英国和法国对多边核力量计划一点都不热心,英法都希望保留自己独立的核力量,法国和英国一开始就不赞成“核分享”,这个“核分享”的首要目的是要打消德国人受歧视的感觉。但英国和法国并不允许“德国染指核武器的扳机”。在英国和法国对多边核力量采取反对的立场时,美国的态度就成了多边核力量计划能否成功实现的关键。然而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美国国内对该计划表示厌倦和反对。首先是国会的反对,虽然有一部分参议员对MLF表达过某种形式的支持,但其他参议员,尤其是那些就这一问题写信给约翰逊总统的人,倾向于对这一力量的设想和特征作一次“全面彻底的审议”。其次是原子能联合委员会的反对,其成员长期以来对核力量以及德国的参与持怀疑态度,并反对任何对《麦克马洪法案》的改变。[36]此外,五角大楼乃是美国国内反对多边核力量的中心之一。在这里,人们首先关心的是尽可能完整地保持美国总统对所有西方核武器的唯一的控制权和指挥权,任何“多边化”都被看作是对这种垄断地位的削弱因而受到批判。
除了美国国内的这些反对外,1964年下半年世界政治形势的发展也不利于鼓励约翰逊总统就多边核力量问题采取积极的态度。由于深陷越南战争,约翰逊总统不希望与一直以来积极反对多边核力量计划的苏联在欧洲发生紧张对抗。后来,约翰逊总统在华盛顿发出了一项内部指示,最终吹灭了多边核力量的生命之灯。该指示要求美国政府的所有驻外代表,不得在这个领域起领导或推动作用,不得宣传美国的观点,而只能顺应盟国之间最大可能的一致,要给法国敞开一扇门,避免同法国代表进行公开的或私下的争吵。[37]他故意通过向《纽约时报》的记者透漏国家安全委员会备忘录而将这一指示公之于众。其具体内容是:美国的核共享政策将由四点基本原则决定,以下计划将不被支持:①英国和德国不接受的以及没有与法国事先讨论的计划;②被认为会反对欧洲经济和政治一体化的计划;③包括使用“压力战术”、与任何单一盟友建立“特殊安排”或为接受美国建议案强加“最后期限”的计划;④没有为任何盟友尤其是法国留下可以在任何时间加入的计划。[38]在联邦德国看来,由于约翰逊政府的这一指示,多边核力量方案已经处于垂死境地了。
1965年1月,根据约翰逊总统指示成立的由国防部前副部长罗斯韦尔·吉尔帕特里克主持的研究委员会建议:将防止核扩散居于优先地位,为了同苏联达成谅解,必要时可以牺牲“多边核力量计划”[39]。1965年7月的《外交》杂志上发表了美国裁军署负责人威廉·福斯特(William C.Foster)的一篇文章,论述了这项新政策的动机。在文章中福斯特陈述了不加限制地扩大有核国家范围会给美国带来的坏处和危险,即美国的安全将会受到影响;美国将不得不放弃世界范围内的卷入,否则很难使自己从一场核冲突中摆脱出来;特别是这将使美国失去核力量上的优势。他说:“我们不能忽视,如果大批的国家手中拥有核武器,就会大大破坏长期以来我们凭借自己的财政和经济手段与其他国家相比所拥有的实力优势。”[40]
多边核力量的失败对于联邦德国来说打击是沉重的。这个计划的夭折表明:德国外交政策想通过参加一支集体的北约核力量来补偿本国放弃发展核武器的承诺的一切努力都失败了。联邦德国通过多边核力量染指核武器的计划落空这一事实表明:第一,联邦德国希望通过间接的方式拥有或控制核武器;第二,外界对联邦德国参与控制核武器存在很强的戒备和反对,即联邦德国在染指核武器方面所受的外部限制非常强大。在此情况下,联邦德国在后来被迫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也是必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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