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用于毒杀的毒物大体分为四类。
第一类毒物是具有强腐蚀性的酸或碱。如果吞服这类毒物,会导致嘴部分灼伤或腹部穿孔。这类物品还经常被用来毁尸灭迹。
第二类毒物能够影响血液内的氧气传输,导致窒息死亡。主要是一氧化碳和氰化物。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臭无味的气体,人体的血红蛋白与它具有极强的亲和力,人体吸收一氧化碳的速度要比吸收氧气的速度快300 倍。当体内充满一氧化碳而缺少氧气的时候,人就会出现窒息。氰化物(包括氢氰酸)很少被用来进行大规模的谋杀,但在1979年,在圭亚那发生的琼斯教派的集体自杀中,教派成员就是服用或者被迫服用了含有氰化物的饮料而死亡的。
第三类毒物是内吸收的毒药。这些毒药一旦被身体吸收,造成对肝脏、肾脏、神经和循环系统的伤害。用砷(砒霜)下毒一直是谋杀者选用的毒物,其次是锑、汞以及士的宁、吗啡等植物毒素或生物碱。芝加哥的一位外科医生托马斯·尼尔·克利墨(Thomas Neill Cream)在1881年被判定用士的宁谋杀他的情人的丈夫。10年后,重获自由的他搬到了伦敦,在那里他在给妓女开的药物中掺入了士的宁。在毒杀了四个人之后,他招摇的个性引起了警察的注意,最终被判处死刑。(www.xing528.com)
第四类毒物是那些不留痕迹的物品。如蓖麻毒素等生物毒素。1978年,一个住在伦敦的从保加利亚来的流亡者——乔治·马尔科夫,在排队等待公共汽车的时候,被人用一只刺针把一个大头针头大小的金属丸刺到他的腿中,之后发病死亡。直到今天,人们也没有找到凶手。从此利用生物毒素谋杀闻名于世。
此外,用动物毒进行谋杀在历史上起的作用不大。南美的一些原始部落,在敌人熟睡时进行袭击,把当地一种蛇的毒牙刺入或刺穿他们的舌头,将其杀死。在萨摩亚(Samoa)要除掉令人不快的人,通常的做法是,给他们的睡垫中放入[1]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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