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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规制法:经济法解构与社会融合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市场规制法的概述市场秩序法就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对不端市场行为依法进行规制或处罚,也称为市场规制法。市场规制法作为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法学界基本达成了共识。市场规制法主要针对违反市场规制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市场不端行为进行矫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确保经济活动的公平、效率和安全。

市场规制法:经济法解构与社会融合

(一)市场规制法的概述

市场秩序法就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对不端市场行为依法进行规制或处罚,也称为市场规制法。“规制”一词源于英语单词“regulation”或Reg⁃ulatory Constrain。[55]根据《布莱克法律辞典》的解释,“regulation”有三种意思:第一,依法的控制或制约行为;第二,公司章程;第三,行政机构(Ad⁃ministrative Agency)颁布的具有法律执行力的规则。[56]“regulation”究竟是“调控”“管制”还是“规制”,虽是一个语词的翻译问题,却可能影响整个经济法理论的构建。[57]管制往往被用来描述计划经济体制,规制往往被用来描述市场经济体制。[58]对于什么是规制,外国学者一般认为很难下一个准确的定义,甚至干脆定义为:由规制者实施的规范与制约(Wilcox and Sheph erd,1979年)。概括国内外很多学者的说法,一般可以认为规制是社会公共机构,即由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机构依据政府公共政策目标,对微观经济主体进行的一系列规范与制约活动,或对企业市场活动的介入。《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解释为:规制指的是政府为控制企业的价格、销售和生产决策而采取的各种行动。市场秩序法主要包括四类:一是以竞争法为基础的竞争秩序法,主要是以竞争政策为目标,对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垄断与不正当竞争行为加以限制,以促进公平竞争,如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二是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基础的消费秩序法。这类规制法主要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目标,维护公平的消费秩序,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市场行为进行规制,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是以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为目标的生产秩序法。这类市场规制法主要是以维持生产秩序为目标,对破坏生产秩序中的不法市场行为进行规制,维持稳定的生产秩序,如产品质量法、产品标准法等。四是以维护经济活动中的社会公共利益,协调平衡社会整体利益为目的社会规制法。一般的社会公共秩序行政法进行调整,经济法的根本任务就是保护在经济活动过程中的社会公共秩序,广义上包括竞争秩序、消费秩序和生产秩序,狭义上仅指除竞争秩序、消费秩序和生产秩序之外的其他公共秩序。如金融秩序、投资秩序、流通秩序等影响经济秩序公平、效益和安全的公共秩序。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协调平衡社会整体利益为己任的“社会本位”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核心价值,社会规制法是关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种法律规范、道德规范与社会规约,作为经济法的基本法对所有市场行为都具有适用性,如产品召回法、企业社会责任、环境保护法等。

(二)市场规制法的价值目标(www.xing528.com)

市场规制法是为矫正市场失灵,运用公共权力调整社会经济生活,对市场主体的相关市场行为进行消极制约,以维护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市场规制法作为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法学界基本达成了共识。把市场规制法的价值界定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这一价值内涵了公平、自由、效率和安全等目标。[59]市场规制法宗旨主要是为了维护竞争秩序、消费秩序、生产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防止经营者采取违法行为破坏竞争秩序和生产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扰坏社会公共秩序。市场规制法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利于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引导、规范和禁止,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弥补市场自治秩序的缺陷和局限性。既防止市场主体滥用权利,也为政府对市场进行规制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也起到规范政府行为的作用。我国目前市场规制立法必须同时兼顾两个方面的基本点:一方面,要规范市场行为和克服市场失灵,强化市场配置资源机制;另一方面,要规范政府行为和规制政府失灵,防止政府在市场规制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政和有悖于市场经济规律的政府行为。

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的经济活动过程中,正常的竞争秩序、消费秩序、生产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由民商法调整,但市场规制法对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有指引和规范的作用,任何经济活动都必须遵守市场规制法和民商法。市场规制法主要针对违反市场规制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市场不端行为进行矫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确保经济活动的公平、效率和安全。我国现行的市场规制法还不完善,价格竞争是最重要的市场竞争机制,但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对价格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甚至废除了在我国层出不穷的低价倾销的相关规定。《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行业垄断缺乏执行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价格法》等经济法责任体系有待完善,违法成本过低,维权成本过高,执法力度不够,导致虚假广告、假冒伪劣商品、有毒有害食品、商品囤积行为等问题的出现。竞争和消费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动力,对安全生产、公平竞争及消费者权益等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才能降低交易成本,确保资源配置的公平、效率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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