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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课程发展历史及实践探索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校本课程在我国研究和发展的历史并不长,在国外也是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才开始的。校本课程一词的出现源于人们对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课程发展趋势的反思。这逐渐形成了一股世界潮流,这股潮流被称为“校本课程运动”。这开启了我国较为系统地研究校本课程的历史。可以说,从目前来看,校本课程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校本课程发展历史及实践探索

校本课程在我国研究和发展的历史并不长,在国外也是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才开始的。校本课程一词的出现源于人们对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课程发展趋势的反思。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等一些国家遴选了一批专家学者集中编写课程教材,而学校教师则几乎完全被排斥在圈子之外。专家学者编制出一系列体现他们“意图”的课程,学校教师实施他们自己没有参加编制的课程,外界的评价人员或督导人员承担课程的评价工作。在这种情境下,课程编制者(专家学者)、课程实施者(学校教师)和课程评价者(评价人员或督导人员)之间的脱节现象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弊端暴露无遗。在以后的20多年中,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英国等许多国家的政府曾经先后把全部或部分课程编制权下放到基层学校,学校教师在课程编制方面有了许多的自主权。这逐渐形成了一股世界潮流,这股潮流被称为“校本课程运动”。

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校本课程开发的实验研究。1996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规定:学校应该“合理设置本学校的任选课和活动课”,这一部分占周总课时的20%~25%。这开启了我国部分课程决策权下放到学校的序幕。1999年6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第二部分第14条指出:“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结构、内容,建立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试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由此我国开始构建“三级课程体系”。2000年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制定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规定:地方和学校安排的选修课占周课时累计数的10.8%~18.6%,同时学校还需要开发“综合实践活动”(占8.8%)课程。伴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步伐,一系列举措在轰轰烈烈的造势运动中被推动,而开展校本课程建设及进行学校课程管理就是其中之一。2001年6月教育部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明确指出:“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学校在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同时,应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具体情况,结合本校的传统和优势、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开发或选用适合本校的课程。”这开启了我国较为系统地研究校本课程的历史。(www.xing528.com)

在理论研究层面上,形成了以南京师范大学的郝京华教授,北京师范大学的徐玉珍教授,华东师范大学的崔允漷教授、吴刚平教授,西南大学的靳玉乐教授等专家为核心的研究团体;在实践研究层面上,全国有许多中小学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如东北师大附中、无锡高级实验中学、上海打虎山路小学等。同时,也形成了专家团队与基层学校有效合作的机制。可以说,从目前来看,校本课程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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