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危机防治行政法律原则是指体现在社会危机防治行政法律之中,指导并规范社会矛盾、纠纷的检测、预防、化解。社会危机防治行政作为整个行政法治体系中的组成部分,同样应当受到一些重要的法律原则支配,只有这样才能既坚持自身的特殊性,又保持社会危机防治行政制度体系内部精神上的统一和规范之间的协调。
社会危机防治行政是政府危机管理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应急行政共同构成政府危机管理体系。政府危机管理虽然包含危机防治行政,但无论是理论上对政府危机管理体系研究和设计,还是实践中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无不将工作的重心和关注的视角投向政府应急行政,这不仅是因为突发事件的严峻性和灾难性使得突发事件的应对成为需要全力以赴的客观现实,而且对于常态下社会危机的预防、社会隐患因素的排查和化解,长期以来不认为是专业的行政工作,所以当前的政府危机管理,主要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准备迎战工作,即重视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而对忽视置于危机管理的更前端和更基础的社会矛盾的控制、分析、化解及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的社会矛盾观测和善后处理效果的评价。当前从行政工作来看,在思想理念上对社会危机防治行政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高度,但是社会危机防治行政的理论指导和行为规制还远没有达到合理的社会期待。
这种侧重突发事件应对的政府危机管理必然产生与之相适应的政府危机管理法律原则,其主要体现在紧急状态下应急行政法律所具有的价值取向和法律化属性。当前的各类有影响的研究所确立的法律原则主要针对紧急状态法、应急法制和危机管理法制等几种:
紧急状态法的基本原则有: (1) 比例原则; (2) 法治原则;(3) 人权保障原则; (4) 最小代价原则; (5) 预防为主原则;(6) 平等保护原则; (7) 公民支持义务原则。[8]
突发事件应急法制的法律原则,包括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基本原则包括: (1) 法治原则; (2) 应急性原则; (3) 基本权利保障原则。具体原则包括: (1) 目的上的公益原则; (2) 手段上的比例原则; (3) 手段上的科学与效率原则; (4) 后果上的积极责任原则; (5) 预防与抗救相结合原则; (6) 分级管理原则。[9]
行政紧急权力运用的法律原则包括五项原则: (1) 效率原则;(2) 依法行政原则; (3) 比例原则; (4) 公开原则; (5) 保障公民宪法基本权利原则。[10](www.xing528.com)
行政紧急强制制度基本法律原则包括以下原则: (1) 人权保障原则; (2) 法定原则; (3) 比例原则; (4) 公开原则; (5) 救济原则; (6) 监督原则。[11]
政府危机管理法律原则,包括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一般原则包括: (1) 法治原则; (2) 应急性原则; (3) 基本人权保障原则;(4) 法律保留原则; (5) 权力制约原则。具体原则包括: (1) 策略上的预防与应对相结合原则; (2) 权限上的分工原则; (3) 手段上的科学高效原则; (4) 目标上的比例原则; (5) 程序上的特殊程序原则; (6) 后果上的救济原则。[12]
从以上各类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出,对政府危机管理相关领域法律原则的研究可谓丰富多样,各有特色,也表明此类问题的研究已经受到了学界的广泛关注。但学术多样性的同时也说明了对此类问题观点上的分歧性,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行政法学者比其他法学部门学者更重视对法律原则的探讨,由于法律原则内涵的高度抽象性和学者们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依据的标准各异,“原则的泛滥在当代中国的各法律部门中绝不是个别的现象,他基于论者们对原则到底是什么缺乏正确的理解,他们似乎认为,任何重要的东西都是原则”。[13]这一中肯的批评用在当前行政法及其部门法的原则的研究上仍然不无过。第二,对于危机管理相关的法律在法律原则确立的标准是上不统一,人们将在危机管理中所涉及的各种利益的保护都纳入到基本法律原则的范围中来,并未考虑用怎样的衡量标准为依据,使得出的原则真正地成为法理念与法律规则之间的桥梁,这是研究原则首要解决的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社会危机防治行政法律原则有别于社会危机防治行政原则,社会危机防治行政追求的是效率和秩序,而社会危机防治行政法律原则则更强调政府维稳行政的规范化、正当性和权利保护,即行政的核心价值——正义。在众多的有关政府危机管理的法律原则的研究中,多有将危机管理中的行政原则直接视为是行政法律原则,如前述所列将分级管理原则; 手段上的科学与效率原则、公民支持义务原则等。因此,探讨行政法范畴下社会危机防治行政的法律原则就应当从法律原则的确立标准入手,以避免将法律原则滑向行政原则的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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