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国家和各民族由于社会环境、生活条件和饮食习惯的不同,发生食物中毒情况也有所差别。就一个国家而言,每年食物中毒发生的情况亦有差异。
根据中国卫生部公布的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信息,2003年卫生部共收到全国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379 起,12 876 人中毒,323 人死亡。[4]食物中毒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食品加工和保存不当。不正确的食品加工或保存方式导致食物被蜡样芽孢杆菌、副溶血性弧菌等致病性微生物污染,包括食品未加热到一定的温度和时间,某些食物中的致病因素未被彻底灭活等是导致食物中毒的常见原因。二是有些消费者缺乏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知识和鉴别有毒动植物的能力,自我保护意识较弱。2003年,因误食或食用毒蕈、河豚、蟾蜍等有毒动植物引起的中毒与2002年相比增长幅度明显,特别是毒蕈引起的中毒,全年共报告毒蕈中毒32 起,315 人中毒,63 人死亡,为中毒致死原因的第二位。三是投毒或误食化学性有毒物质。2003年因投毒导致的中毒事件起数与往年相比明显增多,是引起中毒死亡的最主要原因。投毒的物质主要是剧毒急性鼠药(大多数为毒鼠强),高居中毒致死原因的第一位。2003年中国共报告重大剧毒鼠药中毒75 起,1316 人中毒,121 人死亡,病死率为9.2%。四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能力薄弱。
2005年,中国卫生部共收到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报告256 起,中毒9021 人,死亡235 人,涉及100 人以上的食物中毒18起;与2004年相比,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减少35.5%,中毒人数减少38.2%,死亡人数减少16.7%。[5](www.xing528.com)
2005年中国各地上报的食物中毒事件中,微生物性食物中毒的中毒人数最多,占总数的43.0%,主要是由于食用了受细菌污染的食品而引起,与食品加工、销售、保存等环节卫生条件差,群众食品卫生意识淡薄等密切相关。化学性食物中毒报告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分别占总数的32.8%和45.1%;集体食堂中毒人数最多,占总人数的38.8%;家庭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分别占总数的48.0%和85.5%,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家庭,成为发生食物中毒的高危场所。家庭食物中毒发生原因复杂,包括误食有毒动植物、食物加工不当、食品污染、投毒等;在农村地区,医疗救治条件有限,救治不及时,病死率也较高。学校2005年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中,微生物性食物中毒的中毒人数最多,占学校食物中毒人数的34.2%;化学性和有毒动植物性食物中毒的死亡人数各占总死亡人数的50.0%,以剧毒鼠药、农药、亚硝酸盐中毒为主;中毒的主要原因包括投毒、误食、有毒化学物质管理不严格。学校集体食堂发生中毒的原因主要是食堂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卫生知识、操作不规范,学校卫生设施不健全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