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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政府治理新机制及市场融合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尽管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然享有独立地位,但为了应对社会经济发展,法律成了政府推行某种政策的工具,政府借助法律公开介入现代法学认为政府不应该介入的领域,如公开参与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制定经济与社会政策等。以司法审判为中心的现代法治正在衰落,而以政府治理为核心的经济法的新的法律机制正在形成。在经济法领域,不论是市场规制、市场监管和宏观调控都是政府在主导法律的实施而非法院。

经济法:政府治理新机制及市场融合

现代法学理念要求法官法律适用中严格遵守形式逻辑,而福利国家的公共政策政治因素、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其判决需要考虑更多处在变化之中的外在因素,法律失去了独立的身份,被政治、经济和其他社会目标所分解。政治意识,经济发展,社会需求渗透到立法、司法和执法过程中,法律的变化已经不再只是法律内在的逻辑发展,或者是法律科学和法律实践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而是法律之外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因素相互博弈的综合反应。主导社会和经济发展,拥有政治资源的政府在法律主导权的博弈中无疑扮演着最重要且不可或缺的角色,并成为最大的赢家。与经济有关的法律也越来越重要,如公司法竞争法、财税法、消费者保护法、金融法、证券法等新法律迅速发展起来,现代法律理念和法律思维模式也随之发生变化。为了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自由主义和个人至上的理念被国家职能的扩大所影响,要求法律参与更多经济社会活动,关注更多的社会经济问题,社会公共利益被纳入法律保护的范畴,政府被赋予了更多的权力,甚至可以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干涉和牺牲个体自由和权利。西方法律传统以司法审判为中心的法治土壤,被人类社会经济社会发展的浪潮冲刷得日益稀薄,以行政治理为核心的法律制度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举足轻重。尽管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然享有独立地位,但为了应对社会经济发展,法律成了政府推行某种政策的工具,政府借助法律公开介入现代法学认为政府不应该介入的领域,如公开参与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制定经济与社会政策等。政府使用的很多资源和权力都由一系列新的法律所创造和支持。[40]行政立法权和行政裁决权在国家治理和经济社会生活中却越发重要,甚至影响着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以司法审判为中心的现代法治正在衰落,而以政府治理为核心的经济法的新的法律机制正在形成。在经济法领域,不论是市场规制、市场监管宏观调控都是政府在主导法律的实施而非法院。甚至法院在这些领域的作用也仅局限于传统民商法和行政法的司法审判,经济法庭在我国法院体系中被废除正是法院司法中心主义衰落最好的例证。但这不意味着不需要经济法庭,而是需要根据经济法的法益目标建立具有经济法特色的司法审判体系,如设立经济法公益诉讼庭受理经济活动过程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普通经济法案件,根据市场经济活动过程中对竞争秩序、金融秩序、网络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等重要经济领域的社会经济秩序的损害建立专门经济法庭,完善经济法的法治建设。(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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