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模式是由美国著名的课程理论专家和生物学家施瓦布提出的。实践模式也是因对目标模式批判而提出的,同时又是在具体的教育实践活动背景中提出的。施瓦布曾与布鲁纳等教育家一道领导了美国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新课程运动”。实践模式在课程领域有着重要的影响,被认为是课程“范式”的转换。[14]
施瓦布认为课程是由教师、学生、教材、环境四个要素构成的,这四个要素间持续的相互作用构成实践性课程的基本内容。[15]施瓦布实践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强调课程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学生的“实践兴趣”,教师和学生是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和相互作用的主体,课程是相互作用的有机“生态系统”。(2)教师和学生是课程的主体和创造者,其中学生是课程的核心,教材虽然是课程的组成部分,但是只有在满足学生特定的学习需要的时候才具有教育的意义。(3)强调课程开发的过程与结果、目标与手段的连续统一。施瓦布认为,脱离具体实践情境的抽象结果是没有意义的,真正有意义的结果是在适应实际的兴趣、需要和问题的过程中实现的,是内在于过程之中的。(4)强调课程环境是课程相互作用的一部分。“课程环境是由除教师、学生、教材之外的物质的、心理的、社会的、文化的因素构成的,它直接参与到课程相互作用的系统中。”[16](5)强调用课程审议的方法来解决课程开发问题。课程审议是指课程相关主体对不同对象进行各自教育立场的权衡以做出课程选择的过程。施瓦布提出要以学校为基础成立包括校长、社区代表、教师、学生、教材专家、课程专家、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等组成的课程集体对课程问题进行审议,通过审议形成一个学校共同体。集体参与课程审议不仅是做出合理行动决定所必需的,而且是参与者彼此互动、相互启发的教育过程。[17]
实践模式的主要优点有:(1)充分关注每个个体在具体环境中的实践问题,凸显了课程开发和课程实施过程的人性化。(2)强调用课程审议方法,能够调和课程开发过程中的多方公共教育立场,促使多方合作,丰富了课程开发与实施主体的多元化。(3)关注了课程开发和实施过程中的实践性问题,增加了课程实施的效度和合理性。(www.xing528.com)
实践模式对学校校本课程开发具有较多的影响,许多创见深刻地影响了今天的校本课程开发实践,当然也存在一些不足:(1)实践模式所采用的课程审议方式在实际运用中存在困难,多方主体的立场冲突和矛盾,解决起来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往往导致课程开发效率低下。(2)过于关注和强调课程环境的特殊性,就必然会忽略一般意义的、规律性的课程开发实践原理,会导致走向相对主义。(3)过于关注课程的实践价值,忽视了课程开发的理论价值,也忽视了课程的教育预期性,无法较好调和理想与现实的二元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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