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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福建新移民:多发及方法、途径、收费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组织“黄金冒险号”非常规移民活动的“蛇头”郑CP,则住在遥远的美国纽约。由于这种活动都是私下里悄悄、很隐蔽地进行,所以,除了非常规移民的当事人和大、小“蛇头”,其他人是难以知情的。早期“蛇头”组织的非常规移民,都是用走国际航线的货轮夹带或专门运载,经过长途海上航行而进行的。

海外福建新移民:多发及方法、途径、收费

1. “蛇头”与人口偷运的出现

20世纪80年代非常规移民刚出现时,那些参与者都是在其国外亲属的帮助下,独自或两三人结伴同行,采用各种办法零星、分散地潜入目的国的。之后,其中有些人由于所在国政府对非常规移民的特赦政策,或者通过与获得当地国籍及长期居留证(如美国的“绿卡”)的人结婚,或者申请庇护等办法拿到绿卡,有些人还在其所在国,如美国等发达国家入了籍。这些前赴者不仅成功进行了非常规移民,而且还获得当时人人羡慕的美国绿卡,甚至公民身份,随后又有源源流入的在那时属于珍稀和值钱的大笔美元。他们所取得的这一切成果,必然会刺激众多的乡亲、宗亲和亲戚、朋友,从而激励更多的人成为其后继者。这些人都随之蜂拥而上,纷纷加入非常规移民的行列中,使那里的海外移民链变得越来越长,出国人数也逐渐庞大了起来。

随着非常规移民活动的蔓延和扩大,另外的一些人则从中看到了商机,认为这种不断增多的非常规移民人数,已经形成一种不小的市场需求,是一个可以从中赚钱发大财的好机会。因此,这些人也开始冒险一搏,把人们私下里悄悄进行的非常规移民产业化。他们拉拢一些同伙组成专业性的集团,开展海外非常规移民的一条龙服务:走海路就安排从出国到入境的全程载运,走陆路则沿途都有人一站站地引领接送,并且安排好了食宿,有的甚至在到达目的地后帮其安排了工作,从而产生了人口偷运活动的组织和操控者,这些人被人们统称为大、小“蛇头”。在纽约被称为“P姐”的大“蛇头”郑CP,起初只是小打小闹地帮助亲戚、朋友和同乡,少量地向美国进行一些非常规移民活动。她曾因企图把3个长乐人从加拿大多伦多偷偷地带入美国,而遭到美国警方的逮捕和关押。出狱后她又继续从事这一行当,并且逐步发展成为纽约华人社会众所周知的大“蛇头”,以至酿成曾经轰动一时的“黄金冒险号惨案”。

那些专门从事人口偷运活动的违法犯罪集团虽然人数不多,可他们却是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活动能量比较大。其中既有少量为首的、藏在幕后进行组织操控的大“蛇头”,也有在大“蛇头”和那些有非常规移民意向者之间进行牵线搭桥、联络彼此的小“蛇头”。还有在运送非常规移民线路上每个中转站的带路人,以及这些中转站的经营和接待者等。那些大“蛇头”都隐藏得比较深,想要进行非常规移民的人往往要通过小“蛇头”多重的中介关系,才能私下里和他们接上线。即使是那些已经身在国外的非常规移民,也基本上未曾和他们直接接触过,不识大“蛇头”的庐山真面目。而且,这些大“蛇头”一般身在外地,甚至国外,如造成非常规移民在加勒比海溺亡惨案的陈姓“蛇头”,就住在省会福州的市区内。组织“黄金冒险号”非常规移民活动的“蛇头”郑CP,则住在遥远的美国纽约。他们都是通过电话等手段远程遥控,让手下的那些小“蛇头”出面,组织和运送一批批非常规移民,在后台操纵着每一次的人口偷运活动。由于这种活动都是私下里悄悄、很隐蔽地进行,所以,除了非常规移民的当事人和大、小“蛇头”,其他人是难以知情的。在这种情形下,公安边防部门想要事先得到有关的线索,了解掌握这种活动的进展情况是比较困难的。20世纪90年代以后,福建公安边防部门加大打击力度,使这种活动更具地下性和隐蔽性。所以,虽然他们从事着这种违法的勾当,其中一些人还犯下其他的罪行,但是,那些“蛇头”,尤其是大“蛇头”却往往不易被发现,一般是难以被公安边防部门捕获的。

这些“蛇头”在收取一笔很大的款项后,就会联系一艘航行国际线路,并且愿意夹带非常规移民的货轮,或者租用甚至自己购买一艘轮船,直接把那些非常规移民运送到目的国。有的则是轮流使用飞机、火车汽车或短程船舶交通工具,通过一站一站地接送,让那些非常规移民海、陆、空并用,辗转多个国家后最终到达目的国。由于这些“蛇头”会使用各种手段,通过许多途径把非常规移民成批地运送到目的国,他们的操作专业化、集团化,组织进行这种活动时熟悉门路,成功率也比较高,所以,后来人们进行非常规移民时,就基本不再出现个人私自行动的情况。那些想要向外进行非常规移民的人,都会把事情交由“蛇头”包办,在他们的引领下实现自己的“美国梦”。从此,非常规移民活动也从少部分人私自、零散的个别性行为,发展成为由大“蛇头”遥控指挥,许多人一起参与的团体性人口偷运,呈现出一种有组织和大规模的发展态势,从而助长了福建各地向海外的非常规移民活动之风。

2. 非常规移民的方法和途径

“蛇头”操作非常规移民活动的方法,是随着情况的变化而有所改变的。早期“蛇头”组织的非常规移民,都是用走国际航线的货轮夹带或专门运载,经过长途海上航行而进行的。首先,“蛇头”会让那些参加的人都集中到一个地方,然后用车把他们载到海边的偏僻处藏匿起来。接着又用一条小船,把那些人运到停在大海中等待的货轮上,由这艘大船把他们运送到目的国。由于前往美国的航程遥远,那些利用货轮进行运送的非常规移民,有时要在汪洋大海中漂泊数十天,甚至上百天之久。据后来在美国纽约出事的“黄金冒险号”乘客、福州连江县亭江镇东街村人陈ZC说,他们的船并不是横穿太平洋直达美国,而是远程绕道前往非洲,然后跨越大西洋到达美国的。轮船行驶到肯尼亚的一个外岛时发生了意外,“蛇头”只好购买另一艘老旧的轮船,重新命名为“黄金冒险号”,让他们换船后继续向美国前行,整个航程也因此多达127天。

在茫茫海洋中长时间乘坐轮船,往往会使人感到无聊和疲惫。尤其是那些会晕船呕吐的人,长达几十天的海上颠簸,更会使他们感到时间的漫长,在心理和生理上感到煎熬、难过。而且,“蛇头”为了防止航程中被人发现,确保海上长时间偷运的安全,都要让那些非常规移民藏匿在货轮的底舱里,甚至把他们关在几乎是密封的集装箱货柜中,让数十甚至上百人挨挤在一起。在长达几十天,甚至数月的航行时间里,必然会致使里面的空气混浊污秽,生存条件十分恶劣。此外,那些被置于货舱里的非常规移民还要忍耐轮船发动机噪音和散热烘烤。另一方面,“蛇头”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都会尽量地节省成本开支,造成船上所需食物和饮水等生活物资的采购量不足,致使他们在漫长的航程中,每天都只能吃到有限的食物,喝上少量的几口水,一直处于缺水少吃的饥渴状态。还有,船上一些女性还会遭到“蛇头”的人身侵犯。所以,他们在乘船进行非常规移民的过程中,船上的生活是过得很辛苦的。更为严重的是汪洋大海里波涛汹涌、风险莫测,人们长时间地进行路途遥远的海上航行,往往会具有一些难以料想的危险性。下述几起非常规移民溺亡的惨案,就是其中暴露出来的冰山一角。

在2014年4月27日的“长乐论坛”上,有一篇驻华盛顿记者赵广俊先生的标题为《从福建村姑到“偷渡皇后”,蛇头“大姐P”覆灭记》的文章,记载了一名30岁的陈姓女子,在审判郑CP的法庭上,声泪俱下地讲述了他们在轮船上所遭受的非人待遇:她是向“蛇头”交付4.5万美元后,在1997年乘船到美国的。途中曾在南美洲一些小国的港口停留,在两个月的海上颠簸中,她没有洗过澡,也没有换过衣服,每天只能进两次食物和喝少量的水。当时船上载了200多人,大约有40名女性。为了等待进入美国海域的时机,“蛇头”曾让他们在南美洲的一个港口登陆。在那里一个男性的“蛇头”占有了她。由于“蛇头”经常更换女乘客,她不依从并进行反抗,险些被“蛇头”卖到当地的妓院。为了逃脱“蛇头”对她的纠缠,她在逃跑时不幸摔断了腿。

据另外一位非常规移民回忆,虽然他们之中也有人自带一些日用品和食品,但在出发时“蛇头”把这些东西都搜走了,然后在船上以特高的价格向他们售卖食品和水:一包方便面要价15美元,一小瓶淡水也要15美元。如果他们有不满或反抗,就会招致“蛇头”的一顿毒打。

从这两个人的讲述中,我们可以真实和具体地了解到,“蛇头”用货轮进行非常规移民活动时,他们所遭受的种种非人待遇。由于早期这种让人们乘用货轮漂洋过海进行非常规移民的方法,在实施的过程中所需的时间很漫长,船上的生活又很辛苦、疲累,并且风险也比较大,所以,后来“蛇头”很少再这样操作,而是改用另外一些比较快捷和舒适的方法把那些非常规移民带到目的国。据一个被抓获的“蛇头”说,他们进行非常规移民活动的方法有十多种,但是,比较常用的除了上述的船运,主要还有下列3种。

“蛇头”所采用的第一种方法,就是让那些非常规移民用真护照签证出国,先绕道到第三国,然后再用假护照进入目的国,到机场和码头闯关碰运气。2007年福州边防支队侦破的“5·18”特大非常规移民案件,就是由“蛇头”通过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安排那些非常规移民从北京出境,然后采取转道第三国的方法入境他国。2008年,在和福州相邻的莆田,公安部门曾缴获了28本从美国寄回来的假护照。在美国佐治亚州东北角一个小镇开中餐馆的郑女士,就是用这种方法进入美国的。1993年,当时29岁的她花了3万美元,从“蛇头”那里买了一本假护照和一张机票,乘飞机抵达纽约并成功地入了境。3年后,郑女士成为美国合法公民,她的丈夫也获准前往团聚。以后,她在老家的女儿,还有公公、婆婆也先后拿到签证,全都合法移民到美国。加上他俩后来在美国生的一儿一女,现在他们一家七口都生活在美国。1996年,要去意大利的莆田涵江人关GQ是先乘飞机到香港,再飞到俄罗斯,然后又飞回香港。后来再从香港飞到泰国曼谷—柬埔寨—越南—巴基斯坦—保加利亚,从那里乘火车到了希腊。最后拿着“蛇头”给的一本日本护照,乘旅游船到达意大利。他在路上总共用了30天的时间,先后经过了9个国家和地区。由于这种方法相较于乘船而言,不会使人觉得那么艰辛和疲累,途中的风险也比较小,早期有不少人采用它进行了非常规移民。(www.xing528.com)

第二种方法是用真实护照合法入境,但在签证批准的停留期满后滞留下来。这些人都是以旅游、探亲、商务考察等名义申请签证的,然后持护照乘飞机直接入境,在签证批准的时间到期后隐匿下来继续打黑工,成为一些不能公开身份的隐身人,如在1985年以前的西欧各国,包括中国人在内的一些外国人,就是凭着家人或者亲戚朋友寄来的邀请信,申请办理了护照和签证后,合法进入目的国的。可是,之后西欧各国的移民部门发现,那些持短期签证入境的外国人并没有全都如期回国去。由于这样的事情屡屡发生,西欧等西方各国开始严格控制对这些国家的签证。导致在后来较长的一段时间里,被西方各国视为非常规移民多发地的福建,居民都很难从美国、日本等国家申请到入境签证。因此,这种方法就越来越少被采用了。

第三种方法是先持真实护照辗转多个国家,到达目的国边上的国家后,越过边境偷偷地潜入。具体的做法是让那些非常规移民乘坐飞机、汽车或小汽轮,有时也加上一些短途的步行,一路上多次转换交通工具向目的国进发。“蛇头”也是以旅游或商务考察等名义,为他们办理了护照和签证。然后派人带领这些手持合法证件的人,搭乘飞机进入泰国或其他一些国家,再乘坐各种海、陆、空交通工具,多次辗转好几个国家。最后在紧邻目的国的国家停留下来,带着他们利用夜色的掩护寻找一个偏僻的无人之处,偷越边境悄悄地进入该国。那些要去美国的非常规移民,一般是先前往其邻国墨西哥,还有少量人经另一邻国加拿大入境。而去西欧的则是先到俄罗斯和东欧一些国家,然后从陆路悄然越境而入。也有人乘船从一些前南斯拉夫国家,渡过亚得里海到达意大利。以后各地的非常规移民,有许多是采用这种办法进行的。

长汀县接受我们访谈的黎HG先生,是在1999年11月办好护照和商务签证后去意大利的,但他的签证是办到其邻国南斯拉夫。在乘飞机到首都贝尔格莱德后,他被“蛇头”带着换了两个地方,在那里相继住了34天。再乘车到当时还没有从南斯拉夫分立建国的黑山,在那里又等了17天。接着“蛇头”在晚上用车把他和其他人送到码头,再用小快艇把他们送过亚得里亚海,到意大利南部的一个地方上岸。而长汀县最早去意大利的黎HC等4人,虽然也办理了商务考察的护照和签证,但去意大利所用的时间更长。他们在1992年春节后,由“蛇头”带着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完成长汀—北京—满洲里—莫斯科这段路程。他们在莫斯科停留了一段时间,再乘车或走路爬山到保加利亚—捷克斯洛伐克(注:当时该国还没有分裂成捷克和斯洛伐克两个国家) —匈牙利,花了几个月时间才到达意大利的佛罗伦萨

到意大利之外其他西欧国家的非常规移民,也都是经过俄罗斯和一些东欧国家辗转入境的。据一位长乐鹤上镇湖尾村的海外新移民说,因为有个朋友在西班牙,所以他在1990年交了9万多元人民币,通过非常规途径也随之去了西班牙。他是先办理护照飞到当时对中国免签证的匈牙利,然后途经捷克斯洛伐克—德国—荷兰—法国,最后才进入西班牙,到达目的地马德里的,在路上共用了20多天的时间。之后,他把5位兄弟、3位姐妹,还有外甥、堂兄弟等30多人也引领去了西班牙。而2001年去英国的霞浦县北礵村村民姜Q,也是在“蛇头”的带领下先到俄罗斯,再到乌克兰,然后又经过斯洛伐克—捷克—德国—荷兰—比利时—法国,一共经过了8个国家,最后才乘坐渡轮到达终点站英国。

3. 非常规移民的巨额收费

那些想要向国外进行非常规移民的人,都要向“蛇头”交付一笔数额巨大的费用。在20世纪80年代这种活动刚开始时,“蛇头”所收取的费用是1.8万美元。而当年美元与人民币的比值是1 : 9左右,折算起来超过16万元人民币。对普通的老百姓而言,这是一笔相当巨大的付出。因为在福建政府部门工作的大学本科毕业生,1985年每个月的工资也只有58元左右。1986年国家工资改革后,也只提高到80多元。而普通工人的工资则更少,从当学徒工时的18元开始,到3年后转正为正式工人,每个月的工资也只有38元左右。以后,由于各国的防范措施日渐严密,进行这种活动的风险越来越高,所需的成本也随之增加了。加上参与人员的增多和物价的上涨,使得“蛇头”的要价也水涨船高。在有不少人非常规移民到美国的马尾区亭江镇,一位老伯2004年3月向笔者介绍,20年前一个人要交给“蛇头”1.6万美元,10年前大概是3.7万美元,五六年前已经涨到5万美元,到2004年就要6万美元了,折合人民币高达50多万元。在地理上与亭江镇相连的连江县琯头镇,2009年12月我们去田野调查时,据镇侨联副主席王XF说,当时那里的收费也是50多万元人民币。把这种收费具体到一些个人身上,上述那位在审判郑CP法庭上作证的陈姓女子,1997 年去美国时向“蛇头”交了4.5万美元。因为杀人而被美国法院判刑235年的陈MD,是2004年刚过16岁生日时从长乐出去的,当时他所交的费用是7万多美元,折合人民币多达60多万元。

到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如西欧一些国家收费都会比较少,1996年莆田涵江区的关GQ去意大利时,向“蛇头”交了12万元的人民币。同样去意大利的明溪县和长汀县新移民,可能是由不同的“蛇头”带路,所收的费用更低。长汀县第一批去意大利的黎HC等4人,1992年出国时要交6至7万元人民币。1995年明溪的连PW交了7万多元人民币。这两个县向意大利的移民都在同一条移民链上,所以“蛇头”的收费差不多。长乐鹤上镇湖尾村的一位村民,1990年去西班牙时花了9万多元。而21世纪初去英国的,一般要花费20多万元人民币。2001年霞浦县北礵村的姜Q去英国时,就付出了21万元人民币。同村的张SY去爱尔兰时,因为想进难民营要多交2万元,她总共被收了23万元人民币。

去日本的收费会比英国少。据长乐区航城街道洋屿村文书林HL介绍,该村去日本的人在1987至1989年比较多,当时的收费是10万多元人民币。2002年7月8日,被福州市中级法院判刑的福清“蛇头”林ZJ,曾先后4次组织400余人非常规移民去日本。他所收取的费用共计4 000万元人民币,平均每人的价码是10万元。因为去日本的路程比较近,所以收取的费用也相对会比较低。同是涵江区的陈BH和陈ZM两人,1997年去阿根廷时每人交了12万元人民币。而他们的老乡林ZF在2000年去阿根廷时,就已经涨价到14万元人民币。可能是到阿根廷的距离遥远,要经过两三次转飞机才能抵达的原因。

当时要交这样一笔数额巨大的收费,对那些想要出国的人来说,不论是绝大多数来自乡村的农民,还是少量领取国家薪水的工作人员和工人,都是一笔相当巨大的经济负担。为了筹措这笔巨额的款项,他们不仅要倾尽自家所有的积蓄,而且还要向众多的亲戚朋友伸手借贷。尤其是那些先期非常规移民成功,并且已经还清欠债的人,更是他们借钱时首先考虑的对象。还有一些想要非常规移民的人迫于无奈,只能向那些高利贷经营者借款。闻名美国纽约唐人街的“蛇头”郑CP,向那些急需借款者收取了高达30%的利息。一名叫“阿虎”的福清人,1999年11月去荷兰时,所交的费用是15万元人民币。可是他所借的是高利贷,虽然借出来是15万,以后他却要还25万,而且要分3年还清,前两年各还10万,第三年再还5万。 所以,那些想要非常规移民的人都是通过各种渠道七拼八凑地多方借贷,才能向“蛇头”交付这笔数额很大的费用,他们也因此都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

“蛇头”向那些非常规移民收取的费用,刚开始时是先收齐再行动,要在钱到手后才把他们带到目的国。可是后来由于发生了一些意外的情况,如半途被中国或外国警方抓获遣回,致使非常规移民没有成功;甚至还会因为各种意外的情况,致使一些人身亡在非常规移民的路途中。所以,以后双方就改变了付款的时间和方式,约定要等那些非常规移民成功到达目的国,用“蛇头”提供的电话向国内报平安后,家里人才会向“蛇头”支付费用。我们在长汀县采访的那位黎HG先生,就是在乘船从黑山到达意大利后,“蛇头”拿出电话让他通知家里人交付8.5万元费用的。上文提到的陈MD交付的7万多美元收费,则是按照长乐当时的规矩,由其父母首付几千元,在事成之后,他所欠下的那些数额更多的费用,就由其在美国的姐姐和亲戚一起帮忙凑齐交付。所以,陈MD到美国后就要努力打工,争取尽快还清所欠的大笔债务。也有一些人短时间内筹集不到几十万元的资金,就商定由“蛇头”先垫付这笔收费。在他们成功到达目的国,并且自己在当地找到工作,或者到“蛇头”安排的地方做工后,就用他们每个月的薪资收入,逐步偿还自己所欠的费用。他们一般要用3年或5年的时间才能全部还清。在这期间,他们不仅每个月做工所得的薪金都要被“蛇头”派人领走,而且还会被“蛇头”手下的人监管着,在偿还欠债前他们都是没有人身自由的。

因为非常规移民而欠下的这笔巨额债务,成为许多人难以承受的巨大经济负担,也因此在国内外引起一些与此相关的恶性案件。1994年8月1日,美国纽约有个叫高LP的长乐籍非常规移民,因为欠“蛇头”3.8万美元的收费没有如期还清,就在一所公寓里被“蛇头”派人绑架。到第二天警方发现时,她已被人轮奸后用电线勒死。1997年3月20日,福州发生一起绑架儿童的案件。警方破案后得知,因犯罪嫌疑人的内弟非常规移民到日本后,无力交付25万元的收费而被“蛇头”关押起来当人质,并催逼他在国内的亲属赶紧还款,否则将有下一步更厉害的动作。于是犯罪嫌疑人迫于无奈铤而走险,企图通过绑架儿童勒索巨款,替其内弟还清这笔巨额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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