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上文对校本课程建设管理的认识,笔者认为推进学校课程建设的终极目标无疑是促进学生更好地发展,为学生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发展可能。然而从课程建设管理的本体来看,其目标是为了提升学校课程开发的质量,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学校的课程实践。由此,在推进校本课程建设管理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有规划。学校校本课程建设不是随意性行为,不是一时脑热的冲动性举措,而是一个系统的行为过程。为此,课程管理就要规范课程建设的过程,第一步是制定课程规划。
(2)有目标。有目标也可以称为有愿景,指学校进行课程建设过程中要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既然推进学校课程建设是过程行为,那么必然要设定阶段性目标和终结性目标。
(3)有内容。校本课程建设不能停留在规划及愿景的层面,需要通过具体的载体来呈现,这样的载体必须是真实的、可行的、符合学生发展需要的、符合教育教学活动规律的。
(4)有组织。校本课程建设不只是校长的行为,也不只是个别教师的行为,而是学校的整体性行为,是需要通过多元化的组织形式来具体推进和落实的。这里的组织包含管理推进的组织和课程开发实践的教师协作共同体等。(www.xing528.com)
(5)有指导。校本课程建设是复杂的教育实践,复杂性不仅体现在实践行动的过程中,也包含了课程本身的复杂性。因此要充分整合多方教育资源来指导学校的课程建设实践。
(6)有课时。虽然从广义的校本课程意义上来说,潜在的校本课程也是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显性课程表征才是主体,为此开发的课程终究需要在课堂中来落实。为此,需要为校本课程的课堂实践提供一定的课时保障,否则就会使之成为方案上的校本课程建设,意义就不大了。
(7)人人有去处。人人有去处是指每位学生都有课程可以选择和学习。因此,在校本课程建设中绝不能针对一部分学生需要进行课程开发,也不能针对个别群体进行课程开发,而应指向全体学生,凸显出不同学生的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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